我看過一位美西的一位華人律師在視頻中振振有詞的說加國的司法是獨立的,要國人理解。也有一些文章在給國人"上課"如何理解西方的司法獨立。政治不能影響司法,云云。 哈哈,我覺得這位律師和那些文章說得"對",也"不對"。對的方面是對剛出國門的人,有表象,也有案例。"不對"是對出國很多年的人。有一句話形容對學習的理解"初學三年走遍天下,再學三年寸步難行"用在對西方的理解也有些貼切。任何事物當你深入去了解和認識時,都沒有初學時那麼簡單。 我覺得司法本來就是政治的一部分。司法獨立是政治的需要,政治干預也是政治的需要。二戰後的司法審判中,沒有涉及到日本的最高領導人,是不是可以看作某國的政治干預司法? 其實司法獨立也好,政治干預司法也好說穿了就是要符合國家的利益,國家利益至上,中西方可能都這樣。 話回到孟的案件,加國司法斷此案應該會考慮到如何才能符合加國的最高利益。中國針對一些加國人的措施,也是要讓加國權衡利益。玩文字遊戲重要,但那只是表象,不是司法的本質。我們拭目以待。 哈哈,在戰鬥兄這裡發一點緲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