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女演员恶意上床
作者:老幺
最近中文网最火的人大概是张钰了。
支持她的人说,“一个女人要和这么多的淫棍搏斗,多不容易!”
讽刺她的人说,“一个女人要和这么多的淫棍搏斗,其乐无穷!”
张钰,在立牌坊,还是在作斗争,这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
按照一些网友的看法,张钰跟导演之间就象周瑜打黄盖,一个愿X,一个愿被X。
对于周瑜打黄盖这个比喻,很多网友提到。作为三国迷,老幺觉得有必要为周郎澄清一下。周瑜打黄盖,固然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却是为了周瑜黄盖的共同利益,对付曹操这个共同敌人;虽然周瑜的官比黄盖大,但是周瑜对黄盖尊敬有加,没有丝毫的胁迫行为,黄盖“献身”完全是自觉自愿的。(黄盖自己献的“苦肉计”)
演员和导演之间就不一样了,导演对演员的出镜多少、戏份多重几乎有着绝对的权利,而绝对的权力必然导致绝对的腐败。演员之“献身”,与黄盖之“献身”,不能同日而语。演员和导演之间的“献身”,更象奸商和贪官之间的“礼尚往来”,其间的区别,不过是权色交易、权钱交易的区别而已。(贪官交易的是公权力,性质更严重些,但本质相似)
而有人还有另一个论断:演艺圈的“潜规则”既然存在,就说明它有存在的理由。言下之意是,存在是合理的,你打破了“潜规则”,就是你的不是了。
这是个有趣的论断,更有趣的是这种论断据说很有市场。
按照这种说法,
你要上镜头,就要投怀送抱,这是“潜规则”;
你要望上爬,就要行贿受贿,这是“潜规则”;
一个演员希望清清白白地演戏,你就破坏了“潜规则”;
一个官员希望清清廉廉地做官,你就破坏了“潜规则”;
依此类推,
弱女,是注定要被侮辱的,这是“潜规则”;
顺民,是注定要被欺凌的,这是“潜规则”;
弱女,你不堪侮辱,你就破坏了“潜规则”;
顺民,你拒绝欺凌,你就破坏了“潜规则”;
这么多的“潜规则”?!难怪人们总说,中国人活的太累了,太苦了。
现在,张钰打破了“潜规则”,“失去的只是锁链”,“获得的却是整个网络”,多少人为之痛骂,多少人为之笑颜。中国人压抑的太久,太需要痛骂,太需要笑颜了。
前天看到一则消息,一位美国人因为给小孩喂奶被赶下飞机。有人如获至宝,叫嚷“美国不是天天说别的国家没人权么?…这回自己有人权了啊,连哺乳的女性都不让上飞机,这是哪门子人权啊?”
那位朋友显然对人权了解不深。枪杆子里出政权,腰杆子里出民权。民权,以人权为代表,是要靠人自己去争取的,而且要挺直腰板去争取。君不见,喂奶事件发生后,当事人立刻就投交了抗议信,全美各地的母亲也纷纷声援,在机场一起给孩子喂奶,航空公司也公开表示了歉意。
如果按照某些人的逻辑,公众场合不喂奶是“潜规则”,你喂奶你就破坏了“潜规则”,就应该受到批判。那么这个“潜规则”,哪怕它再不合理,再不公平,也没有人挑战它,航空公司也就永远不会道歉。
用网友的话来说,“美国是全球平民人权最好的国家,但不是标榜出来的,而是数百年来民众这样一次次的争权争取来的,有了数百年无数人的争取,才有今天的人权。”
从这个角度来说,张钰的行动,更像一个斗士。
也许有人对此不齿,也许张钰本人也不这么想,也许她只是想报复。为什么要报复呢?就是觉得“不忿”,就是觉得“受够了”,就是觉得“豁出去了”。 张钰,还有饶颖,都是打官司打输了,“走投无路”了,索性“泼”一场,来个鱼死网破、玉石俱焚。
往崇高的说,她们有些象当年美国的民权先锋,拒绝让座的罗莎.帕克斯。也许她当时真的累极了,真的想坐下来,对“白人黑人分座、白人优先”的“明规则” 觉得“不忿”,觉得“受够了”,觉得“豁出去了”,“走投无路”了,索性“泼”一场。没想到,她虽然因此被赶下了车,罚了款坐了牢,却引发了轰轰烈烈的民权运动。
现在张钰“泼”了一场,恶意泄愤也好,讨回公道也好,反正她说出了她想说的,这就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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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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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记:斗士在中国,不是太多,而是太少。可不是吗?自从张钰在网上发飙,公布性爱录像以来, “圈内人”不是装聋作哑,就是粉饰太平,“潜规则”的卫道士们更是道貌岸然,振振有词。
想到前一阵子,常听到农民工用威胁跳楼的方式追讨欠薪,有专家提出要严禁“恶意讨薪”;保不定哪天有人针对张钰、饶颖等人的做法,出台严禁“恶意上床”的规定。
到时候,就更需要“斗士”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