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啥西方列强都有一个“漂亮”的译名
US国为啥翻译为“美”国,西方列强为何都有一个“漂亮”的译名? by:疯趣历史 2023-02-02
有网友问及,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为什么要翻译为美国(美利坚合众国)?而且美、利、坚三个字,都是褒义词。不仅如此,西方列强都有一个“漂亮”的褒义词作为译名,如英吉利、法兰西、德意志、义大利(今译为意大利,台湾省沿用旧译)、瑞典、瑞士等等。
古代中国对于译名处理,一般使用中性词,如楼兰、大宛、康居、罽宾、奄蔡,音译兼顾意译。例如康居位于中亚费尔干纳盆地,土地肥沃,所以采用康居两字;Kophen译为罽宾,也有意译成分,罽,是毡类毛织品,体现该国(位于今喀布尔河谷一带)手工业的特点。
当然对于特别痛恨的对象,也会使用“贬”译,如鬼方、匈奴、鲜卑,以表达自己不满和鄙视的心情。
由于汉字兼具会意、形声功能,为了避免误解,唐宋时期曾经出现“半字”,专门用于翻译佛经里的音译词,即汉字不写完整,写一半,只取其音,不取其意,避免误解,这时候就没有褒贬之分,单纯音译——后来半字引入日本,成为日本片假名的来源。片者,半也。清朝前期,一度使用汉字+口字旁代表西洋国名的音译字,例如“呵嘪哩噶”,今天翻译为“亚美利加”也是只取音不取义,避免误解。
18世纪美国独立之际,仅仅拥有东海岸的13个州,还不是太平洋沿岸国,但是野心勃勃,也派船来清朝通商。魏源的《海国图志》中就记载“弥利坚”,而不是“呵嘪哩噶”。林则徐在鸦片战争前夕,睁开眼睛看世界,曾组织翻译西方资料,其中《四洲志》介绍美国时说“弥利坚国,即育奈士迭国”。弥利坚=America,育奈士迭=united states。1833年,荷兰传教士郭实腊则翻译为:亚美利加兼合国。这时US译名里首次出现“美”字。
首次用“美”字翻译US的荷兰传教士郭实腊
1844年,中美签订第一个条约——《望厦条约》中,美国自称“亚美理架合众国”,清朝予以认可。1848年徐继畲称之为“米利坚合众国”,这是根据广东人习惯而翻译的,“米国”一词由此使用,后来在日本沿用,但是中国放弃了——值得一提的是,作为广东人,孙中山也长期使用“米国”一词。
而清朝官方一直以“亚美理驾合众国”称呼美国。其余还有民间译名如:亚美理驾会邦国、亚美理驾合众国、米利坚国、大亚美理驾合众国等等。
中美望厦条约中的美国译名
但是随着清朝的衰落,在列强面前屡战屡败,开始仰视西洋。逐步改用“褒义词”翻译西方国名。例如1901年梁启超在《立宪法议》,美利坚、英吉利、德意志、法兰西译名都被使用。
用褒义词,用两种可能性,第一是希望中国向西方学习先进经验,取褒义词是让中国民众不再排斥外貌迥异的西方人,那时候普通民众见到的“西洋人”少,心理上自然而然地认为他们是“异类”,褒义词有助于减少这种“排斥感”。第二是某些人确实代表了西方利益,例如传教士、买办以及某些文人,他们觉得褒义词有助于让民众产生仰视感,西方优越感自然而然形成。美化译名自然也不能忘记传教士的“功劳”。
民国时期某些大师,甚至为某些褒义译名沾沾自喜,例如徐志摩把佛罗伦萨(Firenze)翻译为“翡冷翠”,从读音角度看不准确,但是竟然长期成为“美谈”,这不过文字游戏而已。又如Fontainebleau,徐志摩把它翻译为“芳丹薄罗”,而朱自清把它翻译为“枫丹白露”,后来后者占上风。
民国时期喜欢美化翻译的徐志摩
即使日本、韩国、越南这些汉字圈的国家,近代翻译西方国家国名和地名的时候,也没有刻意美化(从中国已经翻译了地名直接引入的除外)。日本鼓吹脱亚入欧,但也是中性化地翻译西方地名和国名。
不仅对于西方列强的国名、地名如此,对于美国总统的姓名,民国时期,也是给与“中国化”的译名。如罗斯福、哈丁、柯立芝、杜鲁门等。但是新中国成立之后,大陆方面把美国总统姓氏尽可能翻译得外国化、中性化。而台湾方面则保留“中国化”姓名,如艾森豪威尔/艾森豪、肯尼迪/甘乃迪、约翰逊/詹森、里根/雷根、克林顿/柯林顿、奥巴马/欧巴马。
中国中央政府在1973年出版《英语姓名译名手册》,(1996年)修订。对于中文译名起着规范性的指导作用。其原则是名从主人,音译为主,约定俗成。
名从主人就是尽量按照其母语发音(台湾方面一般以英语读音为准翻译),如英国人就按照英语读音,法国人就按照法语读音,所以Charles,英美人名为“查尔斯”,法国人名为“夏尔”。也不会刻意改为中国人看起来顺眼的“中国化”名字。而“奥巴马”是源自肯尼亚的姓氏,所以按照肯尼亚相关部落读音翻译为“奥巴马”而不是按照英语读音翻译为“欧巴马”。但是也有例外,例如把John翻译为“约翰”而不是“强”就是约定俗称。
当然也有被民间或西方话语权带了“节奏”而把译名将错就错的情况。试举几例:
1、“索罗斯”是港台译名,大陆规范译名是按照匈牙利语读音的“绍罗什”(新华社长期沿用),但是挡不住广大媒体及业内人士跟随港台的叫法,所以“索罗斯”大行其道。
2、法国前总统萨科齐(Sarkozy),他当总统之前,本来中国纸媒规范按照匈牙利语翻译为“萨尔科齐”,但是法语里读音更接近萨科齐,法国致函要求改为“萨科齐”。
3、奥马尔·本·拉登(Omar bin Laden),Laden规范翻译为“拉丹”,但是后来也挡不住社会潮流,本拉登更广为知晓。最最最重要的是,阿拉伯人姓名都很长,按照阿拉伯人习惯,一定要说简称的话,Omar bin Laden简称为Omar(奥马尔)而不是bin Laden(本·拉登),只不过西方媒体按照自己习惯称呼他为bin Laden,这是一种“话语霸权”。当然阿拉伯人仍然称呼其为Omar。事实上,中文一开始就应尊重阿拉伯语的习惯而不是英语或西方语言的习惯,毕竟人家是阿拉伯人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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