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信仰自由, 只有誠於惡的信仰
信仰就是“至誠”,能夠稱上是信仰的,一定是真心真意地去相信的。不同的至誠區分: 一個是誠於善,一個是誠於惡。這個 怎麼區分呢?區分就在於信仰的價值本身。希特勒也非常有信仰,但是他的信仰的是要用消滅一部分人來實現他自己的目的,我們現在基本上有一個共識,即他的信 仰是誠於惡。文革的階級鬥爭信仰也是一樣。擁護希特勒和文革的人現在還是有,要為希特勒或文革翻案,所以對這些信仰是善是惡還有爭論。但是,誠於善的信仰 基本上是沒有什麼爭議的,比如在佛教或者基督教里,誠於善的價值是愛。誠於善的還可以是世俗的信仰,對民主的信仰便是一種誠於善的信仰,連反對民主的人也會口惠式地贊同民主。
最近幾年各種事件的密集爆發,說明中國已經到了道德虧空的密集還賬期,信仰的缺失與道德的赤字正在轉化成一樁樁人為的災難,整個社會開始為多年累計的信仰危機和道德淪喪承受沉重的代價,而這僅僅是個開始。按照目前的趨勢,中國人的道德狀況還會進一步惡化。某種程度上,中華文明到了最危險的時候。
真正的信仰必須是自由選擇的信仰,而不是強加的信仰。信仰是理性與信念的產物,而不是強制與暴力的產物。同樣,強制與暴力也不可能阻止信仰。因此, 不僅要尊重與保護信仰自由,而且應該把信仰自由嵌入到政治制度、政治秩序中去。只有信仰自由,才能產生誠於善的信仰,才能淘汰抑制誠於惡的信仰;沒有信仰自由, 只有誠於惡的信仰。沒有超驗,沒有信仰,就沒有個人的自由。道德問題離不開自由,離不開相應的政體。自由是道德賴以存活的氧氣,不論公德與私德。沒有自由,任 何德性都將窒息。所以說,人需要信仰,不是“被信仰”,而是每個人去自由選擇自己的信仰,尋找自己的精神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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