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萬維讀者為首頁 萬維讀者網 -- 全球華人的精神家園 廣告服務 聯繫我們 關於萬維
 
首  頁 新  聞 視  頻 博  客 論  壇 分類廣告 購  物
搜索>> 發表日誌 控制面板 個人相冊 給我留言
幫助 退出
 
老幺的博客  
談笑有白丁,往來少鴻儒。  
我的名片
老幺
註冊日期: 2006-11-02
訪問總量: 677,767 次
點擊查看我的個人資料
Calendar
我的公告欄
原創文章,歡迎點評, 留言必復!
最新發布
· 瘋狂的奧巴馬,瘋狂的中國網民
· P依然是P,林書記依然很好很強大
· 從翔哥“最偉大的轉身”說開去…
· 70後痛打華南虎,90後坐愛虎臥撐
· 8級地震,震出了8隻華南虎!
· CCTV:98%的中國人支持直選! (
· 最新版的《全世界都羨慕我們》
友好鏈接
分類目錄
【系列文章】
· 2007中國笑話大全(精華版)制定
· 武大郎、西門慶與華南虎
· 做一隻堂堂正正的華南虎
· “和平崛起”,還是“和平演變”
· 依法治國,還是依金牌治國?
· “你”,請跟上《時代》的步伐
· 一不小心,成了《時代》“年度人
· 全中國人民都笑了,然後都哭了
【精華文章】
· 馬英九的林肯夢
· 先富起來的,會繼續富下去
· 中國處於盛世,為啥還有人不知足
· 為什麼稱霸的是美國?
· 5000年歷史缺少了4位偉人
· 3萬名網警?太少了!
【談笑風生】
· 最新版的《全世界都羨慕我們》
· 紐約州長悔過書
· 美國網民,很黃很暴力的一天
· 2007中國笑話大全---追加版
· 2007中國笑話大全:很好,很強大
· 觸目驚心:最後一隻野生華南虎,
· 克林頓為什麼沒有包養萊溫斯基?
· 一看春節晚會,我就笑了
· 2006年中國100大笑話
· 2006年中國笑話大全(徵集稿,歡
【自由思想】
· 瘋狂的奧巴馬,瘋狂的中國網民
· CCTV:98%的中國人支持直選! (
· 中國當代最偉大的思想家,走了
· 中國網民是無敵的!華南虎為證!
· 復旦大學邀請陳水扁來演講?
· 中國世紀,與中國人無關
· 馬季,張藝謀,奴才的時代?
· 昨日的賈寶玉,今天的溫家寶
· 中國要的不是大師,是大俠!
· 小龍女,一種充滿攻擊性的龐然大
【天下大事】
· P依然是P,林書記依然很好很強大
· 從翔哥“最偉大的轉身”說開去…
· 70後痛打華南虎,90後坐愛虎臥撐
· 8級地震,震出了8隻華南虎!
· 紐約州長叫雞記:很傻很天真
· 暴風雪很強很暴力,溫總理千里走
· 既然征了“小姐稅”,就應該征“
· 如果小許拿把榔頭把ATM砸了
· 沒有理想是最大的失敗
· 感恩,這本來是一件很美好的事…
存檔目錄
11/01/2008 - 11/30/2008
08/01/2008 - 08/31/2008
07/01/2008 - 07/31/2008
05/01/2008 - 05/31/2008
04/01/2008 - 04/30/2008
03/01/2008 - 03/31/2008
02/01/2008 - 02/29/2008
01/01/2008 - 01/31/2008
12/01/2007 - 12/31/2007
11/01/2007 - 11/30/2007
10/01/2007 - 10/31/2007
09/01/2007 - 09/30/2007
08/01/2007 - 08/31/2007
05/01/2007 - 05/31/2007
02/01/2007 - 02/28/2007
01/01/2007 - 01/31/2007
12/01/2006 - 12/31/2006
11/01/2006 - 11/30/2006
發表評論
作者:
用戶名: 密碼: 您還不是博客/論壇用戶?現在就註冊!
     
評論:
依法治國,還是依金牌治國?
   

曾經有一次說真話的機會放在我面前

又名:依法治國,還是依金牌治國?

 

 

作者:老幺

 

(一)

 

幾天前,確切地說是20051218日,老幺寫了個帖子《全中國人民都笑了,然後都哭了》,對廣州地鐵“反恐別動隊”過去9年來默默的不為人知的奉獻,表示一下謙卑的感激之情,同時對孫英傑/於海江有藥同吃、有難同當的同門情深,獻上一份真誠的艷羨之意。

 

文章發出去後,其實我還是有一種擔心,擔心那0.01%的可能性,擔心事實的真相就是如此;擔心我和許多人一樣,冤枉了孫英傑師徒-於海江-五大連池法院。

 

到了今天,也就是1216日孫英傑打贏官司後的第5天,我的擔心,尤其是對孫英傑師徒的擔心,漸漸消失了。因為在過去的5天中,孫英傑師徒面對全國人民鋪天蓋地的質疑甚至是嘲笑,竟是無動於衷、巋然不動。這等的氣量,這等的城府,除了讓人覺得心中有鬼、有苦難言之外,實在找不出第二種更合理的解釋。

 

倒是五大連池法院的法官和工作人員,出乎意外地紛紛露面,大大方方地接受記者的採訪,讓我對中國的法制建設有了更多的信心。同時,也使我不得不捫心自問----也許,只是也許,我們並沒有冤枉孫英傑師徒,但是我們真的看錯了五大連池法院!

 

五大連池的法官,正如主審法官李健松所說,“我們當時也是依法公開審理,一切都是按法律程序進行的” ,“這個案子辦得很順利”。因此,與許多人的質疑相反,五大連池法院不僅不是“葫蘆僧判斷葫蘆案”的問題法院,而是高效辦案、依法辦案的模範法院!

 

在接受了 “模範法院”的這個大前提之後,老幺還是有些疑問,最大的疑問就是“這個案子辦得很順利”。

 

按照李法官的說法,“法庭沒有什麼唇槍舌劍的激烈辯論,庭審在一團和氣中進行”。這就奇怪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以下簡稱《民訴法》)第九條規定,“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應當根據自願和合法的原則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及時判決”。既然雙方對案件事實沒有什麼爭議(唯一的爭議是精神損失賠償金的數額問題),應當先進行調解,再進行判決。看孫英傑師徒與於海江之間“一團和氣”的樣子,調解應該沒有太多困難,出份調解書雙方簽字就可以了,為什麼非要判決?

 

(二)

 

放開“調解”這個程序性問題不提,就說“這個案子辦得很順利”的背後,李健松法官回答《遼瀋晚報》記者提問時說,“強力補的來源與本案沒有什麼關係。即使法官對廁所撿藥說也持有懷疑態度,但本案是民事案件,根據不告不理的原則,只能接受民不舉、官不究的事實。”

 

這話,乍一聽,還真有理,“不告不理”嘛!人家原告被告,周瑜打黃蓋,一個願打,一個願挨,法官只要坐在上面聽故事,聽完後,按照原告被告的說法寫判決書可以了。

 

再琢磨,不對啊。“不告不理”,是指未經控訴一方提起控訴,法院不得自行主動對案件進行裁判的原則。換句話說,不告不理原則是法院決定是否受理案件的原則,而不是法官判斷證據是否有效的原則。也就是說,如果法官發現案件事實有問題,就象李法官說的,對廁所撿藥說持有懷疑態度,那是必須查清事實後再判決的。

 

看貼的同志說話了,樓主這麼說,有證據嗎?----人家李法官可是“做了近二十年的法庭審判工作”的老同志哪!

 

老幺可以放心地跟大家說,有的,有證據的,大家請看《民訴法》第六十四條,“人民法院應當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觀地審查核實證據。”還有第七十一條,“人民法院對當事人的陳述,應當結合本案的其他證據,審查確定能否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

 

看到沒有?第六十四條說,“人民法院應當全面地-客觀地-審查-核實-證據”! 第七十一條說,“當事人的陳述”,也就是於師弟撿藥/吃藥/放藥、孫師姐兩天內喝一杯獼猴桃汁這樣的“口供”,應當結合其他證據,“審查確定能否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

 

最高人民法院是先知先覺的,知道這樣的法條太模糊,有些地方法院的法官會看不懂,專門出了份《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126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201次會議通過,自200241日起施行)。這就更加大白話了。《若干規定》第六十四條規定,“審判人員應當依照法定程序全面、客觀地審核證據,依據法律的規定,遵循法官職業道德,運用邏輯推理和日常生活經驗,對證據有無證明力和證明力大小獨立進行判斷,並公開判斷的理由和結果。”

 

注意,審判人員應當“運用邏輯推理和日常生活經驗”來判斷證據的證明力!這是最高人民法院的規定!

 

網上都說了,三歲小孩都知道,撿來的藥,更不用說廁所里撿來的藥,不能吃的;職業運動員也應該知道,吃了“有勁”的藥不會是什麼好藥,更不會給崇拜的人吃;金牌運動員也不應該喝昨天剩下的飲料。這麼多的漏洞,大家都看到-----難道五大連池法院的審判人員的“邏輯推理和日常生活經驗”與其它中國人不大一樣?!

 

難道民事庭的法官真這麼好當嗎?----只要坐在皮椅上聽聽故事,聽完後,按照原告被告的說法寫判決?!《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六十六條規定,“審判人員對案件的全部證據,應當從各證據與案件事實的關聯程度、各證據之間的聯繫等方面進行綜合審查判斷。”

 

看到沒有,“綜合審查判斷”!這個難度係數可高了!要是法院在判斷證據方面真的“不告不理”(上面已經分析過,“不告不理”是案件受理原則,這裡只是假設),那就象很多網友說的,某游泳運動員可以隨便找個屠夫說,我就是吃了這個屠夫切的肉,裡面有“瘦肉精”;黑社會洗錢也有了新途徑,甲方乙方偽造個經濟合同,我去告你,你賠我錢,簡單方便!

 

一句話,這樣的判決,“一點技術含量都沒有!”

 

(三)

 

技術問題先分析到這。做人要厚道!這幾天,大家笑也笑了,哭也哭了,還得幫這幾位思維方式比較特殊的同胞想想辦法。

 

很多國人非常同情孫英傑,窮苦人家的女孩練長跑,真的不容易!我也很同情孫英傑,但打心底里,我更同情於海江。這次名譽案,名譽最受損的其實是於海江。而且從主審法官的採訪中,我們知道,於海江家境很貧困,對3萬元的精神損失費上沒有支付能力,在庭審結束後,於海江就表示要上訴。

 

於海江,我們相信,你對孫師姐的感情是真摯的(要不,你不會做出這麼大的犧牲),但你現在應該知道,你所作出的犧牲不僅沒有換回孫師姐的名譽,反而葬送了你自己的名譽。你還年輕,如果你不上訴,你將一輩子背上這個黑鍋,無論你走到哪兒,人家都會在你的背後指指點點,“瞧,這就是那個廁所里撿藥吃的”,多丟人哪!

 

我們聽說你學習成績優秀,是自費練長跑的,如果你不上訴,你將不可避免地遭受禁賽的處罰,你的田徑夢必將付之東流;如果你不上訴,你將是人們茶餘飯後的笑料。

 

也許,有一天,你會說,曾經有一次上訴的機會放在我面前,我沒有珍惜,等到時效過去的時候我才後悔莫及,人世間最痛苦的事莫過於此。如果上天能夠給我一個再來一次的機會,我會對法院說三個字,我上訴;如果非要在法院前加上一個名字,我希望是,黑河市中級人民法院!

 

上訴吧,於海江,為了你自己,為了孫師姐,也為了中國法律的尊嚴!

 

Laoyao2018@yahoo.com

20051221日星期三

請收藏老幺的博客,談笑有白丁,往來少鴻儒。

博客地址(海外):http://blog.creaders.net/laoyao/

博客地址(國內):http://blog.cat898.com/boke.asp?laoyao2018.html

 

後記:老幺一般不喜歡寫“技術文章”嚇人。因為在中國,缺少更多的不是法律,而是良知。上一次寫法律問題,是兩年前的事。那是2003815日,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在二審判決中“鑑於本案的具體情況”對劉涌由死刑改判死緩。老幺與很多中國人一樣,看不下去,寫了篇《依法治國,從黑社會開始》(又名:法學家+黑社會=具體情況),結果一不下心把劉涌給寫死了(當然,光榮屬於提審的最高人民法院)。

 

這一次,老幺之所以希望於海江上訴,也是希望給黑龍江的法院一個機會,也讓地球人知道,中國究竟是依法治國,還是依金牌治國?

 
關於本站 | 廣告服務 | 聯繫我們 | 招聘信息 | 網站導航 | 隱私保護
Copyright (C) 1998-2026. Creaders.NET.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