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很喜歡紐約的,對我胃口。兩次經過,浮光掠影。我算是和她一見種情。
當年出國的一個重要目的就是要去一個不被別人打擾的地方。紐約最能給我這種感
覺。美國中西部小town動輒就可以讓人說出“這個城裡的人都能互相認識”的感覺,
於我而言很難不是一種負擔。而只有在紐約,只要你不是裸體上街,大概都沒有人
再多看你一眼,這種被人忽視的感覺何其美好。
可以穿着一身亂七八糟的衣服,在紐約的街頭逛,吃小販新鮮的bagel,喝濃烈的
卡泊西努。天空時晴時陰,走過一個一個街區,可是沒有一點倦意。然後仔細打量
行人。華爾街一本正經的banker, 散漫浪蕩的黑人,膚色深褐的波多黎各人,黃皮
膚的,急着趕路的同胞,當然,間或也能見到儀態萬方的金髮女郎。她的米色風衣
和遍體芬芳在我身上掠過,我欲看清她眸子的顏色,她已經沒在人的洪流中。
想起汪曾祺在“翠湖”一文里云: 窮逛 - 一是不問一名地逛,然後才是無休無止
地逛。在紐約街頭,你完全可以做到這一點。當然我口袋最好還是揣着20塊錢,以便遭
搶時保命要緊。
我曾發誓,如果我有時間,我要逛遍紐約的所有稀奇古怪的小店。閒蕩,一直
是我的至好。去看古怪的禮品店,木器店,家俱店,書店(可以喝咖啡的那種),五
金店,當然,還有珠寶店,服裝店(我沒有名牌意識,所以不用擔心錢包)。喜歡的
是那種小小的,隱在街角的那種。心中充滿了隱密的願望。也許在店家陳舊的銅盤
里,可以發現什麼驚人的,或者美麗的東西,以滿足我帶着造作的尋求羅曼蒂克的
心願。當然,我很難如願。但是,這種願望,終於讓這種閒逛帶上了些微尋古的色
彩。喜歡和店家東拉西扯。很多店家都上了年紀,會絮絮講來。然後我仔細翻騰着
他們的存貨,高興起來便和他們講着價錢。最後他們要問我從哪裡來,我說:“西
藏。”
在中央公園裡曬太陽。看孩子們玩球。趕得好還能聽個什麼演唱會,困惑地聽,
一直到他們把我的耳朵震聾。黃昏來臨,我便離開,以免成為紐約時報社會新聞里
又一起搶劫罪的受害者。
在地鐵里,有時候我會停下來,聽街頭音樂家的琴聲。我聽得聚精會神,他拉
得如痴如醉。琴畢,我放進兩個美元。他含笑致謝,我心情愉悅。
去吃各種小館子。印度人的羊油餅,泰國的冬陰貢,法式燴蘑菇,巴西人的牛
肉串,西班牙人的烤羊腿,越南人的酸魚湯。當然,還有我百吃不厭的國粹:棒棒
雞和擔擔麵。這家館子在時代廣場邊上。大快朵頤的時候,我竟然忘了名字。在任
何一家餐館裡,我做着最普通的食客。在高檔的法式餐廳里,我也拒絕明服麗飾,
而只是專心致致地享受着世俗喜樂。
我無視紐約街頭的廢紙,垃圾,和它永遠居高不下的犯罪率。因為,對我而言,
她是一個盛裝的美婦人。她的鞋子可能舊了,她的衣服可能破了,可是她風情萬種
的。而且,她還有一顆豐富的心。我愛上了她,便完全無視她的缺點。
而且,她還是這麼自由的。在她廣闊的錦袍下,你上升或者墮落,你都是自己
的主人。
喜歡泥沙俱下的感覺,因為,在泥與沙之間,你是選擇者。
帶着混亂的豐富,遠遠勝過單調的純潔。
上個月,在電話里和父親聊天。他八四年在紐約皇后區被搶了一次。可是,他
仍然說,到美國,他還是要住到紐約。
那麼,我說,我們原本可以結伴而行。穿着套頭衣和燈芯絨褲子,走遍她的大
街小巷。
我希望我不只是個過客。
---- 寫於 2000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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