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音乐细胞是天生的。
从幼儿园开始,阿姨就发现了我的天才。当着全班小朋友的面,把我叫到另一间屋里,亲自教我学手风琴。不知为什么,她只教了我一次就没下文了。为此,我妈妈有点不高兴,觉得打击了我幼小的心灵。她可能去跟阿姨抱怨了。阿姨决定让我学跳舞,也是就学了一次就又没下文了。别的孩子接着学,没我什么事了。我至今对这个老师的没长性感到不满。否则,我现在至少能在伦敦的地铁站拉个手风琴什么的,据说一天也能有100多镑的收入。弄不好还能在皇家芭蕾舞团充当个小角色。
当然,我后来加入了乐器队。目标是敲大鼓,多威风啊。本以为再次也能打个铃鼓什么的。没想到,我得到的是一个木鱼儿。我越想越觉得窝囊,这跟当尼姑有什么区别?那年头当尼姑可没有现在这么辉煌。我很气愤,毅然决然地撅起了嘴。老师为了照顾我的情绪,改让我敲三角铁。敲了没几天,我就上学了。
我的唱歌是具有专业水平的。我从小学四年级开始加入了学校合唱队。当时我爸爸非常反对,认为我应该把注意力放在下棋上,而不是去唱歌。但是唱歌的同学能上台,能涂红嘴唇,而且春天还能比别的孩子名正言顺地早穿几天裙子。这些事情的诱惑力是不容低估的。 到了合唱队一测发声,老师把我分配到了低声部。我认为这是一个战略性的错误。低声部的曲调和平时我们习惯唱的不一样。学了歌回家跟胡同里的其他朋友显摆。他们说这唱的是什么呀?我的积极性备受打击,所以本该回家练习基本功的,我从来也没练过。后来学校合唱队过五关斩六将杀入了全市前六名。
最后一天上台决赛,我们唱了三首歌:《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春天在哪里》和《小放鸭》。台上灯光很亮,照得我们直发晕。最可恶的是等了好几个小时才上台,我的红嘴唇干得很,还哗哗地冒汗。老师不让随便跑,连上厕所都要报告。我当时就下定决心这次表演之后就退出歌坛。唱歌这个行当实在是束缚个性。还是下棋好,能一边比赛一边吃巧克力、喝水,等对方出棋的时候还能出去溜一圈。唱《春天在哪里》时,旁边的同学用胳膊肘顶我两次,我一生气也回顶了一下。唱完出来,她说我该唱第二段时唱成了第三段。我挺不高兴,回嘴说:怎么可能,那我第三段唱什么?后来我们拿了冠军,大家也没有心思闹别扭了。不过我还是放弃了唱歌,重新开始下棋。我爸爸看到我浪子回头,当然挺高兴。毕竟我是登到了音乐的顶峰,急流勇退的,应该没有什么损失。
很多年以后到了伦敦,一个朋友领养了一个中国小孩。把孩子带回来的时候买了一盘童歌曲。我去她家看望时,孩子已经快一岁了。孩子妈妈说孩子一听中国歌就兴奋。打开录音机,其中就有《春天在哪里》和《小放鸭》。我跟着唱起来,居然所有的词儿都记得,足见我当时唱错的可能性有多小。小孩儿见我都会唱,那满脸的崇拜就别提了。不过这盘带子里没有《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这个歌儿我应该最熟。
我的音乐表演生涯在小学五年级的时候就结束了。到了中学,我基本上就是跟着大家一起学习吹塑料笛子和口琴。口琴没学几天,塑料笛子还不错。能吹整首的《长亭外古道边》。来英国时担心这里生活单调,还戴上了乐谱和一支塑料笛子。想着万一有朋友请客吃饭,能活跃活跃气氛。上街一遛,发现原来街头要饭都吹这个笛子,回家顺手把它丢进了垃圾桶。
后来毕业想过回国。单位招聘顺利,即将成为领导和同事的人们领着我一起去唱卡拉OK。大家一人一段之后,非让我唱。我说我没唱过,而且是几经推辞。大家对能碰上我这么谦虚的海归感到十分高兴。盛情实在难却,我只好拿起了话筒。唱的什么我也不记得了。我心潮澎湃,感到自己多年前积攒的音乐天赋终于海归了。曲罢,观众席里一片寂静。未来的领导左顾右盼了一会儿,然后说:“不错不错。以后到了我们这里,就总能有机会练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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