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假期篇
這篇名為 “德國人一年干187天休178天,經濟奇蹟怎麼來的?”的文章是我見過的關於德國的文章中最不切實際的一篇。通篇洋洋灑灑四千五百字,竟然沒有一段話是正確的。甚至標題的前半句就是錯的,讀完之後發現標題的後半句也是有問題的。
此文由五個部分組成,假期、薪資、保險、生育、經濟支撐。因為文中出現太多太嚴重的錯誤,我又沒有太多時間和精力把它們一一糾正。所
以我只好有目標性的去揪出幾個我認為有“代表性意義”的錯誤加以反駁、改正。
禁止節假日休息日上班
德國人現在要的不是更多的收入,而是更多的自由支配的時間。生活的質量,是由這個東西來決定的。除每周休息兩天以外,每個工人每年享受六周帶薪休假。
第一句就是錯的。如果說它對,那是僅僅針對 “失業的崇拜者”而言,自由時間越多越好。德國在上個世紀九十年代開始到今天幾乎沒怎麼漲工資,通貨膨脹卻每年都在漲。大多數職工的實際購買力在下降。德國失業人數超過兩百多萬(和其他歐元區國家相比失業率比較低),與此同時還有六百萬到八百萬人即便有工作,但由於工資過於低,不能保證“有尊嚴”的生活,還要向政府申請救助 (德文: Aufstocker).
2013年的聯邦德國大選之後,黑紅大聯盟2014年在國會上表決,並通過在2015年(普遍性)引入最低工資法(德文: Gesetzlicher Mindestlohn):以每小時8,5歐元計算。再者,聯邦德國每年頒布的貧困報道(德文:
Armutsbericht)顯示:德國有超過一百萬兒童因為家長的月收入低,每周都吃不到足夠的肉食。如果你是一個失業者或者低收入者,你可以通過分配自由時間提高你的生活質量嗎?答案很明顯不是。
每位職工每年享受六周帶薪休假簡直是天方夜譚。一般情況下帶薪休假是20個工作日。第一年上班時還沒有那麼多或者沒有。(超過)30個工作日的帶薪休假很少,不普遍。在個別大型公司里會有,這個還得和工齡、工種等掛鈎。
德國現在的情況是什麼,一年工作187天,休息178天。給你算算看,雙休日就102天,然後再加四十幾天的帶薪假,你看差不多就150天了。還有二十幾天是什麼?聖誕節,萬聖節,復活節。所以在德國,每個人一年平均要休息178天。
這里更胡扯。德國法律規定員工每年可以獲得20個工作日(英國28天,波蘭26天,奧地利,瑞典和挪威各25天,西班牙和葡萄牙各22天)的帶薪休假,但是在某些合同上雇主會給予員工30個工作日(這個也不是很普遍的)的帶薪休假。作者的“四十天的帶薪假“是把30個工作日的帶薪假和中間的雙休日加在一起了。雙休日本來就是休息日,不能把它算成是帶薪休假。
德國的節日大多和宗教有關係,數量也不少。德國又是聯邦國,因此很多節日的數量和稱呼在各個州是不一樣的。這是第一個特點。 第二,某些全國性的節日不固定在幾月幾號, 而是某某月的第一個周日,周一或周五不等。 因此會出現這種情況:節日那天剛好是周末。我上學每次碰到這種情況都會非常郁悶。心想,如果節日不在周末那該多好,不就可以多休息一天嗎? 我以前還以為這是巧合,但是這種巧合每年都會出現,那它就不是巧合了。某些經濟學家對此算了一筆賬,抱怨德國節日太多,一旦節日是在工作日,人們一年內會少工作一天。多一天休息日導致國民經濟損失1億歐元。現在想想, 某些節日恰好在周末不是偶然的。就2014年而言, 全德國統一的節日只有九天。他們分別是:
01.01.2014
新年
18.04.2014Karfreitag
耶穌受難節
21.04.2014Ostermontag
復活節
01.05.2014
Tag der Arbeit 勞動節
29.05.2014Christi
Himmelfahrt 耶穌升天節
09.06.2014Pfingstmontag聖靈降臨節後的星期
03.10.2014Tag
der Deutschen Einheit 國慶節
25.12.2014
Weihnachten 聖誕節
26.12.2014Weihnachten
聖誕節
在各個聯邦州中以巴伐利亞的地方性節日最多(在巴伐利亞的奧古斯堡還有個單獨的法定城市節日: 和平節Friedenstag),四天,再加上全德國的九天一共是13天節日,其中有一天是在周六,最終也只有12天節日。還有一些節日只有在一個州是法定節日,在其他州就不是節日。但也有某些節日同屬多個州。
這個和原文作者的20天節日好像有很大的差別。按照我這樣算:雙休日、帶薪休假(20到30天。我已20天為標准。這樣比較公正。總不能以最多的為標准吧。那樣的話,失業者的休假日最多,一年365天都是 “帶薪休假”) 和節日的總和是134天,並不像他所說的178天。剛才我提到, 少一天工作日造成的國名經濟損失是1億,少44天就是少44億歐元。這對德國可不是個小數目。那麼他為什麼會說德國的休假是178天呢? 我估計他把所有地方性的節日都誤以為是全國性節日了。作為一個關注德國現代化研究者會犯這種低級錯誤是非常失敗的。我不清楚他神話德國的動機是什麼。我估計如果德國人看了他的文章也會臉紅, 心想,我們哪有那麼好啊?如果這篇文章在德國發表,有可能會讓他吃官司,因為他還把德國婦女比喻成生孩子的機器。
(二)薪資篇
當企業拖欠職工工資時,一概由國家支付。企業欠多少錢,先給職工,讓職工先回家,然後這個事就變成了國家和這個違法企業之間的事。然後就讓警察局、檢察院什麼的上。他們成立了由工會、雇主協會和國家公務員代表各占1/3的各級勞動局。他們要負責向工人介紹勞動崗位,提供職業諮詢,促進職工教育,組織進修和改行培訓,在改行培訓期間,勞動局要為進修和改行培訓的工人提供無息無償的補助、信貸、生活費。
當企業因為故意拖延宣布破產(德文: Insolvenz Verschleppung)而導致不能支付員工工資, 企業經理有可能因此進監獄。在我的印象中好像還沒有發生過有企業欠職工工資的(不排除有發生過,如果有,請糾正)事件。
可能我真的是孤陋寡聞了,從什麼時候開始企業里有國家公務員了?真希望作者在這里能表達的清楚一點,上文不接下文,一會說這,一會說那。我實在跟不上這種跳蚤式思維。我懷疑作者自己是否清楚他在說什麼。
夫妻分居要給補助
分居也要給補助,老婆不在一個城市裡面,為了去另一個城市讀進修學校跟老婆分居,國家要給錢的。還有你要探親,路費都是勞動局要給你的。還有你不想兩地分居,讓老婆搬過來,全家都搬過來,連用車子把行李搬過來這些錢都是勞動局出的。
這里所描述的不是我真實生活中的德國。不是完全沒有,而是在極少數的特殊情況下才會發生的。但是聽他這麼說好像是很平常似的,這絕對是假的,不切實際。
只能加工資不能減工資
在工人工資的變動上,只能做出有利於工人的決定,只能加工資,不能減工資。任何情況下都不能減,企業倒台了都不能減。最後一次工資,如果企業破產的話,就由國家來發給你,必須要給,這是沒辦法的事。德國建立了一個全面的社會保障制度,一張極其嚴密的社會保障網,作為社會市場經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建立起來。它保障了聯邦共和國公民的生存,並在他們面臨疾病、工傷事故、失業、殘疾、衰老以及死亡風險的時候,提供了廣泛的社會保障,從而使得聯邦德國成為戰後世界中最大的社會福利體系。
這里也有點胡扯。我舉兩個非常能說明問題的列子。
1. 90年代初的大眾公司職工人數多,工資相對高。由於銷售量下滑,大眾公司的人事部總監Peter Hartz, 對大眾公司進行徹底的改革。它以保全所有員工工作崗位為最終目標採取以下措施: 1.) 每周工作日從五天降到四天。 2.) 工作時間從每周每人32小時降到28小時。通過這種方法大眾達到了它想達到的目標: 最終沒有裁員。減少工作時間和減低月收入成正比。假如員工之前的月工資是3000歐元,現在有可能是2500歐元。雖然月收入是下降了,表面上看是職工虧了,實際不是。因為他們的實際工作時間也相對的在下降。可以說,那次改革獲得了雙贏的效果。1. 企業不裁員。2. 現在的大眾公司成為全球第二大汽車公司。那次改革後, Peter Hartz被德國媒體譽為德國勞工市場的革命家。多年後在施羅德出任德國總理時,他任命Peter
Hartz對整個德國勞動市場進行全面的改革,把德國僵硬的勞動市場靈活化,大幅度削弱了社會福利,限制了領取失業救濟金的時間,提高退休年齡等。從那時起,吃社會救濟金吃到死的狀況成為歷史。
2. 2008/09年的國際金融風暴爆發之後,德國也受到很大的影響,尤其是那些外貿,依靠出口的企業面臨非常嚴峻的問題。訂單一度下降60%是常見的。在這種情況下德國的中小型企業是怎麼做的呢?很簡單,企業經理/老闆把真實數據搬到桌面上與工會談判。要麼再過幾個月等沒訂單的時候我們一起手拉手喝西北風,要麼大家現在勒緊腰帶,所有人放棄一部分薪水(包括公司老總在內),保證企業可以繼續運作,齊心協力挺過這個危難期,之後再恢復原工資。一度被很多中國人認為非常死板的德國人義無反顧的選擇了後者。
在此文原作者武漢大學李工真教授的眼裡,德國人竟死板到“同歸於盡”的地步了,這個顯然不切實際。一般德國的中小型企業家的社會責任感都非常重,創立或保證就業崗位是企業家的天職。他們也知道,一旦企業倒閉便會給國家帶來雙重負擔: 企業交給國家的企業稅沒有了,同時又增加了政府要承擔的失業救濟金。
再者, 德國的工會也不是非理性主義者,僅僅為了自己利益而不顧全大局。假如工會的一意孤行導致企業倒閉,最終的受害者還是工會會員。試想,這種不理智,搗亂式的工會誰會願意參與?他們之所以加入工會的目的並不是為了理直氣壯的罷工讓自己再次失業。德國工會總人數過千萬,但是幾乎看不到哪家企業被工會挾持而倒閉的。當然,這不等於工會就不會上街遊行,罷工。如果你仔細觀察的話會發現。 德國人罷工也是有規律的。特別是德國經濟處於優勢期間,比如今年,罷工的次數會增加。為什麼?一個國家的經濟好,企業盈利(利潤)就高,失業率就低,工會大多都是在這種宏觀條件下罷工。因為他們自己知道,我如果現在罷工,企業雖然不爽,但不會對自己的就業崗位造成威脅。工會也只有在宏觀經濟好的條件下有罷工的籌碼。再設想一下,當一個國家淪入經濟大蕭條,所有企業都在裁員,失業者遍地都是的時候,你去罷工有意義嗎? 當你自己都沒有工作的時候,你還需要罷工嗎?
在德國有一個相當重要的特點。工會與雇主之間存在着一種微妙的默契。當德國經濟不好的時候,工會一般不會額外要求雇主加工資。很多其他歐洲國家,包括法國,意大利和西班牙等國家工會強迫企業漲工資。工資大幅度的增長無疑增加了企業的開支,生產成本,這又導致很多企業不得不提高它們產品的價錢。在這種情況下,法國的產品本身什麼都沒變,只不過貴了10%;而同樣的德國產品在質量上提高了10%,價錢沒變。如果你是消費者,你會購買哪國的產品?這就是目前德國經濟在歐洲獨當一面的主要原因之一, 而不是廣泛的社會福利保障導致的結果。
(三)保險篇
我們來看看失業保險方面,凡在失業以前三年之內交過至少360天義務保險的工作者,他只需繳納費用的一半,即可領取失業保障金。如果你是一個有孩子的父母的話,如果你需要撫養子女,你可以領取最後工資的68%。如果要是你不養孩子,就只能領取最後工資的63%。但最多不能超過832天,在這期間,你無需納稅,在2年零100天內你是可以不納稅的。國家的勞動局及各地的勞動局有義務三次向你提供勞動崗位,和你原來專業相關的,你可以拒絕,拒絕了之後他們可以不管你。不管你之後就把你甩到另一個領域去。凡無權享受失業保險金的失業者,你可以領取最後工資的53%。
德國的勞動法堪稱是全世界最復雜的。我自己對此也沒有做過具體研究過, 因為他實在太難了。我只知道在施羅德總理2005年對德國勞動市場做了革命性的改革後有了很大的變化。李教授所說的 - 如果是正確的話 - 都是指上個世紀的。實際情況根本不像他所講的。如果某人工作了幾年之後成為失業者 –這個要看失業者的年齡- 他可以獲得政府12個月或24個月的失業救濟金(另外再加上你是否結婚/離婚,是否有孩子等眾多因素決定)。這個期限一過,你只能獲得政府提供的最低社會福利(Hartz 4)。這種社會福利和你以前的工資高低是不掛鈎的。因此我敢肯定,李教授這段話的最後一句是絕對錯的。
那麼在這個社會中可以生存下來的條件是什麼呢?你只要工作過三年,繳過一年保險,你就可以吃這個救助,吃到死。那當然我們要說,你工作的時間越長,你的最後一次工資的數額就越大,你只干三年可能你的工資的份額是一個比較基本的數字,但是絕對餓不死你。所以德國的很多女孩子就是大學畢業之後干三年,三年工作中交一年的保險費,然後就嫁人,嫁人之後老公養家,但仍有失業保險救濟金,一輩子是餓不死的。所以德國沒有露宿街頭的人,露宿街頭的都是外國人。
我讀了這段話後有點哭笑不得。我認識的所有德國女人當中, 沒有一個女人的人生目標是工作三年後嫁人,然後在家被老公養着(我好像聽說過在中國有時會出現這種情況)。這段話邏輯上也說不通。既然工作三年後就可以永遠吃失業救濟金, 那為什麼還非要嫁人呢?我所認識的德國女性都非常的獨立。讓她們在家裡被老公養着或永久吃失業救濟金是對她們人格的一種侮辱。我常常會聽到她們說: 男人算什麼,我自己有能力賺錢,為什麼一定要讓他們養着?很多德國女性追求,並且達到金錢上的獨立,不需要讓人像寵物一樣的養着。
露宿街頭的德國人到處可見。我曾經看過一篇新聞報道, 稱有幾萬德國人“離家出走”,過着“自在”而浪跡天涯的生活。我做導游時去過大部分德國大城市,在每個城市的市中心或火車站都能看到很多露宿街頭的德國人。他們坐在一塊破地毯上,身邊往往蹲着一隻狗陪着,手中拿着一張寫着 “我需要錢”或 “我需要捐助”的牌子。有人會問,你怎麼知道他們就是德國人,而不是外國人?很簡單。 他們時常會問路人要錢,要酒或要煙,從他們的口音即可分辨出來。即便在德國乞丐行列中外國人的比列占很高,德國人和外國人乞丐還有一個小小的區別: 德國乞丐是原地不動的像路人乞討,外國乞丐是到處走動着向路人乞討。下次有機會你到德國可以注意一下這個細節。
在工傷事故保險方面,雇員無需繳納保險費,一旦發生事故,由保險機構負責提供全部賠償金。一旦工傷事故,手廢掉了,老闆賠錢,這一招厲害,所以德國的機器為什麼那麼厲害,如果機器太危險了,老是發生工傷事故,老闆賠不起,還不如把這個錢省下來造機器。增加安全性減少污染,這樣多划算。如果一天到晚賠錢,老闆受不了。
按照李教授的邏輯,德國機器製造業之所以強,是因為老闆不想讓員工在工作時受傷,以致自己賠錢。我聽過有強詞奪理了,但是沒見過這般強詞奪理的。我以前上大學時讀國民經濟(Volkswirtschaftslehre, 簡稱VWL), 其中有一堂必修課就是德國社會福利保險。 它分五大類: 醫療保險,失業保險,護理保險,養老保險和工傷事故保險。德國的工傷事故保險在1884年就已經有了,這還要歸功於俾斯麥。他為了打擊和削弱當時的社會民主黨而立的法。這些保險一律都是強制性保險。這意味着,只要你簽了工作合同,這個保險費直接被政府有關機構(這里是指公立工傷事故保險公司,還不是政府本身)抽走,不經過任何員工之手。現在我離開校園也有很多年了,許多細節都忘了。但是據我說知,如果職員在上班期間受的傷(甚至包括在去辦公室或工廠的路上受的傷),這個費用由工傷事故保險公司承當,而不是其企業老闆。如果這個費用都由企業老闆承當, 恐怕德國現在已經沒有企業了。
在養老保險方面,這裡講的是正常養老金,前面說的是傷殘養老金,那個不正常。凡年滿65周歲的男性和年滿60周歲的婦女,只需有15年繳納過一半的保險費,就等於七年的保險費,就有權利享受正常養老金,等於最後淨工資的2/3,任何人都一樣,總統、總理和小學校園幼兒園阿姨是一樣的,每個人都是最後工資的2/3。
李教授又在胡言亂語了。德國的養老金高低是通過一個養老公式(德文: Rentenformel)算出來的。這個公式除了專業人士以外幾乎沒人能看懂。在大學時,我的教授告訴我們,如果你想獲得正常(不被扣)的養老金, 你必須不中斷工作45年。如果期間不幸失業,它就會立即影響到養老金。全德國達到(正常)養老公式指標的人數不到20人。德國近幾年把退休年齡從65增加到67,現在又討論要把它降到63。目前的養老金雖然是最後淨工資的70%左右,但是這個數據今後還會在下降。我的很多德國(他們自己都在25歲到35歲之間)朋友很絕望地跟我講,他們今後不期待政府會給他們養老金。德國政府自己也知道,政府將來沒那個能力支付那麼高的養老金。它希望德國公民除了公立保險以外,再買一份私立保險。我還在上大學時候,很多20歲出頭的同學就已經開始買私立保險了(某些私立保險,還可以獲得政府的一部分補貼)。可想而知,德國人本身也很擔心他們今後是否有足夠錢的養老。
德國的通貨膨脹每年以2%的數度上漲,但是養老金幾乎都不漲, 即便漲,也只是上漲1%。這意味着老年人的購買力實際上每年都在下降。職工還可以通過工會的罷工有時候可能給自己爭取一些利益,但是退休老人就很困難。他們只能眼睜睜看着自己的養老金每年在縮水,面對這種冷酷的現實,期望政府能可憐可憐他們。
還有一點差點忘了。
德國的近兩百萬公務員是不需要交養老保險的。德國政府虧欠公務員的養老金已經超過2萬億歐元。很多經濟學家指出,今後公務員也要上繳養老保險費,要不然國家根本沒那個能力支付這筆錢。
(四)生育篇
孩子生得越多補助越多
下面這一點更為驚人,在鼓勵生育方面。每一個有子女的家庭,不管老公拿多少錢,一概不管。不管你的收入狀況如何,你可以享受每個月為你第一個子女領取50歐元,第二個子女開始就上升為100歐元,老三就是250歐元,老四是500歐元,老五1000歐元,老六2500歐元,老七的時候就是5000歐元。這個錢一直要支付到孩子年滿27周歲,就是每個月要拿這些錢拿到27歲,這就是德國的制度。
這段話不僅驚人,簡直就是嚇人。我明知道這些數據是錯的, 但我還是准備好被嘲笑的心態打了電話給我一個剛剛生完孩子不久的德國同學,讓她親口告訴我她每月獲得多少政府補貼。 事實勝過一切雄辯!
她對我說: 第一個和第二個孩子的政府補貼是184歐元,第三個孩是190歐元,從第四個孩子起是215歐元。2016年可能會增加 (即便明年增加,也不可能從215歐元增加到500歐元吧?).
政府補貼這種兒童錢一般到18歲,如果18歲以後年輕人在當學徒,賺的少或者不賺錢,那麼他可以到25歲都能獲得政府的這筆錢,不是27歲。對殘疾青年而言沒有時間限制。如果父母賺的少,可以繼續向政府申請這筆補貼。中間還有很多各種各樣的規章制度我就不一一細說了。總之,李教授把德國的社會福利神話了的言辭千萬別信。
在德國,你要做一個全職媽媽完全可以,就自己養活自己,就不停地生孩子。但即使這樣,德國人也不願意生,他們用反向思維,哪有那麼好的事,肯定是個陷阱。德國這個社會人們要追求的是更輕鬆的生活,而不願意去把時間放在這些事情上。
幸好李教授的發言沒讓德國婦女協會看到,要不然會引起民憤。說什麼“要自己養活自己,就不停的生孩子”。 德國婦女協會的人會認為你把她們不當人看,只是一個是生孩的工具。德國婦女的出生率全歐洲最低,每人平均1,3. 之所以這樣有多重原因。如果真如李教授所言,生到第七個孩子會拿到政府補貼5000歐元,我相信德國的出生率肯定全宇宙最高。
所以在德國會看到兩種人,一種人,比如一對優雅夫妻牽着一條狗,舒適地走;還有這種情況,一個家庭出行,爸爸手裡拽一個,媽媽手裡抱一個,老大推車裡推一個,老二推車裡推一個,還有一個孩子流着鼻涕抓着媽媽的裙子,一家七口一起走。德國要麼就一個不生,要麼就一個大家庭。
這里我就不多說了。 我在德國生活20年,從來沒看過一家七口一起走的。在德國確實有一種人家裡有很多孩子,那就是牧師。我認識三個不同教會 (新教,馬丁路德教和天主教)的牧師,他們家分別有四個,五個和六個孩子。我和兩位牧師家的孩子還是同班同學。這里我還要說明一下。那位天主教神父以前是新教牧師,後來寫信給教皇保羅二世,請求他批准,想轉到天主教。他之所以有孩子是在出人新教牧師的時候。據他本人對我講, 他那時是世上唯一一位有孩子的天主教神父。
在德國:
一個孩子的家庭:
42%
兩個孩子的家庭:
42%
三個孩子的家庭:
12%
四個孩子的家庭:
3%
五個或五個以上的家庭:不到1%
我真的想問李工真教授, 他是在哪裡看到那麼多德國家庭的一家七口的?
(五)經濟篇
這個福利資助的規模我們再來看看,聯邦政府在這一方面的總支出從1949年的99億馬克,上升到1978年的3000億馬克。幾乎占了當時國民GDP的30%,超過了世界上的任何一個國家。即等於社會福利保障制度每年對每人支出4838美元。1988年以後,這一方面的總支出一直維持在GDP的37%以上。德國終於成為了一個可以不要國防軍但萬萬不能沒有福利制度的國家。
德國的社會福利保險占德國GDP在1960年到2013年之間從來都沒有一次超過37%。最高的是2009, 占GDP的31,5%。 2011占29,4%; 2012占 29,5%;
2013 占29,7%.
憑啥我們勞動給他們養懶漢
德國人說,憑什麼我們勞動給他們養懶漢啊?不願意。因為德國的經濟是一個非常健全的經濟,為什麼德國不受這個東西影響,就是因為德國的發展走向體系化。第一,不靠盲目的高速。第二,不玩金融衍生產品。第三,不靠旅遊。第四,不靠房地產。那靠什麼?靠高端工業品生產製造和出口,還有武器。所以它的經濟被定義成世界上最健全的經濟。美國的經濟都沒有它健全。它不跟你玩虛的。所以德國這麼好的福利制度,沒有把德國搞垮。
又在這里胡言亂語。 德國的軍火貿易占德國GDP的1%都不到,怎麼可能依靠它? 德國最強大的是它的十幾萬家中小型企業和其中的近1400家“隱形冠軍”。何為“隱形冠軍”? 他是指那些不知名,規模不大, 員工不多,但是在他們的領域裡占世界或歐洲市場前三位的企業。德國中小型企業才是德國經濟的棟梁。他們創造了大多數的就業崗位和實習崗位,最重要的是他們擁有巨多的發明專利。
原文本來還有一段。 我實在看不下去了。所以直接刪了,它不值得被我反駁了。
寫到這里我再回到文中的開頭提到過的, 原文標題的後半句也是錯的。 為什麼呢? 因為縱觀全文,李教授根本沒有提到德國在上個世紀的 “經濟奇蹟”是在什麼時候發生的。通常德國的經濟發展被視為發生在1950到1965年之間。其實在同一時間的歐洲各國都有類似的 “經濟奇蹟”出現,不僅僅是指德國。
最後還想說一說我對讀完李教授大作後的感想。我想不通, 作為一名知名的教授為何這樣堂而皇之散發關於德國的眾多謠言? 他只是想說一些國內人想聽的東西,還是想通過“介紹”德國讓中國往這方面發展?如果世上真有他所說的德國,不僅是我, 所有德國人也會移民去那個“德國”。把德國這般神話有什麼意義?出於好奇我在網上查了一下原文作者武漢大學李工真教授是否真的存在。還真的有。 據說他父親曾經是六十年代數學院李國平院士的兒子(誰是李國平?)。網上對於李工真教授的評論和他這篇錯誤百出的文章有着鮮明的對比。有網友說: “還不錯,比較幽默,對德國史很熟悉”; “難得一見的優秀德國史教授,修選課堂堂滿員”; “作為學者,十足的范兒”;
“武漢大學十大名嘴之一”; “作為武漢大學的學生,若沒有聽過李工真老師的課,那真是白來了武漢大學一場”; “武漢大學三大才子之一”。
為什麼它們相差那麼大我不知道。有可能李工真教授確實是一位功底深厚的德國專家,這篇文章是有人盜用他的名字所寫而已。此外,為什麼網上和微信上流傳那麼多關於德國的錯誤文章, 我想還有一個主要原因可以在居住德國的華裔身上追尋。如果這批人,也包括我在內,當他們長時間居住在德國,獲得很多各方面可靠知識後又沒有把它與大眾分享,自然而然地提供給那些國內不學無術之士大作宣傳,顛倒是非的機會。在批評那些有關德國胡言亂語的文章同時,尤其是華裔人士也應該自我反省。在罵那些人對德國何等的無知時,作為華裔的我們是否也該自責?難道不是因為我們的沉默,才讓他們更興風作浪嗎?說白了,我們也是這個問題的一部分。難道不是嗎? 在德國,很多人總是天天罵德國政府這個地方做得不好,那個地方表現得差,但是自己卻置身度外,不積極去參與,大選時也不去投票。媒體評論家就回復說,當你們放棄投票權的時候,你也就沒有資格發言來批評政府了。它們兩者在理論上是一樣的。
我相信,在國內研究德國問題的實力派專家大有人在。希望今後能讀到更多他們的文章。我也希望更多的華裔對此積極地發言,解除兩國之間的誤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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