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俞先生创造了一个宏大社会科学理论体系,无论学术界是否鉴定,可确信此理论体系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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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日志正文
复旦学人杀人案背后的逻辑 2021-06-08 19:21:53

复旦学人杀人案背后的逻辑

复旦大学数学学院副教授姜文华杀死王姓学院党委书记,起因是党委书记向姜文华宣布解聘决定,断了姜文华的职业路。于是,再加上平时积累的怨气或不满而铤而走险,持刀杀死学院党委书记。

姜文华认为党委书记该杀,网络上也有人认为党委书记该杀。其背后的逻辑是,你不给我评为正教授,我就杀了你。不评为正教授能构成杀人的理由吗?换句话说,我准备杀你,如果你给我评个正教授,我就不杀你了。那么,背后的逻辑就是,如果你害怕被杀,这就是评姜某的资格的评估标准了。这是个什么逻辑?

你能确信王姓党委书记对姜某不公吗?要不要调查一下是否属实?你认为不需要,所以可以直接就杀了他。这是你的逻辑吗?如果后来调查,发现该党委书记并没有对姜某不公,那你怎么办?人已经杀了。你怎么赔偿?你拿命来赔?!

个人认为,即使王姓党委书记有意和姜某过不去,也没有到非要杀了他的地步。他没有要了你的命,你却要了人家的命?你是怎么对人的?像你这样不对等对人,我就认为你这个人有问题,不能打交道,因为你会苛求于人。

说坏人就该杀,我说你充满戾气,以为暴力可以图一时痛快。中国社会里的坏人太多,你杀不完。没用的。

正确的办法应该是,既然你认为王姓书记不公,不是制度不公,你就应该设法向上级机关申诉,要求重新审核院方的决定。如果上级机关审核发现以前的决定不对,就会纠正错误。你也就不必杀人了。怎么说已经到了非走绝路不可的程度呢?如果你冷静考虑,如果认为院方解聘有道理,比如,自己水平的确没有达标,你也就只有接受。如果不是,你就可以申诉。申诉不得直,你还可以想其他办法。以前就有过学校的学生因学校授予学位的问题将学校告上法庭。这也是一个解决问题的途径。没有到了非要杀人不可的绝境嘛。

老实说,我也是复旦大学毕业的。我是那个学校的校友。从一定意义上说,我也是被那个学校赶走的。我也有过这样一个感觉,学校聘人或留用人才应该选择最有学术或专业潜能的后辈。但是,我觉得,学校未必都是那样。有时,似乎他们聘用没有水平的庸才,而不聘用更有潜能的人。但是,这是我的个人感觉,我也不会认为我自己的学术水平高你学校不聘用我,我就杀了你。学校一直声称不近亲繁殖,但是,我感觉他们做的还是近亲繁殖。他们如果聘用我就不是近亲繁殖,因为我是外校来的。但是,他们不聘用我,却全部聘用原本本校毕业生。我也不去说了。我自己去做学问。而且,时间久了,我就发现,复旦大学的那些文科的学者教授并没有创造任何理论和思想体系。而我本人自信创造了一套理论和思想体系。这肯定在中国大陆是绝无仅有。1840年以来,你中国人有几个人创造了哲学社会科学的理论体系和思想体系?你去问问复旦的教授们?

但是,学校聘用谁,不聘用谁,是它的权力,还是不能强求人家。因为做决定的人是校方,不是你。杀人的逻辑就是聘用还是不聘用得由被聘用者决定。这是什么逻辑?

所以,姜文华遇到的问题的解决办法就是,向上级申诉,不行,诉诸法院;再不行,将来做出成绩来,回应对你的不公。你选择杀人了,自己的学术生涯也就结束了。错误的决定毁了自己。我只能表示惋惜、痛心。你说我不同情姜教授,我也有过和他一样的痛苦经历。但是,我不会去选择杀人。受过委屈,最后想想,算了。古时,还有人说“宰相肚里能撑船。”不妨就大度一点,再大的事,也把它看小了。说不定将来还有出头的日子。

 

 

浏览(14348) (10) 评论(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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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评论
作者:tree123456 留言时间:2021-06-17 07:38:25

复旦学人杀人案背后的逻辑

----------------------

建议作者还是多思考一下, 伊郎血案, 伊拉克战争,利比亚战争,叙利亚战争,..........背后的逻辑吧, 那可是都远超 "复旦学人杀人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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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俞先生 回复 tulong 留言时间:2021-06-15 20:02:59

说话要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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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cloudwindy 留言时间:2021-06-15 13:47:00

楼下一些为了反共反华,不惜为杀人犯洗地,昧了良心不去讲是非曲直,大吃人血馒头,还是人吗?姜受了啥迫害?有没有实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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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tulong 回复 magnetABC 留言时间:2021-06-15 09:14:20

作者就是个书呆子,回国就是跳楼的主

回复 | 7
作者:tree123456 回复 magnetABC 留言时间:2021-06-15 09:05:12

请问作者中国有讲理的渠道吗??

=============

这个世界要是有讲理的渠道,就用不着爆发如此疯狂的军备竞赛了! 知道波! 有事直接找联合国就成!

有啥理可讲? “大爷我要优先! ”“大爷我要继续伟大!”,整个世界就得为之开路!

怎么着,想讲理? 保不齐大爷我来让你优先? 你来重新伟大? 您没发烧吧? 你经受得起大爷我给您几颗飞弹尝尝? 讲理?你外星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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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gskhgd 回复 木秀于林 留言时间:2021-06-15 08:57:23

这个王永珍,刚当上政工领导时就对下面打压地很厉害,手段也特别狠。他自己硕士好友的老师,出国因为课题原因逾期几个月(家人都在国内),他发email给那位老师,要他快回来说你不回来就会被除名的,自己要帮也帮不了,那位老师见后马上就回了复旦,但是上班第一天就收到他的当面通知,因为逾期不归违反学校规定而除名。王的同学和其他很多系里老师知道后,都联系他,要他网开一面,他都不愿意。他说:“他就是要杀一儆百,这个老师又不是名教授,社会关系也不复杂,靠山只是一个纯学术的院士,正好下手,立一个下马威。纯学术的老师最好对付“。这是王永珍亲口和他在复旦的最铁的朋友吃饭时说的,碰巧我老公那天也在,我老公说这种人心太毒,得离远点。这次的事发生我老公说,他不吃惊,肯定是把人家欺负够了,认为自己掌控一切,却不知道”若士必怒,浮尸二人,流血五步。“ (转帖国内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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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睡觉不打呼噜 留言时间:2021-06-15 08:11:59

姜博士有性格偏执和被害妄想症的精神疾病,也可以合并他被确诊的抑郁症(严重影响工作效率,但抑郁症一般是自我否定自我攻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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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tree123456 留言时间:2021-06-15 08:05:47

还算客观.

“1840年以来,你中国人有几个人创造了哲学社会科学的理论体系和思想体系?你去问问复旦的教授们?”

==========

这不重要.学术问题是个相对概念.要多深有多深,就看你愿意花多少时间去思考,去认识,去领会!

重要的问题在于,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占支配地位,占统治地位的价值观和思想意识,行为准则,本质上, 距离原始野人的丛林思想究竟有多远的相对距离!

比如,某些国家或地区思维哲学是“好战必亡”;而还有一些国家个民族的思维哲学是“无战必亡”!其物质文明的发展过程,始终离不开对外战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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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magnetABC 留言时间:2021-06-15 05:57:38

请问作者中国有讲理的渠道吗??

回复 | 17
作者:voigt 留言时间:2021-06-14 21:07:28

一个书呆子是由于对方欺人太甚,走投无路?还是,“阶级斗争,你死我活”,“革命无罪,造反有理”?最好还是神经有点问题。看来,要加强与书记保持一致的维稳教育。

回复 | 6
作者:木秀于林 留言时间:2021-06-11 05:4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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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木秀于林 留言时间:2021-06-11 05:43:17

回复 | 1
作者:木秀于林 留言时间:2021-06-11 05:42:49

回复 | 2
作者:木秀于林 留言时间:2021-06-11 05:42:29

回复 | 1
作者:木秀于林 留言时间:2021-06-11 04:54:00

自从盘古开天地,中国人民无逻辑。

三皇五帝到如今,中国人民死相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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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木秀于林 留言时间:2021-06-11 04:0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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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木秀于林 留言时间:2021-06-10 18:15:18

杀人也有逻辑?什么脑子。

自从盘古开天地,中国人民无逻辑。

回复 | 3
作者:Migoto 回复 俞先生 留言时间:2021-06-10 13:01:52

nazi holocaust 是那些党卫军干的, 和希特勒纳碎无关? 这是神马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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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俞先生 回复 zainali2015 留言时间:2021-06-09 18:44:10

你家有大律师,不是你。不应该扯上什么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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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ocelot 留言时间:2021-06-09 17:09:06

因为被解雇或未能如愿升职就杀人,此人为恶徒无疑,没啥可辩护的。这种烂货很多都有心理缺陷。

此人是海归吧?上美国没学着好。失业就去杀管理层,连华人都有这么干的,不算新鲜,呵呵。这孙子要有枪,肯定不会用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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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zainali2015 回复 俞先生 留言时间:2021-06-09 14:34:24

我本人不是法律行业的人士,因为我家里有一位 barrister(英国的法庭律师),所以我知道一点皮毛。这里有几个不同层次的问题。

(1)犯罪性质,是不是 premeditated murder(蓄意杀人)?如果准备了杀人工具带到现场,那就是百分之百的 premeditated murder。 事前的纠纷不能改变犯罪的性质。除非律师能证明姜某拿刀不是为了杀人。

(2)当然法官量刑的时候会考虑前后的因果关系。在法治国家,姜可能不会作为最严重的谋杀罪被判决。可是,姜某在中国啊。

(3)姜某在中国肯定会被判死刑,这个结论是我对这件事的政治判断。不管姜某事前受了多大的委屈,Sadly,who cares? 当局不会容忍对官员这种恶性侵犯。

回复 | 5
作者:巴黎老高 留言时间:2021-06-09 14:05:37

书生之怒,果然不同匹夫之怒!他怒得真实,杀得精准。

没有自我了断,没有滥杀无辜,没有报复社会 – 定点清除。

贩夫走卒之勇,大都报复社会,教书先生之怒,一举定点清除。

一人做事一人当,有当年上海滩青帮老大杜月笙的风范。

可见,不少人对这个高智商的“弱者”是报同情态度的。

回复 | 19
作者:俞先生 回复 zainali2015 留言时间:2021-06-09 13:41:50

要知道,姜某是被他人激怒的。在这种情况下,通常就不会被认为是那种仇恨他们而去杀人。他一时间控制不了自己的情绪,才杀了人。这样一辩护,法官就要考虑。

回复 | 2
作者:zainali2015 回复 俞先生 留言时间:2021-06-09 12:47:36

唯一不被判死刑的可能,律师需要说服法庭,姜是精神病患者。

回复 | 2
作者:zainali2015 回复 俞先生 留言时间:2021-06-09 12:44:40

俞先生真是书呆子,在网上买刀,带着刀去见人,如果这不是蓄意杀人,怎么样才是蓄意杀人?这是百分之百的蓄意杀人罪,在美国一定是一级谋杀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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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俞先生 回复 右撇子 留言时间:2021-06-09 12:25:23

需要明白,此案前面有一个纠纷。这个纠纷引起杀人,并非蓄意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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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体育老师 回复 右撇子 留言时间:2021-06-09 11:16:15

【 在中国,法律是个屁。保自己的命才是高于一切!】

建议右博加两字,当今在中国。

八十年代,俺曾耗时三年,把闻名全国的静水器案打到最高法院,由高院院长亲自断了案。那时的法律还是明的。

回复 | 5
作者:体育老师 留言时间:2021-06-09 11:09:05

先生站着说话不腰疼

相信姜某已知,上诉说理的路已走不通,被逼到失去理智。

回复 | 23
作者:右撇子 回复 zainali2015 留言时间:2021-06-09 10:33:49

【99%可能是立刻执行。这种对官方报复的恶性事情,从来不会手软】

还有可能跟杨佳事件那样,匆匆处决了事!

回复 | 3
作者:右撇子 回复 俞先生 留言时间:2021-06-09 10:30:37

【这种情况属于二级谋杀,不是一级谋杀。一级谋杀才判死刑。二级谋杀通常就是缓刑。缓刑就是缓期执行】

如果法院院长不判他死刑,他自己就有可能成为下一个被刺杀的对象!那还了得!在中国,法律是个屁。保自己的命才是高于一切!

回复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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