賽61:10-62:3;詩147:13-21;加3:23-25,4:4-7;約1:1-18 2007年12月30日 活在光明之中 《約翰福音》第一章講到耶穌基督道成肉身,住在我們中間,就像光照在黑暗裏。這叫我想起了聖徒法蘭西斯(St. Francis of Assisi,1181—1226, Italy)的一句名言:“全世界的黑暗都不能熄滅一枝蠟燭的光。” 大家在日常生活中一定有這樣的經驗,在黑暗中,只要有一點點光,就會給在黑暗中的人帶來光明、帶來溫暖、帶來盼望。我記得2003年的8月14日,美國東部大停電,是北美歷史上規模最大的一次停電事故。當天晚上,我一個人在教堂,陷入完完全全的一片黑暗,找不到電筒,也沒有預備應急燈,誰都沒有想到在美國會發生這樣的事。 怎麽辦呢?這時,我突然想起了聖法蘭西斯的那句話,“全世界的黑暗都不能熄滅一枝蠟燭的光!”於是到大教堂的聖母像前拿了一支小蠟燭,點了起來。啊!我立刻感到了光明,感到了溫暖,感到了安全。“光照在黑暗裏,黑暗卻不能勝過光”(約1:5)。不是嗎?那麽大的黑暗,從教堂裏面到教堂外邊,直到加拿大的東部,週圍那麽大的黑暗,都沒有能夠熄滅這支蠟燭的光。這支燭光,讓我在那麽大的黑暗裏,有了得救的感覺。 我相信在2003年那場大停電的處境中,在那完完全全的黑暗裏,人人都會和我一樣,喜歡光、盼望光;那是因爲我們在有光的環境中生活慣了,停電後,能夠感覺到自己在大黑暗之中,明白自己是在怎樣的一個處境裏,我們當然會熱愛光、盼望光。但是,如果有一群人,一向生活在黑暗中,在黑暗中生活慣了,一旦有光照在他們面前,他們會作什麽反應呢?我想,常常住在黑暗裏的人,不會喜歡光的。本講選讀的約翰福音說: “光照在黑暗裏,黑暗卻不接受光”。爲什麽有的人愛黑暗不愛光、甚至拒絕光呢? 对此,耶穌自己作了回答。《約翰福音》第三章記載,耶穌說:“光來到世間,世人因自己的行爲是惡的,不愛光倒愛黑暗,定他們的罪就是在此。凡作惡的便恨光,並不來就光,恐怕他的行爲受責備;但行真理的必來就光,要顯明他所行的是靠上帝而行”(3:19-21)。 可見,耶穌所説的“不接受光”和“不愛光倒愛黑暗”的人,是指那些因心靈黑暗而行爲邪惡的人。確實如此,我們在生活中看到的許多人和事,正是所謂“躲在陰暗角落裏”、“見不得人”,不敢曝露在光天化日之下的人和事。 而耶穌在這裏說的“行真理的必來就光,要顯明他所行是靠上帝而行” ,是說那些按照上帝旨意行事爲人的人,是得到了真光的照耀,要向世界見證,他們是行在上帝的光照之中。 在本講的福音中,使徒約翰把主耶穌基督稱作“人的光”,說“那光是真光,照亮一切生在世上的人”(約1:9)。有人可能會說,我們白天有太陽光,夜裏有月光、星光和燈光,主耶穌基督的真光究竟是什麽光呢?這光怎麽照亮人呢? 我們說,日光、月光、星光,都是上帝的創造物所發出的光;燈光是人類憑著上帝賜給我們的智慧而制造出來的光。這些光,都是上帝所造之物發出的光;這些光的光源是物質的,可以照亮物質的世界,包括照亮人的身體。 而耶穌基督的真光,是上帝本身所發出的光。使徒約翰在他的書信中說:“上帝就是光,在祂毫無黑暗”(约壹1:5)。上帝藉著主耶穌基督所發的光是真光,是屬靈的光照;只有這真光,才能照亮人的心、點燃人的靈。日光、月光、燈光,都不可能照亮人的心和靈。 聖經·舊約中預言彌撒亞降世的經文,有一篇是來自以賽亞書:“在黑暗中行走的百姓看見了大光,住在死蔭之地的人,有光照耀他們”(9:2)。這裏說的黑暗和死蔭,就是人心靈上的黑暗和死蔭。在《馬太福音》裏,耶穌對我們說,“你裏頭的光若黑暗了,那黑暗是何等的大呢”(6:23)。所以,這個世界的黑暗,都是從人心靈的黑暗而來的。耶穌基督作爲真光,正是要照在人心靈的黑暗之處。 真光來到世界,對待真光有兩種態度。一種是拒絕祂,一種是接受祂。今天的福音說,“凡接受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賜他們權柄,作上帝的兒女。”我們接受主耶穌基督,接受真光,讓那真光照亮心靈的黑暗之處,就可以成爲上帝的兒女。 在本講選讀的書信《加拉太書》中,使徒保羅說,到了預定的時候,上帝就差遣祂的兒子由女子所生,來救贖我們,叫我們得著上帝兒女的名分。我們既然成了上帝的兒女,上帝就讓祂兒子耶穌基督的靈進入我們的心,在我們的心靈中,向著上帝呼喊“阿爸!父!”從此以後,我們就是上帝的兒女,靠著上帝的恩典,成爲祂產業的繼承人。 所以,如果我們真正接受耶穌爲救主,真正接受那真光,打開我們的心門讓真光照進我們原本黑暗的心靈,我們就可以成爲上帝的兒女,成爲光明之子,並且靠著上帝的恩典,作祂産業的繼承人。成爲光明之子、上帝的兒女,我們在身體的外表上,並沒有什麽變化;但是我們的生命有了改變,內心有了改變,言語行爲也有了改變。 有這樣一個故事。一位富有的中年男子,太太去世了,他就請了一位年輕保姆來照料家務。這位保姆做事倒是很勤快,但就是用水用電用煤氣太多,而且手腳太重,經常碰壞東西。保姆在這位男子家做了一年多,結果兩個人日久生情,後來結爲連理。結婚後,這位新太太性情大大的改變,她做事仍然非常勤快,但是用水用電用煤氣非常節省,做事時,手腳也輕多了。男子覺得很奇怪,就問:“你現在怎麽會這麽節省啊?做事也細心多了。” 新太太回答說:“你怎麽不明白。我原來是保姆,是爲工錢做,是爲你這位主人做,用的是你的水、你的電、你的煤氣;用壞了東西,也是你来買單。現在我是主婦,是爲我們自己做,用的是我們自己的水電煤氣。當然要節省、要仔細啊!” 這位新太太的外形沒有變化,別人看她還是和原來一樣。但是她的身份變了,內心變了,所以行爲也改變了。在當保姆的時候,她有做奴僕的心態,浪費主人的資源,甚至有意無意地損壞主人的財物;但是,靠著出人意外、白白得來的恩典,她成了太太,於是擺脫了做奴僕的不良心態的綑綁,她要和先生一起管好他們的家業。 我們都曾經受到罪的綑綁,做了罪的奴僕;現在,靠著上帝的恩典,有真光白白地賜給我們,只要我們接受祂,信祂的名,就可以成爲上帝的兒女。就像使徒保羅在《加拉太書》中對我們說的:從此以後,你不再是奴僕,乃是兒女了。既是兒女,上帝就以你爲產業繼承人。做一個真正的上帝兒女,我們身份改變了,生命改變了,內心改變了,行爲也必然會改變。 耶穌對我們說:“你們應當趁著有光,信從這光,使你們成爲光明之子”(約翰福音12:36)。讓我們一起活在光明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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