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吃名菜常常有一个典故伴随,典故好比食品的出身纸,不然来历不明,便与身份名气不符,苏菜名肴“无锡肉骨头”也少不了这样一个故事。 说的是宋朝的无锡城,时值数九隆冬,月黑星稀,一个衣衫褴褛的乞丐,沿街讨食而无人搭理,他饥火烧肠,来到一间熟肉店,店主阿福刚刚烧好准备次日出售的熟肉,见人行乞,便给他一大块肉,他三口两口吞下,伸手再要,看他饥饿难忍,阿福再次递过去一块肉,如此重复,直到乞丐把店里的熟肉吃得精光。阿福说:“我已经没有肉给你吃,明天也只好关门了,不知道你吃饱没有。”乞丐抹抹嘴,从随身携带的破蒲扇上撕下几条纤维,说:“把这些煮了,明天必会生意兴隆。”说完旋即消失。阿福方才意识到遇上了神仙,也就是后来传说中的活佛济公,那几根破蒲扇纤维放入锅中煮后,变成奇香扑鼻的肉骨头,味道宛如来自天外,妙不可言,从此阿福的“无锡肉骨头”不胫而走,生意也红火异常。故事中讲的善有善报,是典故传说中常常寄予的理想,所以没有人去计较可信程度。 深受欢迎的是这道菜肴,它色泽酱红,汁鲜肉软,浓香不腻,流传千年经久不衰。为了尽量吃得健康,我把传统做法中的肥方肉去掉,并采用肥少肉嫩的猪小排(baby back pork ribs),经慢火特别煮制后,它的香味是融入深层,入口后慢慢往牙齿上渗透,愈嚼愈浓。 原料:猪小排(普通猪排骨亦可)2 磅,食盐,酱油,绍酒,白糖,姜,葱,八角,桂皮,红曲米(起上色作用,可有可无)。 做法:1. 将猪排斩小块,用食盐,红曲米拌匀,腌12小时(常头天晚上放进冰箱)。取出入锅,加入清水浸没,用旺火烧沸,捞出洗净。 2. 把锅洗净置于火上,码入排骨(传统做法需要在锅里放入竹箅垫底,以防肉熟粘锅,因改用不粘锅,省去竹箅),加入绍酒,葱,姜,八角,桂皮,及清水,盖上锅盖,用旺火烧沸,加入酱油、白糖,盖好盖,用中火焖烧1小时左右,至汁稠骨酥,装盘,浇上原汁。 链接:北美崔哥:如何把自己的孩子逼疯Z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