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政府宣布向台灣出售一批先進武器裝備,即為台改裝其現有的F-16A/B戰機等,總額達到58.52億元。對此,引發了中方一系列的強烈抗議,並敦促美方恪守中美三個聯合公報,特別是“817公報”原則,停止售台武器。中方已經表示,美方對台軍售不可避免地給兩國關係包括軍事、安全方面等領域的合作造成損害,目前中方會採取什麼措施,尚待觀察。 自從1979年中美兩國正式建交以後,對台軍售就一直是妨礙中美關係進展的重要因素。而美國對台軍售的依據,在於美國國會1979年3月通過的“與台灣關係法”。從“與台灣關係法”開始,美國在承認一個中國不到3個月之後,又以“與台灣關係法”介入中國內政,這種相悖的自我矛盾的立場導致中美關係長期處于波動狀態。 1979年卡特政府和中國正式建交以及與台灣斷交、撤軍、止約以後,美國國會的親台議員在華盛頓聯邦法院對卡特總統提出起訴,並揚言要彈劾總統。這一切未遂後,國會在卡特政府提交的“台灣授權法案”的基礎上,進行大幅度修改形成“與台灣關係法”。“與台灣關係法”是美國政府在國會壓力下妥協的產物,是剛剛承認一個中國的美國政府在台灣問題上的嚴重倒退。 “與台灣關係法”的內容違背了中美建交公報的精神,該法案第四條從法律上使美國政府把台灣作為一個政治實體,和台灣的關係表面上是非官方而實際上成為半官方的關係。又在第二條和三條里規定美國將向台灣提供足夠數量的“防禦性武器”。因此,只要“與對台灣關係法”存在一天,美國就可能繼續向台灣出售武器,而出售武器必然要損害中國國家的核心利益,對中美關係也會產生巨大的負面影響,甚至因此嚴重受挫,例如2010年美對台軍售後中方中止了兩軍交往。 中美1982年817公報,就美國對台軍售做出了關於數量、質量、時間方面的規定,使其成為中美框架的重要組成部分。但是,美國方面並沒有切實遵守817公報,817公報發表近30年,美國方面並沒有按承諾的去做,僅在去年和今年,奧巴馬任期里,就對台灣售出近百億美元的武器裝備,超過小布什第二任期的兩倍,817公報近30年來,美國對台軍售總額已超過420億美元。這說明美國政府並無誠意執行817公報的承諾,美國政府立場與做法互相矛盾,前後不一,是以中美關係因此時時發生倒退現象。 台海兩岸關係自2008年5月出現和平發展的局面以來,進程較為順利,和平發展的成果有目共睹。美國一方面不止一次表示樂見兩岸關係和平發展,另一方面卻以不斷對台軍售來干涉中國內政,傷害兩岸理因共同維護的互信基礎。美國明知對台軍售已經不能維持兩岸軍力的平衡,但內在國內政治經濟因素壓力下,外在美國戰略東移亞洲的形勢下,把台軍售當做一張政治牌,既能影響兩岸的和平發展,也能為美國的亞太戰略加分。 對台軍售的根本解決辦法是中止“與台灣關係法”,從不久前美國國內的辯論可以看出,美國國內的有識之士,已經指出對台關係對中美戰略互信的建立的嚴重損害。在“與台灣關係法”暫時無法中止的情況下,美國政府應該務實態度,認清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現實,重視雙方領導人的關於兩國關係重要性的共識,遵守817公報的承諾,盡力消除中美關係發展的障礙,否則,對台軍售就有可能是一柄雙刃劍,傷害兩國關係,長遠看,也必將傷害美國的國家利益。 從不久前國會保守派議員批評美國政府對台軍售中“不出售F-16C/D是對中國外交失敗”的言論看出,在中美關係已經不同於2010年之前的背景下,和過去相比,白宮在對台軍售問題上已處於事有忌憚而兩頭不討好的境地。就像美國因為國家利益承認中國,和台灣“斷交止約撤軍”一樣,未來,隨着兩岸關係的和平發展,和中美雙方軟硬實力及關係的發展變化,隨着這樣的大趨勢繼續下去,相信“與台灣關係法”終有因美國國家利益而中止的一天,那也就是美國對台軍售壽終正寢的一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