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館有茶友討論上帝的定義。 也有茶友企圖用考古來證明上帝存在。
我不是教徒。僅僅從宗教學角度說一下。 咳咳,上帝不是由定義而來。 也不需要通過考古或其他學科證明。
上帝必須是不證自明的,所有的邏輯必須都在下面。 邏輯下面才是數學。 物理應該和數學處於同等地位。 雖然研究方法和研究目的都不相同。但在很多地方都是相通的。 但是否完全相通,就是說是否每一個數學理論都是能在物理中找到它的對應,是一個很大和根本的課題。這裡篇幅有限,先不討論。
但是,上帝也不需要用物理證明。 有人通過最近物理的發現說可以不需要上帝了。 也是一種誤解, 如果不是調侃。 物理遠遠沒有到那種程度。 除非物理實驗能創造出一個宇宙, 但從哲學上來說。 這是不可能的。 至於工程什麼的,都在物理下面。
那哲學的地位在那裡呢? 有人說還在邏輯之上, 這個可以討論。 感覺是應該與邏輯同等地位。 哲學和邏輯應該是同時和一起建立的。它們的關係,有點像物理和數學一樣。 如同物理和數學開始一樣,在後來才分開了。 至於考古, 這個就需要定義了。 根據定義, 包括其方法論的定義。 來看排在什麼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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