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蓑笠翁 Says: 2008年6月8日01:25 “我在”網友,我希望我們都是能對“六四”做認真理性思考的人。面對“六四”的結局,我眼裡和心裡流的淚,不會比別人少。GCD的官僚、腐敗、專制我見識太多了,我一點也不比別人恨得少。但政治不講人情善惡,只講權力和利益。所以,這樣的大是大非千萬不能由着性子人云亦云、是非不分。 1、法律是當權者制定的,解釋權在他。你提出的遊行、集會、示威等等要求,不符合他設定的前提,為什麼要准許你啊?你強行實施,他立刻可以採取一切手段取締。這是法律賦予他的權力。你認為不合理,你可以去爭取、去鬥爭,要求修改那些他們設定的前提條款。不是喊幾句口號就可以做到的。要具備能讓他對你讓步的實力,要付出足夠讓他讓步的代價。包括坐牢、殺頭等等。 2、學運的起因是民眾的反官僚腐敗、要民主權力的訴求,這個沒錯。但事態進一步發展到學校停課、工廠停工,交通陸續中斷,整個形勢就是活脫脫又一場“文革”。我不知道你有沒有經歷過“文革”。我是看過了。差不多一樣。你能否認不是內亂的開始嗎?中國的整體國民素質參差不齊,乘機打砸搶鬧事的人不會少。看看地震救災過程就知道了。哄搶物資、貪占善款、、、、 3、任何一個國家政府,在國家安全穩定受到威脅的時候,會動用一切手段,包括武力。不只是在外來侵略的時候才能動武。很多西方國家的例子我就不列了。 4、學運剛開始之所以沒有馬上壓制,是GCD內部所謂民主派的縱容,這是和政治權力鬥爭有關,我這裡就不多說了。事態發展以後,有很多勢力在影響着它。包括民運、學運領袖們的私慾、企圖顛覆政府的勢力、失控的民眾情緒等等。已經不是原來和平協商爭取民主權力的內容了。是逼宮、是反政府。他能不說你是反革命動亂嗎? 5、中國的現實是,GCD一黨獨大,沒有任何政黨團體有能力取代或平衡GCD對整個國家的管理(很多人叫統治)。要麼,就是在它能接受的情況下改良它,要麼就組織新的力量推翻它。這需要實力,需要流血犧牲,需要有長期內戰的準備。那將更加的禍國殃民。 6、學運組織者既然煽動大家去抗爭,就有保護大家的責任,就應該有控制局勢的能力。否則就是不負責任。我參加過很多次集會遊行,我知道,哪怕是很年輕的學生,都會懂這是必須的。一旦局勢失控,就該承擔責任了。除非失控是他們蓄意造成的。那是煽動暴亂。 7、學運組織者在事態過程中,已經認識到危險了,他們自己都在設法安排退路,可同時還是在鼓動縱容追隨者堅持最後的鬥爭,這就是他們在蓄意的讓不明真相的追隨者去送死。如果說,他們自己意識到風險了,願意和大家一起共同承受這個風險,願意為理想首先犧牲自己,儘管不夠理性,但我還是敬重他們,視他們為為中國民主進步犧牲的先烈。可他們不是,他們是一群明知道要有犧牲,卻選擇讓別人犧牲,他們自己卻安全逃生。等同與謀殺追隨者。只是借了政府的刀。不但如此,他們把造成那麼多無辜學生民眾死難的罪責嫁禍給被他們逼到死角而動武的政府,借着那些學生市民的流血犧牲,欺世盜名,過着逍遙安逸的生活,對於那麼多人因為他們的行為(包括發起運動後不理性控制節奏、不採取保護防範風險的措施、隱瞞風險真相等等)害死絲毫沒有懺悔,蒙蔽善良的人們替他們爭取莫名的正名(就是大家說的平反),煽動民情與政府在這個問題上的繼續對立。他們才是罪無可赦。我是替那些冤死的人們怨。—-這才是我文章的重點。 要革命,就要準備流血犧牲,否則不要去革命。煽動革命卻讓別人送死,難道不是犯罪嗎? 你要來個我的命,我不殺你,我傻啊? 善良的願望,對生命的憐憫,永遠也無法凌駕在政治和權力之上。這是現實。我希望,大家能夠理性的思考,不要再發生這樣的災難,不要讓那些罪人用堂皇的“民主、人權”招牌和無辜死難者的鮮血蒙住人們善良的眼睛。在“六四”結局上,政府沒有錯,錯的是這些“民運、學運領袖”。他們應該認罪伏法。 好在,我已經看到越來越多的人已經在理性的思考。很多人從不同的角度求證“六四”的真相。 希望我能看到那些罪人伏法的一天。 這是我關於“六四”最後一次回答質疑了。 附,網友質疑. 我在 Says: 2008年6月7日22:09 編輯 新蓑笠翁, 我只想請教一個問題. 十九年來,在天安門廣場,中國普通公民經由報告目的、內容、方式、人數限制、地點限制之後,申請核準的集會遊行有幾次? 如果一次也沒有,共產黨毀憲違憲的事實還需要再辯論嗎? 中國政府直到今天還是把八九民運定性為反革命動亂. 共產黨的陽謀很清楚,藉由抹黑斗臭民運領袖來否定這是一場爭取民主自由的運動,來為自己武力鎮壓的血腥暴行脫罪. 我相信你不是擁共之人,但是你的說法,令人有親痛仇快之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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