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0月13日,上海中级人民法院,杨佳报复行凶,杀死六名警察案,二审开庭。被告律师问:你认为那些死去的警察是无辜的吗?杨答:我不认为他们是无辜的。法官问:为什么你认为他们不是无辜的?杨答:我拒绝回答这个问题。
2009年5月10日,巴东野三关雄风宾馆,邓玉娇不从强暴,怒杀淫官案。玉娇的妈妈问玉娇出了什么事,她说‘那些人是畜牲’。
杨佳说:我不认为他们是无辜的。
邓玉娇说:那些人是畜生。
这是两案主犯对涉案死者的判决,而且他们亲手执行了判决。他们执行判决的时候,他们不是案犯,是法官,是终审法院法官。他们根据罪犯的犯罪事实做出终审判决。犯罪证据白纸黑字写在他们的肉体上和心灵里。他们拥有阵容最庞大的陪审团。全中国,全世界有能力分辨善恶是非的中国人都参与了最终的投票。
他们宣布判决的声音瞬间传遍了世界,全世界都在谛听他们弱小的生命发出的呐喊,全世界都看见了他们弱小的生命放射的光辉。这样的判决不一定会写入官方的法律文件,但是一定会写在人们心里,就如同十戒写在石头上,永远流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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