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清华大学朱令被投毒一案似乎又被推向了风头浪尖,并有人将其与清末杨乃武与小白菜一案相比较。在我看来,两案虽然有多处特征相似,但也有明显的不同。杨乃武和小白菜在当时为清廷刑部认定并刑讯逼供的“唯一对象”,只因他们有做案动机,有做案条件,但做案证据是伪造和可以证伪的,后来也的确被新的人证物证推翻,成为史上一大冤案和臭案,为后人所不齿,官方最终落得千古骂名。 朱令一案,尽管不少人认为嫌疑人已锁定,但实为无头案。试想,作为鼠药成分之一的重金属铊,既可以作为化学单质单独使用,亦可以毒药形式用于投毒。后来北京的职业病医学实验室检测出的受害者血液中高浓度重金属,并不能说明该物质是以何种方式被凶手使用。清华化学系那时对实验室教学所用的铊管理既不严格,社会上更有大量的渠道可以轻而易举获得这种含铊盐的药物,对于一个仅有机会接触实验室铊源的同宿舍女生,何以断定其嫌疑人的身份?合法途径是从实验室名正言顺的获得,非法途径是从清华之外的社会廉价买到,为何非要将嫌犯锁定在某一个人身上?难道真正的投毒者就不能利用物化2班当时的实验条件,把线索暗中引向同室的孙维?种种推断现在似乎都指向一个人,但这既不是严谨辩证而高度负责的刑侦思路,也距离真凶的原始谜底和作案动机想去甚远。 前几天万维网上曾有一个叫做Nile的对朱令一案做了较为合情合理的深层分析,我认为有道理。吴今当时在89年河北一处悬崖意外坠落,这一事件本身就十分蹊跷和可疑,但警方后来却以无法侦破为由将其定案为意外事故。现在将该案的多处疑点重新翻出,大家不妨回头彻底阅读一下该文的细节,是否值得进一步向深层推敲。试问,有谁会跟一个素昧平生的北大女生有意过不去,偏偏要在前队已经落下吴今200多米的时候将其推下高崖施以谋害?如果不是谋害,死者又是如何自行坠落?既然是自行坠落,为何缺乏典型的特征? 朱令第一次中毒症状出现在1994年11月,距离姐姐遇害5年之后,这期间又发生了什么事情?有什么理由使得真正的凶手对朱家穷追不舍,一定置之死地而后快?既然想以投毒的手段置朱令于死地,为什么非要在宿舍内部做手脚?难道以为北京警方无力获得朱令的杯子仍然存在在同室内部的证据?一个体力、耐力、活动能量都有限并且主要任务是完成国家教学大纲所规定的繁重任务的女生,何以能有这么矢志不渝的坚强和恒心,一定要发誓并将同室学友一次又一次推向死亡和残疾的深渊? 所有这些,一个有头脑,负责任的心智健全的中国人,都应该认证想一想,而非盲目跟风,甚至头脑一热,去了所谓的美国白宫官网并在一两秒钟之内敲下键盘,最终却做出了一个令亲者痛仇者快,让案情单一化简单化大众化的结果早日以互联网的途径给世人一个所谓的交代!美国政府是否会着手此案尚未可知,但这一发生在中国北京的、已经过去19年的历史疑案,能否凭借某一个所谓的当事人和嫌疑人被回国接受重审而大白天下,我们实在不清楚。 对不起,写多了,原本只想回应一下博主(落基山人)的帖子,没想到洋洋洒洒谈了不少问题出来;但是也算借此机会,抛砖引玉,希望海外的华人冷静,负责,实事求是,这样我们才能让逝者安息,残者慰藉,生者深思,推动水落石出的那一天早日到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