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的辱華T恤事剛發生後火了一陣子,很快便又接近尾聲, 逐漸在我們視野中消失。我個人覺得非常遺憾。但可惜這又是常態。近些年來,大部分跟中國有關的熱門話題都“活不了兩集。“ 比如北威州某中國留學生被強姦案,意大利留學生遇害案,愛思強收購事件等等。(在某種意義上講也包括李洋潔案在內)。
我覺得很有必要繼續討論下去。很多偏見之所以存在,是因為我們主動放棄去了解問題的起源。為什麼每當德國人一說起“吃狗肉“就會馬上和中國人,而不是韓國人,日本人或越南人聯繫在一起呢?為什麼德國人只會說 „中國人吃狗“,而不說 „中國人吃貓“呢? 這是為何呢?我也不知道這種“標籤“是從什麼時候開始的。但現實是,„中國人吃狗肉"已經進入德國人的心智,在短時間內是不可能改變的。我不相信每當德國人說„中國人吃狗“的時候都是在侮辱中國。我也不相信德國人會傻到這種程度,誤以為中國人都喜歡吃狗。每一個概念在歷史的長河中都會發生本質上的變化。最經典的例子也許就是„德國製造“。總所周知,„德國製造“最早是英國人給德國貨貼的標籤,把德國貨和垃圾貨劃等號。但今天呢?上世紀70年代,德國人諷刺日本人不會製造汽車,每次參加德國汽車展只會在一邊瘋狂地拍照,然後再加以模仿。但現在呢?
尤其是當我們面對爭議話題時,更要以開放式的,包容的心態和不同的視野去探討問題。相反,如果大家在一個話題上都保持一種態度,一種聲音,它就會失去其討論的價值,失去一種學習新思維的機會。最要命的是,我們的關注度極其短暫。幾乎每次都把所有的注意力都集中在事發時的那一刻,而忽略所有其它潛在因素。我們不善於換位思考,也很少提出其他觀點。只要理論上不能絕對排除的,都有討論的價值。討論不是最終目的,而是通過它來彌補我們在認知上,思維上的局限性。如果大家都以我為中心,僅僅站在自己的角度去做判斷,未免顯得有點心胸狹窄,自以為是,因為世上大部分的矛盾和偏見都是雙面性的,並不是單行道。如果說,德國人對中國有偏見,難道中國人對德國就不存在偏見嗎?
在德華文媒體(或許在國內更是如此)存在一種普遍現象: 很少有意見分歧,很少聽到非主流的聲音(不知道是不是我的錯覺造成的?),即便有,也很小聲。大部分報道的內容幾乎一致。比如難民政策。這似乎跟我們的文化傳承有關。我們一向提倡和諧和中庸,排擠持有不同意見的人(或許只有春秋戰國的百家爭鳴時期是列外)。一旦多數人只養成了聽一種聲音的習慣後,突然間接觸不同聲音,在本能上會出現排斥意識。我能理解這種邏輯。偉大物理學家愛因斯坦曾說過,它大致意思是: „如果在一次研討會上大家都持有同樣觀點,這和浪費時間沒有區別。“
幾乎所有華文媒體都一致認為這是一起赤裸裸的辱華行為。極少數人會冷靜下來思考,除了單一地把它視為一起 „辱華事件"以外是否還有其他的可能性存在?幾乎沒有人提及我們這種反應是否也和中德文化差異,和不同的生活環境背景有關聯?面對一個具有爭議的話題缺少深入的探討,它既不能釋懷雙方的偏見,也不能增加彼此的了解。這不是最理想的作法。聽到不同的聲音可以開闊我們的視野和心胸,有助於改善我們的思維。試問,有誰能夠拍胸膛保證,他具備了人類所有的智慧,可以對世上萬物做出正確以及公正的判斷?
在我們的文化圈裡,愛國人人有責,不容置疑。只有少數人說自己不愛國,有更少的人仇恨自己的祖國。但展示愛國的方式可能有很多種。某些人則認為,愛國和維護祖國的唯一標準必須要和他們一致。真是如此嗎?不見得。如果說愛國是一種結論,這種結論是無法反駁的。因為它永遠正確。不管是中國人,日本人,韓國人,法國人,德國人或其他國家的人(絕大部分人)都愛自己的祖國。但如果每個人都通過自身的論證來支撐愛國的結論,其結果有可能很不一樣。為什麼?因為每個人愛國的方式和理由皆不同。然而,不同的愛國方式和理由不一定能禁得起推敲。
有一部分人無條件地愛國,絕對不允許他人批評自己的祖國。一邊把自己塑造成唯一的,受萬人敬仰的愛國者榜樣,一邊排斥意見分歧者。還有一批人,他們對自己的祖國提出善意的,理性的建設性批評,比如環境污染,貪污腐敗,霧霾等等,並且還指出各種社會畸形顯現。前者就是愛國者,後者就不是嗎?不見得。我倒是認為後者更具備愛國精神。 對於此次辱華體恤事件而言,我結合自身的年齡,性別,閱歷,生活環境,語言,成長過程以及獨立判斷力等綜合因素得出和主流觀點相反的結論。站在我的角度上來講,某些人所提供的理由並沒有很強的說服力。但同時我也承認,從他們的角度而言,他們的理由是最具說服力的。我想問的是,難道兩種不同的觀點就不可以並存嗎?為什麼一定要把所有華人看待問題的思想統一化呢?
我再舉一個更具體的列子。前幾天我發表過一篇名為《在德華人對"辱華T恤事件"的反應都說明了什麼?》的文章。有一名網友反駁說,„我講的是日常生活中的偏見與玩笑,和體恤衫不是一個本質“。她當然可以拿這種理由來反駁我的論證。但如果仔細琢磨,在我看來,她的理由一定就是對的嗎?她說這個理由的潛台詞是: 生活與“藝術“是分開的,不能相提並論。但我卻堅信,藝術的源泉歸根結底就來自豐富多彩的現實生活,其中也包括生活中的偏見與玩笑,因為它們的確存在,而不是我虛構出來的。由於我們二人的出發點不一樣,導致不同的論證過程,如果還能得出一致結論,那不是很奇怪嗎?意見上的分歧有時候很難用對錯來衡量。她可以堅持她的看法,我保留自己的觀點。我既不想說服她,她也沒必要說服我。贊同我觀點的人可以支持我,同意她觀點的人可以擁護她。她可以說生活中的偏見,笑話和體恤衫不屬於一個本質。 但我認為,生活中的偏見,笑話和體恤衫在本質上一致,只是展示的形式不同而已。
實事求是地講,至今為止我在各家中文媒體報道里從未看到非常具有說服力的論證,證明這就是一起辱華T恤事件。有一家知名公眾號的報道給我留下深刻的印象。文中這樣寫到: „他們能侮辱別人並不代表可以侮辱我們。有人說,因為它並不是侮辱了我們,所以我們不需要抗議。但是別人對這種侮辱行為無所謂,沒有民族尊嚴,我們也應該這樣嗎?當然不!不管多少人不抗議,面對自己受到歧視,受到侮辱的情況時,我們就應該反抗發聲,不從眾,為國人爭取一份尊重,而不是一味地任由他人無端抹黑。“ 小編以一種大義凜然的態度寫出了這段極具愛國主義的話,讀完後的確很容易讓人熱血沸騰,激發出華人內心的愛國情懷。但事實真的像他描述的那樣嗎?不一定。首先,一種未經過論證的結論本身就不具備說服力,運用再華麗的言辭也於事無補。在我看來,這位小編是典型的狹隘愛國主義的擁護者而已。我倒是想聽他說說,他發出了什麼樣的反抗聲?不是我故意刁難他,而是想幫他。原因很簡單,如果他向法院提出訴訟,他也要給出恰當的理由吧?他總不能說一句 „我告他侮辱我,還我尊嚴“ 就完事了。如果法官追問: „對方是怎麼侮辱你的?“ 他難道繼續高調地說 „我就告他侮辱我!不行嗎?“ 僅僅只是拿這種空虛的口號來煽動民族情緒和愚蠢的“愛國賊“行為沒有區別。當然,我會誓死維護他的發言權。
我想在此引用一位朋友的論證。她是一名留學生,目前正在寫博士論文。前不久我們在微信上聊到這次T恤事件。她問我對此次事件的看法。我回復她說: „我沒那麼激動。“ 後來她說了一段我覺比較有說服力的話。她對我說: „你長時期生活在國外,可能不清楚一件事。在漢語語境裡狗是個極具貶義的詞彙。對華人來說,把狗與人並列是大忌。只在辱罵時這樣做。襯衫這句話暗指狗的性命比一個中國人的性命重要,直接讓人聯想"華人與狗不得入內“的名句。也難怪在一向維權方面比較沉默的華人圈引起這麼大的轟動。連中國大使館都出面了。這是有原因的。“ 我和這位朋友在這個問題上的態度不一樣,但我依然認可她的論證。最起碼它能讓我更加容易理解為何大使館會出面,為何很多同胞的反應如此強烈。
在此我還想引用另外一位來自北京朋友的三段話。我覺得她說得也很有道理。"首先,我贊成你,至少覺得我們年輕一代應該從文化差異上去理解這件事,但我也想試着解釋一下那些認為這是“辱華”的一群人,為什麼會有這樣的心裡情緒。這個也並不能簡單的總結為就是民族自卑或者玻璃心,或者小題大做,畢竟在中國的歷史上,我們經歷過八國聯軍的侵略,經歷過屈辱和歧視,甚至到現在,華人在很多國家也很難融入主流社會,這種傷害在某些人心裡根深蒂固,所以一看到任何風吹草動,就特別敏感,其背後是渴望自己能夠更加被尊重被認可。也許你覺得這是玻璃心,是民族自卑,是情感脆弱,可是對於經歷過的人來說,這的確是心裡的一根刺,一碰到就會痛。
其實現在西方對中國人並不是非常了解,或者對我們也有很多誤解,必要的時候我們也應該以恰當的方式去為自己驗明正身,去積極地告訴世界,現在的中國是什麼樣?我們的年輕一代是什麼樣?或者未來我們會變成什麼樣。我倒不覺得T恤這個事情需要升級到辱華或者要出動使館去協調,但也應該有一些人或者組織去做一些反應,而不是簡簡單單的就認為它只是一個玩笑而已。再說到那些老華僑們,老會長們,號召大家團結,或維權本身並沒有錯,如果我們真的在這些人的號召下,能夠表現出高度的凝聚力,這也是國人形象的一種正面體現,至於說後面他們會做什麼,那就取決他們個人了。就像那些會長一樣,他既然有這個頭銜,他必須得說句話吧,表個態吧,至於他是贊成還是反對那是他個人的事情。如果他乾打雷不下雨,那的確說明他沒啥能力,但這個角色本身 ,是非常必要的。大家角色不一樣,站位不一樣,給事物貼的標籤必然是不一樣的,你問一個自由撰稿人,他可能覺得只是一個玩笑而已(比如你)。你問一個老師,他可能覺得是也可能覺得不是,既然沒有對錯,那求同存異,大家用各自的方式去愛國,去幫助國家強大就好了啊,各做各的貢獻,方式不一樣,但本心是一樣的。"
總而言之,我依然沒把這次辱華T恤事件當回事。如我上面所說,大部分人習慣性地把注意力集中在事發時的那一刻,或許過不了多久大家就會把這件事情拋之腦後。如果僅僅是在問題出現後發表一項聲明,(高調地)表個態,沒有對此進行全面的分析和討論,既不會讓我們在思維上得到提升,讓我們更深入地,更理智地看待問題,也起不到維權作用。我在上篇文章里就說過,德國法律並沒有規定不讓華人以辱華的名義提出法律訴訟。每個人都可以提出訴訟,但為什麼一定要提升到民族層面上呢?我常常聽人說,德國華人向來低調,遇到什麼事都會忍着,不吭聲。現在我們是時候發出自己的聲音了。我倒是覺得很詫異,我們以前為什麼沒有或者不敢發出自己的聲音呢?(注: 我真心想知道這種說法是怎麼來的?希望有人幫我掃盲一下。)
中德媒體在這方面就有很大的(文化)差異。但凡是爭議話題,德國媒體多多少少都會展開更全面的,深入的討論,達成(或達不成)共識。在這個問題上,在德華文媒體有很大的缺陷。我是真心希望它能彌補這塊短板。今年3月26號在法國巴黎發生了華人(死者是我的老鄉。我也是青田人)被警察槍殺案。我真心希望法國的華文媒體不要僅僅關注一時的熱點,而是持續不懈地對此次事件進行詳細的跟蹤報道。巴黎槍殺事件後,立馬讓辱華T恤事件消失在我們視線當中。有時候,對一件事的持續性關注也是一種維權,一種支持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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