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三次“逼迫”改革
------ 写在中国改革开放40年(1978-2018)
改革的力量由下而上,并不存在什么“设计师”,人无法设计改革,人可以设计制度。中国的改革开放至少有三次“逼迫”。 第一次“逼迫”。1979年1月底至2月初,邓小平和夫人卓琳出访美国。当邓小平在休斯敦观看马术竞技表演时向观众招手致意时,他突然间想到一个问题:我们搞“社会主义”不能这么搞,不然落后美国太远太远、落后资本主义太远太远。之后邓小平回国,下定决心“摸石头过河”。
1980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建立深圳经济特区,1981年3月,中央决定正在中央党校学习的中共广州市委第二书记梁湘出任深圳市委书记兼市长。当年深圳是开放的前沿地,也是改革的试验场。 第二次“逼迫”。1987年蒋经国宣布开放台湾民众前往大陆探视、奔丧,以及解除报禁、党禁等政策,北京高层极端被动,他们再次想到同一个问题:我们搞“社会主义”不能这么搞,不然落后台湾太远太远、落后资本主义太远太远。于是北京高层更加大胆地“摸石头过河”:至少让海南岛不要落后台湾太远(1949年海南岛和台湾岛的情况差不多)。于是北京高层决定办中国最大的特区,开发海南岛。北京高层给梁湘一个任务:去海南作调研,提出加快开发海南的意见。梁湘兴奋地在海南考察一个星期,就加速开发海南给王震写了报告。王震将报告分送邓小平和赵紫阳。海南要建省,中央决定,时任广州市委书记的许士杰出任海南省委书记,梁湘任省长。海南岛永远追赶不上台湾,因为制度不同。 第三次“逼迫”。六四学潮后“左右相争相斗”,
北京高层第三次想到同一个问题:我们搞“社会主义”不能这么搞,不然落后世界太远太远、落后资本主义太远太远。1992年春天,邓小平逼迫再度“出山”,南巡武昌、深圳、珠海、上海等地,反复强调中国的改革就是要搞市场经济,发展才是硬道理。
在改革之前中国遭遇三次财政危机,国家通过知识青年下乡“插队”的方式由农村承载危机期间不能就业的城市劳动力。
40年前中国为什么要改革,因为那时中国的制度百分之九十五以上的中国人觉得不合理,无法接受。
邓小平赵紫阳改革有功劳,但是,改革的力量来自民间,就是来自农民。安徽凤阳县的农民冒死摁下血手印,坚决要打破人民公社体制,实行包产到户。这就是改革的力量。包产到户救活了农民,也救活了中国农村和农业。
1980年爆发的被称为“洋跃进”引进外资所导致的危机,因与农村推行家庭承包制改革同期,很难再沿用农村集体化来使农村承载城里人失业,遂必须在财政、外贸等城市经济体制上进行改革。1980—1985年18个经济特区和3个沿海经济开发区的设立,为经济增长提供了新来源,但也如毛泽东时代引进外资一样带来了巨大的外汇支付压力。于是城市产业集团推动中央在1988年出台沿海经济发展战略——“两头在外、大进大出,依靠低工资的廉价劳动力生产劳动密集型产品出口国际市场”,旨在增加出口创汇偿付外债。但1988年爆发恶性通胀,和1989年生产停滞;农民从农产品获取收入显著降低。进入到1990年代的转型与分化阶段——沿海地区相当多乡镇企业通过与地方外贸部门合营、与外商投资企业合营等方式转为外向型发展,逐渐成为国家出口创汇的重要力量,内地乡镇企业则陷入低迷。
我发现,制度没有好坏之分,更没有对错之分,只有合理或不合理之分。
像民主不是好东西一样,制度也不是好东西,没有一种制度是百分之百的人都乐意接受的。制度的设计和实施是否合理,如何做到合理,如果你的制度只有百分之四十九(或以下)的人能接受,那么就不合理,可能你就要用武力(比如军管)才能维持,百分之五十一以上的人都能接受的制度,可以说是可行的制度,当然能接受的程度越高越好。若百分之八十或九十的人都能接受,应该算是比较合理的制度。
你想制度合理或比较合理,那么制度的接受者(被管理者)的权益的代表必须是从下而上,每个板块的代表(代言人)必须以民意为基础。 我读卡夫卡的《在法律门前》,那个农村来的男人走上去,怎么请求也无法进入法律之门。我就联想到中国的制度(法律、政策、社会保障法规等)对于百分之八十或九十的人来说,好像是个玻璃房,里面的制度什么都可以看得见,就是进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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