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爱泼斯坦、比尔·盖茨等看人性 赵晓 作者按:本文为关于人性、文明与制度的系列思想性讨论之一,旨在从历史与比较文明视角反思公共伦理问题,不针对任何具体国家、政权或个人作现实政治判断,亦不构成事实指控。 在最新公布的爱泼斯坦文件中,有一个细节令人不寒而栗。 在那些充满性交易、操控与罪恶的往来中,杰弗里·爱泼斯坦竟然反复使用“道德”“伦理”“不当行为”这样的词汇,甚至在邮件里表达过“后悔”“界限”“不该如此”。 一个长期操纵、伤害未成年女孩的人,却在文字中,表现得像一位关心伦理的“文明人”。 与此同时,文件与当事人口述也再次把比尔·盖茨推到聚光灯下。 一方面,他长期投身慈善与公共卫生,投入巨额资源改善全球贫困与疾病;另一方面,他在婚姻、性关系、与爱泼斯坦的往来上,却留下了令人痛苦、甚至令人震惊的暗影。 这并不是简单的“伪善”,而是一个更深的问题:人,为什么可以同时是善的施予者,也是恶的制造者?
一、人并不是“要么光明,要么黑暗” 现代社会很喜欢用一种简单的道德二分法来理解世界: 好人 / 坏人, 正义 / 邪恶, 英雄 / 恶棍。 但现实一次次证明:人不是被这样分割的。 人更像是一个同时拥有明面与暗面的存在。 明面可以真实地行善, 暗面也可以真实地作恶, 而且二者往往并存于同一个人身上。 正因如此, 爱泼斯坦才会一边施暴, 一边谈伦理; 盖茨才会一边做公益, 一边在私生活中不断越界。 这不是偶然,而是人性的本相与真实的结构。
二、休谟说对了一半,但停在了门口 在近代思想史上,大卫·休谟对人性有极其深刻的洞察。 他指出:人的理性并不主宰行为,理性更多只是为欲望服务;人并非因为“知道善”才行善,而往往是因为情感、利益与习惯。 休谟看清了一个事实:人并不天然趋向善。 但休谟止步于描述,他解释了“人为何分裂”,却无法回答:人为何会一再合理化自己的恶? 为什么一个人,可以在公共领域真诚行善,却在私密空间对他人造成巨大伤害,而仍然觉得“自己并非坏人”?
三、唯有《圣经》把人性说透了 在这个问题上,只有《圣经》给出了不回避、也不粉饰的答案。 “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神的荣耀。”(罗马书 3:23) 这不是道德谴责,而是一条关于人性本相与真实结构的宣告。 圣经从未把人描述为“全然邪恶”,也从未把人描述为“本性良善”。它说的是:人是堕落的,却仍带着被造时的荣光残影。 所以人能够创造、怜悯、施予、牺牲; 也因此,人会骄傲、纵欲、欺骗、伤害。 这正是“明面与暗面”并存的根源。
四、最危险的不是恶,而是不承认暗面 真正可怕的,不是人有暗面,而是人否认自己有暗面。 当一个人坚信: “我是好人”, “我做了这么多善事”, “我代表进步与正义”, 暗面就不再被约束, 反而会在私密空间中野蛮生长。 这正是爱泼斯坦网络最令人不寒而栗之处: 一群自认“站在道德高地”的人, 却在暗处彼此纵容、彼此遮蔽。 没有悔改, 只有包装; 没有审判, 只有话语。
五、悔改不是软弱,而是文明的起点 现代人极度厌恶“悔改”这个词,把它等同于羞辱、失败与自我否定。 但在圣经传统中,悔改从来不是软弱,而是面对真实的勇气。 它意味着承认: 我不是神, 我会犯罪, 我需要被约束、被审判、被更新。 一个拒绝悔改的文明, 最终只能靠制度、话语与权力粉饰自己; 而一个懂得悔改的文明, 才可能真正限制强者, 保护弱者。
六、人性思考的启发 爱泼斯坦谈伦理, 并不证明他有良心; 比尔·盖茨做慈善, 也不能自动抵消暗面的罪。 这并不是针对某个人的控诉,而是对所有人的提醒: 人若不承认自己的暗面,暗面就必然掌权。 唯有当人重新认识“人是罪人”,重新恢复对审判、悔改与敬畏的理解,光明才不再只是表演,文明才不再只是外壳。
七、两种人性观,两种权力命运 从更长的文明视角看,爱泼斯坦、比尔·盖茨的现象并非孤例,而是两种人性理解在现实中的不同结果。 英美新教文明的制度基础,并不建立在人“本性良善”的假设之上,恰恰相反,它建立在一个极其清醒、甚至冷峻的判断之上:人性有罪,因此权力必须被制衡。 正因如此,权力被装进制度的笼子里,法律高于个人, 官员必须被监督,个人的良心与自由被视为不可侵犯的领域。结果是——权力被关住了,人终于做回了人。 与之形成鲜明对照的,与之形成鲜明对照的,是某些长期依赖道德期待的政治文化传统中所隐含的另一种人性假设:“人之初,性本善。” 在这一前提下,制度设计的重心,不在于限制权力,而在于寻找“明君”“清官”“好人”。权力本身不被怀疑,被怀疑的,反而是人民。 结果便形成一种反复出现的循环:权力缺乏制度性约束,而社会秩序更多依赖道德期待;一旦期待落空,公共规则便难以有效运作,强弱失衡的问题便会集中显现。
八、信仰退潮之后,东西方正在走向同一个危险 值得警惕的是,今天的世界,正在出现一种危险的趋同。 · 无信仰的宪政 → 隐蔽腐败 · 无制衡的专制 → 公然腐败 在美国,随着信仰的退潮、敬畏的削弱,制度仍在运转,但其道德内核正在空心化。结果不是权力立刻失控,而是——精英开始在私密空间中隐蔽地堕落,制度表面正常,良心却悄然退场。 爱泼斯坦、比尔·盖茨现象,正是这种“无信仰有制度”的暗面产物。 而在地球的另一端,在缺乏宪政与法治约束的专制体系中,堕落与腐败则不再隐蔽,而是公然发生、系统存在。在一些高度集权、缺乏有效约束的政治体系中,权力失范所导致的腐败与堕落往往呈现出更公开、更系统化的形态,其社会破坏性,远不止西方精英丑闻所能涵盖。 区别只在于:一种是被制度遮蔽的堕落,另一种是被权力纵容的堕落。
九、真正的出路:制度不能代替信仰,信仰也不能取消制度 这正是爱泼斯坦现象给世界的最终警告: 没有信仰的宪政,终将空转; 没有制衡的信仰,必然异化为权力崇拜。
真正能支撑文明的,从来不是二者择一,而是二者并存: 承认人性有罪,因此必须用制度关住权力;同时承认人需要悔改,因此必须恢复对超越性责任、良心与终极审判的敬畏。 否则,文明要么走向公开的野蛮,要么滑入精致的腐烂。 这,才是爱泼斯坦现象在这个时代真正的分量。
一句话:制度可以约束权力的手,但只有对终极超越性责任的敬畏,才能约束人心不愿被看见的暗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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