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旦学人杀人案背后的逻辑 复旦大学数学学院副教授姜文华杀死王姓学院党委书记,起因是党委书记向姜文华宣布解聘决定,断了姜文华的职业路。于是,再加上平时积累的怨气或不满而铤而走险,持刀杀死学院党委书记。 姜文华认为党委书记该杀,网络上也有人认为党委书记该杀。其背后的逻辑是,你不给我评为正教授,我就杀了你。不评为正教授能构成杀人的理由吗?换句话说,我准备杀你,如果你给我评个正教授,我就不杀你了。那么,背后的逻辑就是,如果你害怕被杀,这就是评姜某的资格的评估标准了。这是个什么逻辑? 你能确信王姓党委书记对姜某不公吗?要不要调查一下是否属实?你认为不需要,所以可以直接就杀了他。这是你的逻辑吗?如果后来调查,发现该党委书记并没有对姜某不公,那你怎么办?人已经杀了。你怎么赔偿?你拿命来赔?! 个人认为,即使王姓党委书记有意和姜某过不去,也没有到非要杀了他的地步。他没有要了你的命,你却要了人家的命?你是怎么对人的?像你这样不对等对人,我就认为你这个人有问题,不能打交道,因为你会苛求于人。 说坏人就该杀,我说你充满戾气,以为暴力可以图一时痛快。中国社会里的坏人太多,你杀不完。没用的。 正确的办法应该是,既然你认为王姓书记不公,不是制度不公,你就应该设法向上级机关申诉,要求重新审核院方的决定。如果上级机关审核发现以前的决定不对,就会纠正错误。你也就不必杀人了。怎么说已经到了非走绝路不可的程度呢?如果你冷静考虑,如果认为院方解聘有道理,比如,自己水平的确没有达标,你也就只有接受。如果不是,你就可以申诉。申诉不得直,你还可以想其他办法。以前就有过学校的学生因学校授予学位的问题将学校告上法庭。这也是一个解决问题的途径。没有到了非要杀人不可的绝境嘛。 老实说,我也是复旦大学毕业的。我是那个学校的校友。从一定意义上说,我也是被那个学校赶走的。我也有过这样一个感觉,学校聘人或留用人才应该选择最有学术或专业潜能的后辈。但是,我觉得,学校未必都是那样。有时,似乎他们聘用没有水平的庸才,而不聘用更有潜能的人。但是,这是我的个人感觉,我也不会认为我自己的学术水平高你学校不聘用我,我就杀了你。学校一直声称不近亲繁殖,但是,我感觉他们做的还是近亲繁殖。他们如果聘用我就不是近亲繁殖,因为我是外校来的。但是,他们不聘用我,却全部聘用原本本校毕业生。我也不去说了。我自己去做学问。而且,时间久了,我就发现,复旦大学的那些文科的学者教授并没有创造任何理论和思想体系。而我本人自信创造了一套理论和思想体系。这肯定在中国大陆是绝无仅有。1840年以来,你中国人有几个人创造了哲学社会科学的理论体系和思想体系?你去问问复旦的教授们? 但是,学校聘用谁,不聘用谁,是它的权力,还是不能强求人家。因为做决定的人是校方,不是你。杀人的逻辑就是聘用还是不聘用得由被聘用者决定。这是什么逻辑? 所以,姜文华遇到的问题的解决办法就是,向上级申诉,不行,诉诸法院;再不行,将来做出成绩来,回应对你的不公。你选择杀人了,自己的学术生涯也就结束了。错误的决定毁了自己。我只能表示惋惜、痛心。你说我不同情姜教授,我也有过和他一样的痛苦经历。但是,我不会去选择杀人。受过委屈,最后想想,算了。古时,还有人说“宰相肚里能撑船。”不妨就大度一点,再大的事,也把它看小了。说不定将来还有出头的日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