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农民的孩子。说起我这个农民的身分,可能还有一段可歌可泣的浪漫故事。但是我那总是吵架的爸妈,哪有闲情说当年的故事。所以我只好从道听途说里编纂一下我的履历了。
据说,我爸曾是一个年轻英俊的军官,他到驻地附近的一个生产队去支农,一眼看中了能歌善舞的我妈,于是有了我。在那个年代,未婚先孕可是个大不赦的罪,我爸被迫转业,让他回湖南老家。为了能和我妈在一起,他竟放弃城市户口,选择在京郊农村落户,就这么简单,我成为了一个农民的孩子。
小学是在城乡结合,没有知名度的普通小学里度过的,没有什么值得一提的。中学则是公社所属的中学。也没什么知名度。
我可能遗传了我母亲的文艺细胞和我父亲的桀骜不驯,我很有些表演天赋。
那时人们都穿的单调简朴,一是经济不允许,二是社会环境如此。我到供销社¥0.27一尺扯上五尺红色碎花布,自己剪裁,自己缝纫,做了一件斜襟掐腰小罩衣 ,求 母亲 盘了七个钮扣钉上。上课时故意迟到两分钟,待同学坐定后,一脚踢开教室门,同学,包括老师的眼睛齐唰唰的望向门口,我一个铁梅亮相,然后婀娜多姿的在众目睽睽之下走向自己的座位。我能感受到众人的目光向日葵似的追随着我,我要的就是这种效果。我当然也知道那众人的目光里不光是惊艳,还有不屑和嫉妒,多数人认为我是臭显摆。我才不管人们怎么想呢,我要的就是这种效果!我的血液里含着叛逆的因子,我渴望着发泄。我要让所有嫉妒我的人发疯。
读过“雷锋的故事”吗?这个大家耳熟能详的故事,我在全校广播站播读时,哭倒了一大片。我从播音室回到教室时,几乎每个人的桌子上都有一小片湿迹。也就是说,他们全趴在桌子上哭过。我班上有个狠角色,打闹时伤了一个同学,那个同学默默唧唧的不高兴,这狠角拿把剪子就在胳膊上绞下一块肉扔给那个同学说:这下不该该了吧!(谁也不欠谁的意思)。就这么一个狠角,照样哭的稀里哗啦,为什么呢?我太有才了!但愿当时的同学能看到这个帖子,他们能证明我决非虚言。我的声情并茂的朗读,即显示了我的天赋,也令同学们对我刮目相待:原来我不光有外在,还有内涵呢。 班上一个学习最好也最聪明的女孩,叫樱儿,平时理都不理我,看我总是用乜斜的眼光。自从听了“雷锋的故事”后,我能感觉到她的目光经常扫向我,但不是乜斜的了。说实话,我也挺欣赏这个同学的,长的那么漂亮,学习却这么好,这有悖于一般规律。我捕捉着她的目光,主动上前和她说话,从此我们成了最好的朋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