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高伐林先生最近为汪精卫辩护的博文,似曾相识。若干年前高先生就通过采访汪的后人,借汪精卫后人的口极力为汪辩护,当时本人就写了这2篇文章与之商榷。文中的“王园”据知情人说意为 “冤枉” , 为汪精卫鸣冤叫屈。当然这个王园应该不是高先生,但他们的观点大同小异。7-8年后的今天高先生依然不改初衷,为汪辩护,我也就再次post自己当年写的这2篇文章,再与高先生商榷。需要说明的是我对高先生写的许多文章是很欣赏的,但实在不敢苟同他为汪的辩护和洗脱。)
7月27日 <<新州周报>> “不吐不快” 专栏刊登署名 王园的文章 “生命与名节”, 为汪精卫辩护, 称汪精卫 “任辱负重”, 为挽救千千万万人的生命, 与日本议和. 在王先生看来,汪精卫不仅不是汉奸, 反而是一个牺牲个人名节,救民于苦难的大英雄. 看了这篇文章, 感觉极不舒服, 专门作了些研究,写成此文, 与王园先生商榷.并以次文纪念抗战胜利61周年, 并缅怀千千万万死于日本侵华的同胞.
1。汪精卫是为国议和还是投敌卖国? 王园先生称汪精卫在抗战中的行为不是投敌卖国,而是 “议和.”我们就以历史事实说话,看看汪精卫只是简单的议和,还是投敌卖国. 1931年日本制造 “九.一八”事件,占领中国东北. 1936年12月 “西安事变”促成国民党和共产党停止内战,表联合抗日. 1937年7月7日日本又制造芦沟桥事变, 8月13日日军又在上海发动进攻, 企图全面征服中国. 中国军队奋起抵抗, 抗日战争全面爆发. 在外敌入侵, 企图灭亡中国, 中国军民艰苦抗战的背景下, 汪精卫又做了什么? 1938年12月汪精卫从 “陪都”重庆逃往越南河内, 12月29日汪精卫在河内发表 “艳电,” 公然声称日本 “对于中国无领土要求,” “尊重中国之主权,” 能使中国 “完成其独立.” 汪宣称愿以日本首相近卫提出的 “互相善邻友好,共同防共和经济合作”三原则, “与日本政府交换诚意, 以期恢复和平.” 在日本已经占领中国东北, 日军又进攻华北,华东, 显然想要征服全中国的野心已昭然若揭的时候, 汪精卫以国民党付总裁、国民政府行政院长、国民参政会议长的身份发出这样的 “艳电,” 居然声称日本 “对于中国无领土要求,” “尊重中国之主权,” 这不是睁着眼睛说瞎话又是什么? 这不是替侵略者粉饰又是什么?请问王园先生,如果这不是汉奸言论,什么是汉奸言论?
在日本帝国主义大举入侵,积弱的中国需要同仇敌忾,举国一心共抗强敌之时,汪精卫以国家领导人的身份居然发表这样的乞降求和的声明, 自然会对中国抗战的民心、士气产生非常消极的影响,自然是帮了日本人大忙。如果汪精卫在重庆,在国民党内部表达求和的愿望,提出求和的主张,以汪精卫的身份、地位,别人也不好说什么,蒋介石也不能把他怎么样。但汪精卫不是在重庆,也不是在昆明,而是逃到中国管辖以外的越南河内发表这样的“艳电”,公然为侵略者张目,并要求以日本的声明为基础与日本议和,这不论以何种标准来衡量都是通敌、叛国行为。不仅在中国,就是在其它任何国家也一定会被视为叛国。
发表“艳电”只是汪精卫公开叛国投敌的第一步,1940年3月20日汪精卫在南京成立伪中央政府,公开充当日本人的傀儡。11月30日又与日本签订《华日基本条约》,条约规定汪伪政府公开承认“满州国”,使东北从中国完全分离出去;对于长城以北的所谓“蒙疆地区”,汪伪政府同意其“自治”,由日本人控制;华北地区则要成为“日满华高度结合地带”,日本可驻军;对于华中和华南地区,日本将在未来撤军,但日本军舰可随意停泊沿岸港口,等等。这是日本对华“分而治之”政策的一大胜利,也是汪精卫通敌卖国的铁证。汪精卫自己也知道这是卖国条约,汪自己就说:“别人去卖国还不如我汪某去卖国。别人卖国是没有限度的,而我卖国是有限度的。” 汪精卫自己都承认是卖国,会被世人骂为汉奸,不知道王园先生为什么还要如此起劲地为一个汉奸辩护.王园先生在文章中说, “国与国之间,本来就没有永久的敌人,也没有永久的朋友,看当时哪一种关系对自己的国家最有利便建立哪一种关系.” 但当日本正侵占你的领土,屠杀你的人民时, 你还要和它建立友好和平关系,真不知王园先生还有没有一点做人的尊严.也许对王园先生来讲,苟且偷生甚至卖国求和就是最好的策略.
(写于2006年8月15日抗战胜利61周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