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時候,我家住學校宿舍樓。 學校圖書館的一位阿姨是我爸爸媽媽的好朋友。她允許我到圖書館隨便借書,現在看來是走後門。因為這小小的特權,我養成了愛讀書的習慣。在那個色彩單調的年代,我讀的那些文學作品讓我的生活變得豐富多彩了,也經常讓我分不清現實與虛幻。
雖然大學選了理工科,但對文學作品的愛好始終不減。也許是在尋覓一個美好的人吧,也可能是想讀到一個完美的故事,這個人和這個故事久候不至。
剛來美國的那幾年,中文讀物稀缺,沒有互聯網,英文程度達不到可以欣賞英文作品的地步,再加上身份由女生轉換成老婆,老媽,等到再拿起書來讀的時候,發現自己的心態也變婆婆媽媽起來,好挑剔呀!先是跟孩子們一起讀他們的課外讀物,沒讀之前就已經準備挑毛病了,生怕書中有什麼誤導孩子之處。跟着孩子們從小學讀到高中,屢屢試着在別得罪他們的情況下把我的見解分享給他們,不容易啊! 當然,收穫頗豐,我花的心思和時間讓我的英文水平長了不少,更妙的是我和孩子們有話題,代溝變窄,我也更能理解他們。
我們一家都是基督徒,我們共同讀的一本書,一直讀的一本書是聖經。我自己終於在這本書裡尋到了一位最美好的人,讀到了最完美的故事,更妙的不是我尋到祂,是祂尋找我。也因着這本書,我們可以在各執己見時把自己的觀點放下,去書裡看看祂怎麼說,因為我們知道祂是智慧的賞賜者。 在讀了數遍聖經後,我發現自己讀其它書的眼光又不一樣了。從挑剔警覺到心平氣和地欣賞。
舉個例子吧,我自己是一個哈利波特迷。我看這本書記住的細節比我的孩子還多。我看到了作者借用了很多聖經里的理念,比如男主人的媽媽以自己的生命在男孩血液中留下愛的印記,這犧牲的愛屢屢保護男孩在遭遇危險時無生命之憂。我也看到了書中人物對永生及愛的渴望,對原諒及接納的需求, 對掌控現在及未來的野心等等。如果一本書想打動人心,這本書一定要借用聖經里的概念, 有心或無意。因為神把永生的渴望和愛的需求等等放在人心深處,只有寫出這些才能打動人心。世上的書道盡了人的掙扎,苦難,無助, 追求,嚮往等等,好的作者更是把這些描述得淋漓盡致,讓讀者心動。我看書時經常發現這些, 也同時注意到作者們無法提供答案。因為人是找不到這些答案的, 只有創造宇宙萬物的神才能給出答案。借着讀這些作品我竟更清楚地看到了掙扎着的人們是多麼地需要神的恩典。
我會和孩子們分享我的感悟,也借上主日學和當青少年輔導的機會把我的見解分享給其它青少年,再順便講清楚聖經怎麼說。用神的話語當鏡頭去看世俗作品,會看到神讓我們看到的東西,正如用神的眼光看世上的人生百態。
神的話是我們腳前的燈,路上的光,是剖析人心的兩刄劍,更是我們的人生指南,生命的糧。把神的話珍藏在心中,再去看人生和描寫人生的作品,你會心明眼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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