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警官,就象我們的孩子 -談梁警官事件中的情理法(一) 奧總曾經這樣評論過一個關於黑人孩子的案件。if i had a son he'd look like trayvon。他豪不掩飾他對黑人的血濃於水的感情。今天我們關注梁警官事件,因為同樣的原因,he'd look like our son. 看着梁警官的照片,我心裡一陣心酸,這是我們的孩子。梁警官長象是典型的海二代。站出來服務社區,結果一個事故把自己的一生搭進去了。情以何甚?! 自己的孩子,出了事情,不管怎麼樣,都要儘可能的去幫助。這就是梁警官事件中的情。 任何社會,任何事情,裡面都有一個情字,假裝它不存在,是哄自己,也是哄別人。特別是弱勢群體,更容易有感情上的傾向。華人,在這裡其實是最弱勢的群體。金門橋下清灣水,中間多少華人淚。華人為梁警官遭遇的不公平而呼籲,是很自然的事情,其中一個原因,就是因為他是華人,沒有什麼值得羞怯。在這方面, 其他族群,都比我們有過之而無不及,我們不是為華人呼籲的太多,而是太少了。在各方面,我們都弱勢。 正因為大家都在乎一個情字,才有了家庭,才有了社會。情,同樣是一個正常社會的基石。也正是因為大家都講情,才要有法,才要有公平,那麼,華人為梁警官遭遇的不公平而呼籲,是不是合理合法那?各群體為自己爭取權利,其實也是民主社會的一個主要內容, 我們後面再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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