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公寓有個游泳池。每年四月開始,城管便來年檢。要預備許多文件,其中有一個泳池管理員資格證,大約是五年有效期。我以前考過,交一百塊錢,上一天課,當天考試,當天就拿到資格證。我的和維修工的資格證都過期了,需要重新考。我對老闆說,拿一百塊,讓維修工去考個證回來。管賬的說,那可不行,憑什麼我們掏錢,讓維修工得證呀。這證要讓老闆的兒子拿,肉要爛在鍋里。 老闆的兒子出場了 老闆的兒子在美國出生,長大。在一眾老闆們的嘴裡,是一個心地純良的有為青年。也被派為我的頂頭上司。和其他老闆們比起來,起碼他會誇我兩句。 在我嘔心瀝血為公司解決了許多麻煩,為公司每年增收十萬美元(沒漲租金)的情況下,老闆們從沒一句誇獎或鼓勵的話,而總能找到他們不滿意的地方,指責一下。我也明白他們的良苦用心:你做的讓我們不滿意,你就不好意思提增加工資的事。(而我沒在長工資的事上和他們較真,有更深層次的原因,不在本故事範圍內)。 小老闆走馬上任,拿着一百塊錢去參加了泳池訓練班。回來我問他要資格證,他說沒當場給,要郵寄。兩個星期後,城管來查證件,說在路上。城管問多長時間,我說應該三天吧。一個星期後,城管來,問怎麼還沒到。打電話給小老闆,說給寄丟了。問補證要多長時間,答,兩個星期吧。二十天后,城管來,還是什麼都沒有。翌日,法警扛着槍,把辦公室給封了。並給小老闆發了逮捕令。說我們逾期無證經營,欺騙公職人員,責令停業。也是,人家前後來了四次,時隔兩個月,擱誰誰不急呀。耍我玩兒哪。後來交了一大筆罰款,小老闆真正去考了證,這事才消停。這肉倒是爛在鍋里了,只是貼進去一扇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