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恐惧与勇气之间——中国军人与民众应对“徐勤先条款”指南
作者:杨纯华
导语:恶法出现,军人与民众要有一个自保生存预案徐勤先是1984年抗命镇压学生的38集团军军长。2025年11月25日,他在1990年1月受审的长达6个小时影像流出海外。 2025年11月28日,中共中央军委以“试行”名义出台补充规定,被军内暗称为“徐勤先条款”,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条款规定:军人拒绝执行命令最高可判无期徒刑;以“人道”“良心”为由拒绝开枪属“严重情节”;调查期间即隔离审查;直系亲属将被政审淘汰,实行家族性连坐。 这不是军法,而是政治恐惧的具象化。恶法的出现标志着三件事: 统治者对军队忠诚危机的恐慌达到前所未有的程度; 军队内部出现足以动摇政权安全感的思想裂缝; 政权选择用恐惧而非信任维系统治,意味着合法性正在崩塌。
在这样的背景下,讨论“应对”不是煽动反抗,而是当恶法出现,人们如何维护自己的道德、尊严与生存权?军人如何保护自己不被利用?人民如何在恐惧时代保存社会良心?这不是政治宣言,而是一份现实中的自保生存指南。
一、恶法为何危险——它试图摧毁军人的人性与人民的安全“徐勤先条款”是一部典型的“极权晚期恐惧法”,其危险性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彻底否定军人的“道德判断权”国际军事法体系普遍承认:士兵不仅可以拒绝非法命令,而且必须拒绝。德国、日本、美国、法国等现代国家都认为:士兵是人,而不是武器。 但“徐勤先条款”规定:“任何理由”均不得拒绝命令,包括法律、良心、人道、战术;开枪清场必须无条件执行;道德反抗视同叛国。 这比纳粹的“领袖命令”更绝对,比朝鲜的“忠诚条例”更封闭。它意味着:军人不再被允许成为一个道德主体。 从心理学角度看,这等于强迫军人接受“自我毁灭”:放弃判断、放弃人格、放弃责任。这样的军队最危险,因为失去思考能力的军队才会真正大规模犯下反人类罪行。 (二)将军队与人民推向对立条款点名:“以人道理由拒绝平息骚乱者”属“严重情节”。换言之,军人若不愿向人民开枪,就是罪犯。这是主动把军队推向人民的对立面,使军人与人民成为彼此的恐惧对象。 一个政权若不得不依靠军队镇压人民,说明:它已经在人民中失去合法性;在军队中失去信任机制;无法依靠治理,只能依靠恐惧。 (三)株连制度复活,“忠诚”变成家族命运“家属三代不得进入军队”,是对军人的精准心理打击。其意图十分清楚: 军人可能敢死,但不敢让家族永远沉沦政治黑名单。 这是极权统治最典型的“人质机制”。它的出现说明:政权已经不再相信军人会自愿为其牺牲,而是要军人用家族未来担保忠诚。这已不是军法,而是统治绝境的征兆。
二、军人如何应对——在忠诚、道德与生存之间寻找出口应对的关键不在于“反抗”,而在于:军人如何保护自己不陷入道德毁灭与政治陷阱。 (一)认识本质:恶法不是用来“执行”的,而是用来“恐吓”的历史上,凡是突然强化“忠诚法”的政权,几乎无一不处于崩溃边缘: 罗马尼亚1989年、伊朗巴列维王朝末期、苏联解体前夕、阿拉伯之春前的突尼斯和埃及、纳粹德国末期、乌克兰亲俄政权倒台前夕、朝鲜在大饥荒前强化军纪。 规律十分清晰:越需要强调忠诚的政权,越无法获得真正忠诚。恶法的目标不是某个个人,而是整个军队的精神结构——瓦解互信,制造恐惧,鼓励举报,使军队失去组织能力。 (二)“心中有法”:国际法与宪法义务高于恶法国际法明确规定:军人必须拒绝执行非法命令,尤其是涉及屠杀平民的命令。若执行,责任不在下达者,而在执行者本人。 “徐勤先条款”无法保护任何人。执行反人类命令的人,在任何政权更替后都会被追责;拒绝非法命令的人,才会被历史保护。 (三)保存记录:自保的第一原则历史经验表明,执行者后来最害怕的是: 没有证据证明自己曾抗拒、曾被威胁、曾试图避免伤害人民。 记录应包括:命令来源、内容是否合法、是否遭受威胁、同僚态度、个人抗议过程、是否被隔离审查。这些证据未来将决定:你是被追责者,还是被保护者。 (四)保持团结,拒绝彼此恐惧政权最希望看到的是:互相怀疑、互相举报、互相隔离。 一个有凝聚力的军队可以拒绝非法命令;一个被恐惧撕裂的军队只能服从暴政。 军人至少应坚持三点原则: 不做告密者; 不孤立有良心者; 关键时刻彼此保护。
三、人民如何应对——在黑暗时代保存社会良心“徐勤先条款”的最终目标不是军人,而是人民。人民的应对策略至关重要。 (一)不仇视军人:他们同样是受害者军人被宣传包围、被命令控制、不能自由离职,一旦拒命,家族被牵连。他们不是特权者,而是最容易被政治利用的群体。 (二)向军人传递真实信息,而不是敌意真实信息包括:民众诉求、经济危机、腐败真相、历史事实。 历史证明:当军人知道站在他们面前的不是“暴乱者”,而是合理诉求者,拒绝开枪的概率会急剧上升。 (三)保护良心军人任何敢于保持良知的军人都会承受巨大政治压力。人民应给予他们舆论与道义保护,让“良心”成为荣誉,而不是风险。 (四)坚持非暴力,避免军民对立越是极权末期,越希望制造“暴力借口”。只要不出现暴力场面,军队拒绝执行命令的概率将大幅上升。
四、国际经验——恶法无法阻挡军队的觉醒从世界历史看,凡是出现“强制服从法”的政权,最终都面临军队的脱钩。 (一)罗马尼亚模式:拒绝开枪,政权 48 小时崩塌1989 年,军队了解到真实情况后拒绝开枪。两天内,罗马尼亚极权政权消失。 对军人最大的支持不是武器,而是民众的道德力量。 (二)苏联模式:军队不愿意屠杀人民,政变失败1991 年 8 月政变时,苏军拒绝向人民开火。叶利钦坦克演讲成为历史的转折点。苏军将领随后公开说: “我们不是为了杀害同胞而训练的。” (三)埃及模式:军队拒绝镇压抗议者,政权垮台军方高层决定不介入屠杀,人民几十年独裁一夕结束。 (四)德国模式:军队良知文化制度化,拒绝非法命令成为职业要求德国军人的誓言不是向政府,而是向宪法。士兵训练必须包含“拒绝非法命令”的课程。 这说明:一个国家最安全的军队,是懂得拒绝非法命令的军队。
五、中国未来的出路——军人与人民站在一起,恶法自然失效没有任何恶法能够压倒人性与集体的道德力量。 “徐勤先条款”是政治恐惧的产物,而恐惧从来无法统治一支真正成熟的军队,也无法征服一个已经觉醒的社会。 未来的出路,不是军人对人民开枪,而是军人与人民共同拒绝被利用,不与暴政合作,最终推翻暴政。 以下三个条件一旦出现,恶法就会失效: (一)军队内部出现共识:“我们不能被用于镇压人民”。 一旦部分军官或士兵意识到:这是政治斗争,不是军事任务;开枪会毁掉自己;拒绝开枪才是自我保护;家族株连反而证明政权虚弱;军队就会逐渐形成“软性不服从文化”。这是极权崩溃的标志之一。 (二)人民展现文明、理性与非暴力只要人民保持非暴力:军队无理由开火,执行命令者不敢承担责任,拒绝命令者有社会支持,国际社会舆论会全面站在人民一边。 人民的非暴力,是军人的护身符。 (三)恶法引发社会共识:“拒绝屠杀是正义。” 当社会一致认为拒绝杀害人民是光荣,良心军人应被保护,杀害人民的命令是非法,家族株连不可接受,恶法就会在心理层面失效。
结语:恶法可以制造恐惧,却无法阻止人心觉醒“徐勤先条款”表明政权对军队的信任已经崩塌,而当军队失去信任,任何极权都已站在终点线前。 中国军人只需做到:保护自己,保护家人,拒绝非法命令,坚守道德底线; 人民只需做到:尊重军人,非暴力,坚持真相,守护良知; 恶法自然失去运作土壤。 历史反复证明: 当军人拒绝成为屠杀工具,当人民拒绝成为敌人,当社会拒绝恐惧, 恶法必然失效,暴政终将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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