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偶尔读到北大生科院院长饶毅多年前撰写的一篇文章,读后感触颇深,对于饶毅其人有了进一步认识,回顾历史的角度有了些许调整,也籍此同诸位网友共享此文。 ××××××××××××××××××××××××××××××××××××××××××××××××××××××××××××××××××××××× 美国华盛顿大学 中国科学院 饶 毅 在关心中国现代科技发展时,想到中国科学史,常常使人感慨。 这里想谈一位对中国近代科学(特别对是中国生命科学和医学研究)发展史上起了奠基作用的人:林可胜(Robert K. S. Lim)。林可胜是中国近代最杰出的科学家之一,他还是一位有趣味的多才多艺的人。林可胜又基本上不为中国大众所知道、甚至也几乎为中国生命科学界遗忘了。不久前,我在美国田纳西州的范得比尔(Vanderbilt)大学作学术报告时,遇到一位受过林可胜影响的美国教授,使我想提笔把这些年来从不同渠道得知的一些林可胜的故事记录下来。 林可胜的父亲林文庆是原籍福建厦门的新加坡华侨,据说曾是孙中山的医生,以后是厦门大学的创校校长。林可胜生于1897,他在海外长大,在英国爱丁堡大学念医学院、并继而接受研究生教育获博士学位。他1924年回中国,任北平协和医学院生理学系教授和系主任,1949年赴美,先在普林斯顿的高等研究所(Institute for Advanced Study)任研究员,后在迈尔斯药厂研究部门(Miles Lab)任实验室主任,1969年去世。 在1920年代,中国近代科学技术和教育都还在起步阶段,一般能把大学课程开好就很不错了,有小规模的研究中又有相当的是类似测中国人血红蛋白量或骨头长短一类的虽然重要但不非常原始。那样的背景下,林可胜是中国早期能开展高水平科学研究的为数极少的科学家之一。他在生理学和神经科学有很好的研究。这一方面是当时洛克菲勒基金资助成立协和医学院,提供了较好的条件,并有提倡科学研究的风气。另一方面,我们知道,有外界条件是不够的,林可胜自己的学识、才能、和努力也是他取得科学成就的重要因素。林可胜主要研究工作是胃肠道生理和神经生理。他在痛觉方面有一项研究是用实验方法区分外周镇痛药和中枢镇痛药。一般来说,痛觉是外周受刺激,传入中枢神经系统(最后到脑),有多种镇痛药,如人们熟知的吗啡和阿斯匹林,理论上,它们可以是在痛觉传道通路的多个环节中的任何一个起作用,但药理学家们当时不知道怎样区分镇痛药是在外周起作用、还是在中枢起作用,林可胜实验室设计和进行了第一个有效区分外周和中枢镇痛的实验,并证明阿斯匹林是在外周发挥镇痛作用的。这些实验到去年仍被英国科学家维恩爵士(John Vane)称为镇痛研究的经典工作,而维恩本人是因为研究阿斯匹林镇痛机理而得1982年的诺贝尔奖。林可胜对科学有持之以恒的热爱,在他逝世的1969年,他还有论文发表在《美国科学院院刊》和《生理学年评》。 林可胜是最早为世界科学界推崇的中国科学家之一。他是协和第一位华人系主任。当时协和待遇与西方相近,可以招到很好的教授。协和解剖系早期的系主任Edmund Cowdery 回美国后是我们圣路易斯的华盛顿大学解剖系主任,协和药理系曾招聘哈佛医学院药理系主任克来耶(Otto Krayer),因为哈佛医学生喜欢克来耶而抗议,使他没有离开哈佛去协和。这些都说明当时协和的吸引力,同时也说明当时协和多数系科由非中国人主持。林可胜成为协和第一位华裔系主任,是其能力服人的表现。1949年后林可胜呆了一段时间的高等研究所,当时正是有爱因斯坦等人的高潮期。1957年迈尔斯药厂研究部门聘请林可胜去创立研究部门和主持一个实验室时,不是因为林可胜是药理学家,实际上,林可胜是生理学家。我在范得比尔大学遇到的那位教授曾在1962年左右到林可胜实验室工作过一个暑假,他的感觉是,迈尔斯药厂因为对林可胜的研究水平和名声的信服而聘请他,林可胜可以自由选题,并不一定要研究药物。林可胜是迄今为止在权威的年评杂志系列发表过综述文章的人数不多的华裔之一。1942年,林可胜当选为美国科学院外籍院士,1965年,为美国科学院院士。那个时期,华裔中其他当选为美国科学院院士的有:物理学家吴健雄(1958)、数学家陈省身(1961)、应用数学家林家翘(1961)、物理学家李政道(1964)和杨振宁(1965)。这几位最早为国际科学界推崇的华裔科学家中,以林可胜在中国的工作为最长,实际上,他的事业有相当部分是在中国的。 因为有这样一位优秀的科学家在中国开展科学研究和教育,林可胜对中国早期科技教育,以自己的身体力行,对科技教育界起了示范作用。因为林可胜的活跃,他在中国的工作不仅限于自己的研究,他对中国科技发展多方面起了很重要作用。林可胜创办了英文的《中国生理学杂志》,在中国当时没有其它生命科学研究性杂志的情况下,这个杂志是中国生命科学研究的唯一杂志,范围覆盖了生命科学多个领域。主编这个杂志还有香港的安尔(H. G. Earle)、协和药理系主任伊博恩 (B. E. Read)和协和生物化学系主任吴宪(协和第二位华裔系主任)。《中国生理学杂志》质量之高,在三、四十年代有当时在澳大利亚的英国神经生理学家埃科斯(John Eccles, 1963年诺贝尔奖获得者〕翘首以盼的时期,是中文科学刊物史上突出的记录。可惜这样的记录在这个杂志分成在大陆和台湾的两个杂志以后很难说再达到过这样的水平。林可胜也曾任过中华医学会会长。1948年,林可胜作为中国生物医学的自然领袖,对中央研究院设立院士制度起了作用。 林可胜对中国的贡献超出科学范围。抗战时期,林可胜领导医疗系统投身救国事业。日军进攻上海时,他领导了红十字医疗队参与救援。 1937年,林可胜在汉口组织了20多个医疗队,成为中国红十字会的主力。在贵阳,林可胜主持了被称为中国战时最大的医学中心,组织的训练班培训了一万五千多医疗技术人员。他创建和领导了中国军队救护系统,1941年后出任当时政府军队医疗系统的主要领导职位,包括军医署长。林可胜不只领导组织,还曾亲上缅甸前线救护。林可胜在战时的工作两度为美国颁奖:1943年获罗斯福总统授荣誉勋章(Legion of Honor)、1946年获自由勋章(Medal of Freedom)。 林可胜在教育上为中国直接和间接培养造就了一批高水平的人才。他和他的协和同事们,培养了中国最好的一批医生、医学科学家和生命科学家。当时已有的医学院中,虽然还有几个较好的医学院,但协和是医学和研究并重的唯一学校,是中国学术医学的摇篮。以后中国大众比较知道的协和名医如妇产科的林巧稚曾跟随林可胜的同事伊博恩做过研究、内科的张孝骞从湘雅毕业后也在协和进修期间从事过研究、泌尿外科医生吴阶平是协和最后一届用英文开完全部课程的医学生。林可胜还直接培养了中国生命科学家,包括中国科学院生命科学部分的主要创立者冯德培。冯德培是因为全部在中国进行的科学研究成就,于1986年当选为美国科学院院士。四十年代中后期,林可胜指导以前做过自己学生的年青同事冯德培筹备中央研究院医学研究所。1949年,大概是因为考虑到曾在政府和军队任职,林可胜离开了中国大陆。据冯德培后来告诉我,林可胜离开时大陆时,认为后继者冯德培应该可以留在中国大陆继续发展中国科学,冯德培不负厚望,领导中国科学院上海生理生化研究所,以后衍生为中国科学院在上海的几个生命科学方面的研究所,长期是中国生命科学的主要中心。协和医学院衍生的中国医学科学院,和军事医学科学院的一部分,也是中国生命科学的主要支柱。抗战后,林可胜创办国防医学中心,成为以后上海的第二军医大学和台湾的国防医学院。 林可胜离开中国后对中国的影响不仅通过他以前的工作和教育还在产生,而且从他到美国后至去世以前,一直在关心中国的科学、特别是生命科学的发展。他是那个年代少有的在英文刊物上引用中国文章的科学家。中国科学院上海药物所的邹冈和上海第一医学院张昌绍,在50年代末、60年代初发现了吗啡镇痛的脑内作用部位,是领先于世界的一个工作。他们的论文先在《中国生理学杂志》的继续刊物《生理学报》上、后在《中国科学》上发表。林可胜大概一直在看中国的刊物,他在自己的英文文章里引用邹冈的文章,把中国的工作介绍给国际科学界,对于世界认可这项中国的成就起了重要作用。 林可胜还是一位有趣的人。传说他讲课时可以用双手同时在黑板上画图。据邹冈说,林可胜最早引起他未来妻子的注意是他画了她的像。作家林语堂在《八十自述》里回顾,在中国学潮时,林可胜曾给他庇护场所。在缅甸时,情况迫使下,林可胜自己还临时摸清了怎么开火车。我上面提到的美国教授对林可胜的优雅有很深印象。虽然他当时是跟林可胜学生物学研究,林可胜在暑假结束时却送了他一套数学书籍。 回顾林可胜这样一位对中国科学和社会有贡献、又有个人特点的人,使我们特别有兴趣。了解一些中国近代科学发展史,也许可以使人们珍惜中国近代科学技术的高质量开端和科技教育界人士形成的良好的传统,从而更加改善科技教育界的风气,努力推动中国科技的进一步发展。 资料来源 1. 刊物: Annual Review of Physiology, Annual Review of Neuroscience, Chinese Journal of Physiology Vol. 1-17;香港《二十一世纪》杂志,The Pharmacologist, Proceedings of the National Academy of Sciences, USA, 《生理学报》。 2. 以下人 士的写作或交谈:陈方正(香港中文大学中国文化研究所 ),冯德培( 中国科学院上海生理研究所,已故), A. Goldstein(美国斯坦福大学药理系), David Ong(Vanderbilt 大学生物化学系),S. C. Wang(王世峻), 吴阶平(中国医学科学院、协和医科大学),邹冈(中国科学院药物研究所,已故)。 本文发表于《世纪中国》2001年第一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