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13; 創22:1-14; 羅6:12-23; 太10:40-42
獨立日的反思:什麽是真正的自由?(修訂) 美國獨立日,是紀念美國從英國專制統治下獲得自由的日子。自由是美國精神的精髓。人人都向往自由。人人都知道“自由”這個詞。特別是在紐約,有個世人皆知的“自由像”(Statue of Liberty. 註: 正式名称中既无“女”, 也无“神”)。在這個世界上,無數人為爭取自由付出鮮血和生命的代價。 1776年7月4日,由北美十三個英屬殖民地的代表組成的“大陸會議”通過《獨立宣言》,斷絕和大不列顛王國的一切政治關係,成為自由獨立的國家。一個嶄新的國家就此誕生了。美國的建國,就是為自由而戰的結果。生活在美國,我們有沒有想過,究竟什麼是自由?有人研究過,關於“自由”的不同定義,竟然有200多個。以致於叫人根本無所適從。 我們知道,美國的建立,與基督信仰密切相關。這個自由國家的主要締造者,《獨立宣言》的五十六位簽署人,全都是基督徒。其中一位,弗朗西斯·劉易斯,當時是本教會的堂監,相當於現在的董事會主席。有一首美國國家頌歌《為國祈禱》(God of our Fathers),其中一段是這樣唱的:
“自由之邦,我今托付生命; 求主掌管,監護支持導引; 主言為律,主道我願遵行。” 這是用歌聲祝禱 — 祈求上帝掌管、監護、支持、引導這個先賢先烈爲之付出生命的自由之邦,表明要順從上帝的話語(“主言”),遵行上帝的旨意(“主道”)。 我們相信《聖經》是上帝的話語,體現了上帝的旨意,因此,應當從聖經中尋找答案:什麼是自由、那真正的自由。聖經有許多地方講到自由。聖經所說的自由來自上帝,是上帝的賜予。 聖經告訴我們,上帝按照自己的形像造人。所謂上帝的形像並不是說上帝有著人的肉眼可以看見的形體樣貌,而是指的上帝的內在屬性,那就是聖潔、慈愛、公義、良善、智慧、信實、自由意志等等。“上帝用地上的塵土造人,將生命之氣吹進他的鼻孔”如此把祂自己的屬性賦予人類,於是,“人就成了有靈的活人”(創世記2:7)。 人因此而有了上帝所賦予的品質,包括自由意志。自由意志是自由選擇做任何事情的動機和能力。上帝賜給人自由意志和極大的自由,上帝與人立約說,“園中各樣樹上的果子,你可以隨意吃,只是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創2:16),這是極大的自由。 上帝既定下“不可吃”那果子的誡命,也保留人選擇“吃”或“不吃”的自由,同時明白對人說,若是選擇違抗誡命,就必須承擔後果:“因為你吃它的日子必定死”(創2:17)。 化身為蛇的魔鬼卻誘惑人去違抗上帝的誡命,把人引向死亡的陷阱。上帝明明對人說,吃那果子的日子必定死,魔鬼卻引誘夏娃說,“你們不一定死”,而且吃了那果子以後,“就像上帝一樣能知道善惡”(創世記3:4-5)。於是人向魔鬼敞開自己的心靈,順從魔鬼的誘惑,濫用上帝賜予的自由意志,摘下果子吃了。 選擇的自由是上帝給人的最大自由,讓人可以選擇做任何想要做的事情;可以選擇生命或選擇死亡。人類始祖亞當夏娃當然不會想死,而是要活得更好,想擁有和上帝同等的能力,於是他們選擇聽從魔鬼,忤逆上帝;實則選擇了邪惡、被囚和死亡,棄絕了良善、自由和生命。從此人就受到罪惡和死亡的捆綁,失去了真正的自由,成為魔鬼和罪惡的奴僕。 在本講選讀的《羅馬書》中保羅所說:“難道你們不知道,你們獻自己作奴僕,順從誰就作誰的奴僕嗎?或作罪的奴隸,以至於死;或作順服的奴僕,以至於成義”(羅6:16-17)。在保羅的這句話中,“死”與“義”相對,兩者都是指的靈性生命的狀態。“死”不是指肉體生命的死,“義”是指人與上帝之間的正當合宜的關係。亞當夏娃順從魔鬼,作了罪的奴隸,結局就是死亡,那是靈性生命的死亡,表明人和上帝的關係破裂。 亞當夏娃被趕出伊甸園後,生了兩個兒子。大兒子該隱,因貪婪、嫉妒、仇恨殺死弟弟亞伯,突顯出罪惡與死亡的關聯,表明了人與人的關係也徹底破裂。然而,上帝始終愛他所創造的人類。雖然上帝按著他的公義,信守與人所立的聖約,把違背他誡命的人趕出伊甸園,但上帝仍然憐憫人,要把人從罪的奴役中釋放出來,使他們脫離罪惡與死亡。《聖經·出埃及記》記載上帝帶領以色列民脫離埃及的奴役和捆鎖,進入上帝應許賜給他們的“美好寬闊流奶與蜜之地”迦南,以此啟示他救人脫離罪惡的救恩。 上帝聖子耶穌基督道成肉身來到我們中間就是開始第二次,也是更偉大的“出埃及”,和當年上帝帶領以色列人脫離埃及的奴役得到自由那樣,耶穌基督要把整個人類從罪惡和死亡的奴役下解放出來,進入上帝國的真正自由。 因此,真正認識、信靠並跟隨耶穌基督的人,就能獲得真正的自由。耶穌對門徒說,“你們若常常遵守我的道,就真是我的門徒;你們必曉得真理,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約8:31-32)。 什麼是真理?耶穌就是道路,真理,生命(約14:6)。耶穌又說,“所有犯罪的人就是罪的奴隸……上帝的兒子若使你們自由,你們就真正自由了”(8:34,36)。 順服耶穌,不僅口頭承認,心裡相信,而且要在生活中活出福音,活出耶穌的教導。要明白,基督福音不是一套崇拜儀式和信仰教義,而是一種遵行上帝旨意的生活方式。遵照基督的道去生活,才能得到真正的自由。 上帝創造人類的時候,賜給我們自由意志,讓我們可以作出選擇,像亞當夏娃那樣,可以選擇順從上帝的誡命,還是悖逆上帝,聽從魔鬼。魔鬼就是要人違抗上帝;因此,一切違抗上帝的行為,都是受到魔鬼的引導。 比如,任何暴力行爲的發生,從該隱亞伯的兄弟殘殺,到美國無處不在的槍擊案,乃至現今正在瘋狂進行、血腥殘酷的俄烏戰爭、以哈戰爭,都是受到魔鬼的掌控,作了罪惡的奴隸,行在死亡的路上。 有人雖然獲得了所謂的政治、經濟、社會、宗教、言論、新聞自由,但卻仍然在魔鬼的轄制下,沒有脫離罪惡,反而用他們的自由掩飾邪惡。 因此,人類只有靠著上帝的恩典,脫離了魔鬼的轄制,從罪惡和死亡中得了釋放,才能走生命之道,獲得真正自由。正如保羅所說,“你們既從罪裡得了釋放,作了上帝的奴僕,就結出果子,以至於成聖,那結局就是永生”(羅6:22)。 耶穌基督是真理。普世聖公宗旗幟上有基督訓言“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真理必叫整個世界得以真正自由。使徒保羅說,基督已經釋放了我們,叫我們得以自由。所以要站立得穩,不要再讓奴隸的軛控制我們(加拉太書5:1)。我們在耶穌基督裡已經是真正的自由人,要在這個被罪轄制的世界,為基督裡的真自由作見證,把榮耀歸給我們在天上的父上帝。 (2023年7月2日,2024年7月4日修訂) 【附注】 在撰寫本文時,看到英王欽定本(KJV) 與後來的若干英文版聖經對“自由”使用了不同的英文詞(Liberty/Freedom), 而研究這兩者有何區別。 KJV 用的是 Liberty,其它版本或多或少用 Freedom。 根據對“新修訂標准版”聖經(NRSV)中的上下文分析,在表達上帝宣告給予人自由 ,或實際給予人的自由時,常用 Liberty;而表示人所得到、已經擁有的自由,則用Freedom。因為人的自由(Freedom) 本是上帝賜給人祂的“形像”之一,用 Liberty比較恰當。人的 Liberty 除了遵從上帝,不應當受到各種權威的限制,美國獨立宣言也用Liberty。 但是,人所得到的“自由” Freedom,在一開始就具有自決性,在於人是否選擇遵從上帝的旨意(如,人在受造之初,就沒有遵從,而是違背了上帝給人的第一條誡命,“伊甸園之約”)。 聖經的啟示表明,人若遵從上帝的旨意,就得到良善,自由,生命;人若聽從魔鬼,違抗上帝的旨意則淪入邪惡,捆綁,死亡。魔鬼是挑動人對抗上帝、凌駕上帝,至今不變。人若向魔鬼敞開心靈,則必被邪靈捆綁,成了罪惡的奴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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