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读书
我读书漫无计划。 每到想读时,就到书堆里或书架上,抽几本顺眼的看。 我很少只挑一本书,除非我已经读开了,放不下。 我吃饭时,并不很贪,绝不会眼馋的在面前堆了一盘子。打饱嗝了,还要再加一个。 为什么读书时,会变得贪心?而且,每每如此,我也说不出个所以然。小时候是穷,但毕竟是书香门第,除了纸做的,打酱油的票子没有外,犄角嘎啦里总能捡出几张不能打酱油,兑豆油的皱巴纸。皱巴归皱巴,可白纸黑字不皱巴,吞进去的,还都个顶个地饱满,所以不算太饿过。也可能和我的性格有关,老想洁身自好。赵普说,半部论语平天下。 可我不行。别说半部,就是整部,我也总怕翻来覆去读一本书,用时太长,用情太深。无形中,在字里行间,嗅出了花香,看到了芳草地和晨曦中,溪水边洗衣的女子,长发飘飘。进去容易,出来难。不小心,在记忆里被人植入了概念。 落得必恭必敬秉烛读书,最后却变成了别人手中放飞的风筝。没了左盼右顾或盘石独坐的可能,了无生趣。 当然,本性中也有沾花惹草的倾向,不东翻一眼,西瞟一下,实在看不出哪个眉目清秀,哪个嘴角漂亮。尤其,近年来杂草丛生,良莠不整,就越发心存疑惑。总怕高高兴兴坐下,翻开一本漂亮的书,结果盖头一掀开,却发现她被整了容。 整得漂亮也好,只怕有人精力不济,体力有限,整了书皮,亏了书瓤,要鼻子没鼻子,要眼睛没眼睛,耳朵还少了一只。 搞得和一个又聋又瞎,又不知香臭的朽木,纠缠了半晌,害得手心都要攥紫了。
一起读几本书,就避免了这种无奈和尴尬。 我时常一次抱上七八本书,有互有牵扯的,也有风马牛不相及的。 翻开一本书, 起头读上几句, 就会立马品出路子对不对胃口。 能抓住自己眼睛的, 暗通心曲的,就乖乖地顺着她走。 不合眼缘的,脾性相左的,就松手丢下,断不肯扭捏造作,纠缠不休。 故, 我读书时,时而专心一致, 时而拿起放下,全看心情。 也因此,大多数书,我只读了半部或大半部,殆倦心一生,我就停止了。 有人说,一本书的好坏, 在于你是否把它看完。 仿佛在说,要等看完一出整戏, 才能叫出个好来。 其实,书之好坏与是否看完没有多大关系。 一部红楼是经典,半册红楼难道就是糟粕? 张爱玲谈红楼梦时说, 小时候看<<红楼梦>>,看到八十回后,一个个人物都语言无味,面目可憎起来, 我只抱怨“怎么后来不好看了? 看来,读完后四十回,令生性挑剔的她一定受了不少折磨。 当然,也有较真的说法。塞万提斯在<<堂吉诃德>>里说, 任何坏书, 都会有点把好处。 可点把,就是点把。 为了这一枚铜板, 非得把年三十的饺子全吃完,撑得满地乱转,实在值得商榷。 有人有闲,也有恒心,可以为了这几个字里行间的小字,不惜把一页页纸拆开,挂在晾衣架上,借着阳光查看。 我等庸人不行。 时间短迫不说,得个点把珍珠,而捞尽一弯海水,也非我读书的初衷。 读书于我, 不会陈义太高, 倒颇像喝下午茶, 轻松,舒适,愉快,可口就好。 人生一世,能纵容自己的事儿并不太多。 有时,想关起门来,随意读书都不可能。 故一有闲情和运气,不必过于拘谨,彬彬有礼,关照有周,权可放纵一下自己, 可以嘴刁, 可以眼尖,可以挑肥拣瘦,遇到不合胃口的,立马抹嘴不干。
我读书,讲究眼缘,也讲究方便。 我的床边,总是乱七八糟。 床头柜上,床边地下,堆满了书。 有时, 书太多,挤得床头灯得站在书堆顶上。 根本不敢把手机,手表放在台面上, 一会儿就深山不见踪,找不着了。 老婆瞧不顺眼,极有意见,动手收拾了几次。 后来, 就懒得理我, 任由我去,但绝不允许我染指她那边的床头柜,一本也不行。 无奈,我只好在床头柜前,沿床边另放了一把藤椅,放些常看或新买的书。 本心里约好, 只放五六本,可一个星期见本,半个月见堆, 一个月后就见山, 不见椅了。 看着老婆那边,一灯,一表,一粉盒,一本书的清静劲,心想真不可思议。
年少时,意气风发,喜欢看大人物。名人传记,往事回首也时有而读。 曾模仿匡衡,白壁借月光,也曾深叹诸葛孔明的空城妙算。年齿渐长,懂得了一点儿世故,才明白历史真是一个任人打扮的小姑娘。 变得不太相信聚光灯下闪烁的银粉和貌似庄重的铁笔评判。 更喜欢平实,质朴和聚光灯外的小人物。 小人物脸上没银粉,也没人稀得评判,故脸上不会非黑即白,非红即紫,尚可保留大多生活的原色。有点儿小善,有点儿小恶,类似蚊虫叮咬,无碍大恙。 真正的黑色和白色是很少的,大多是不太白,也不太黑的灰色,可这不太招人喜欢的灰色,才是街头巷尾最普通的颜色。
还有一种书,也偶尔读读。 我对教科书,向无好感,可为了应付考试, 又不能不读。但, 强扭的瓜,终归不甜。 一翻开教科书,没几页,我就眼珠发涩, 眼皮变酸,眼缝愈来愈小, 再往后,就得用两指撑开才行。 有人说,可用牙签支着, 我没试过,不知可否管用。 他年后, 终于不用考试了, 心情曾无比激动,像大赦般轻松, 但毛病还是落下了。 一看教科书,还是发困。 近来,年龄渐长,偶尔有失眠现象。 我又从医忌医,抵制吃药,就听人劝,尝试过睡前一个苹果,床前一杯牛奶,打一通太极拳,或十几分钟冥想等等, 除了数小羊,数到天亮外, 其他都不管用。 最后,还是得读书。翻上几页久违的解剖,生理,生化,眼珠就又开始发涩, 眼皮又变酸,眼缝,就直接小而合了。
尽管我喜欢杂七杂八地读书,且相当自在享受, 但并不意味着这就好。 离乡时,带的东西太多,实在没有地方多塞几本书,只好选最实用又贴心的三本书,一本厚厚的英汉双解辞典, 一本薄薄的乒乓球旋转,还有一本我花了一毛九分钱,从医院旧书堆里扒拉出来的小书。 可能真有冥冥之中,十数年后, 我发现,我的生活轨迹和几多欢喜,几乎都牵连到这三本书。人说,书如友,我庆幸选对了三个至关重要的朋友。
我喜读, 爱读,但还没至嗜书如命。 宋诗人尤袤说: 饥读之以当肉, 寒读之以当逑, 孤寂而读之以当友朋, 幽忧而读之以当金石琴瑟也。 我达不到这等境界。 肉和书,放在桌子上,我还是先吃肉,后读书。 黄庭坚曾有言, 三日不读,便觉言语无味, 面目可憎。 其实,我倒觉得,稍有小歇, 放下书本, 四处走走, 接接地气也未尝不可。 每年, 我出门两次, 历时数周。 散迹天涯, 我并不怎么读书。 我喜欢随意闲逛,信马由缰。 街头喝杯咖啡,小馆温杯小酒,尝尝当地小吃,读读当地报纸。 喝着地道啤酒和土著聊聊天,是我旅途中的惯常之事儿。 无字书,很多时,真的比白纸黑字鲜活细腻得多。 看着荷兰海滨小镇上, 小桥流水旁,柳丝下, 腰着围裙的女人跪在地上,用细小的刷子刷外墙根,你会觉得霎间懂得了什么,这往往比读十本荷兰书都知道的多。
还有人喜欢读书时,做笔记,就像小时候读完范文,然后写心得。 我则偷懒,从来不写笔记。 写了也是白写, 完事后随手一放,肯定石入泥海,再也不会想起。 我倒喜欢写眉批或旁白, 见到动心处, 就会不由自主地写下几笔。 更有的,一见如故,大是相见恨晚。 挥笔写下几句旁白,算是纸上过了话,投了帖子,从而有了神交, 日后也有所交待。 写眉批和旁白,省事又有激情。 大可随情所至,尽兴而归。 虽说少了一份凝神细思的沉稳,但也多了一份雪夜小船,乘兴而去,临门而归的快感。 故,读书于我,多是一场酒事儿。 读书而受教, 那是有宜; 读书而领悟, 那是有幸; 读书而遇故人,逢知己, 那是千杯难买的醉事儿。
书,本是古人说事儿的一件道具。我与故人,一切随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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