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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日志正文
向万维网友致谢并告辞 2013-10-16 08:10:13

尼罗河来万维的初衷是加入朱令案讨论。在这个问题上发了近30篇文章,用科学事实和理论澄清了很多朱令中毒案的细节,披露了从当初参加朱令远程诊断的医生得到的真实情况。还有一个没有查明的问题是发信人在求救信主题栏直接询问是不是铊中毒,是原始文字还是后来加入的。从专业人士的回复直接涉及铊中毒这一点看,应该是原始文字。尼罗河试图找到相关的三位当事人,但是因为他们都在多年前退休,一直没有取得联系。

对尼罗河在朱令案问题上的探索,绝大多数网友表示了肯定和支持。此外nile在运动与健康,家庭生活,孩子教育等等问题上也发表一些自己的看法,得到很多网友的赞赏和鼓励。网友们的支持对处在万维特殊环境中的尼罗河尤其珍贵。

从尼罗河加入万维,就被一种强烈的敌视环境所包围。他们几乎穷尽网络环境允许的一切手段,对尼罗河和尼罗河的的家人进行下流野蛮的人身攻击。他们扬言就是要把尼罗河灭掉,但是没有一个人光明正大地声明他们一定要把尼罗河灭掉的原因。

理所当然,尼罗河对他们的敌视行动作出了应有的反击。揭露他们的欺骗行径,抨击他们践踏人伦的邪恶言论。谎言永远不可能战胜真理,人性永远不会在兽性下屈服。尼罗河作人作文的原则在任何情况下都不会改变。

但是,万维网管,自称“全球华人的精神家园”的管理者胜利了。他们剥夺了尼罗河在五味论坛自由发表言论的权利。他们用行动宣布他们坚定地与五味论坛上的流氓无赖站在一边,他们是万维的真正主人。

为了维护人性的美好和自由的尊严,尼罗河决定永远离开万维网。在此向关心支持尼罗河的万维网友告别并致以诚挚的谢意。



浏览(1141) (0) 评论(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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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评论
作者:nile 留言时间:2013-10-18 12:08:29
心田博,谢谢你的关心。

我没有不屈服的选择。只有抗议的权利,离开是最好的抗议。欢迎访问我在多维和文学城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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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nile 留言时间:2013-10-18 12:05:54
安博,你好。
我们认识很久了。也有过激烈的争论。但还是好朋友,这很难得。多维我还会去。那里主要谈政治,其实我对政治没太多兴趣。

我用同样笔名在文学城开了博客“我思故我在”。以知性探寻真相,以善心广结良友,以诚信无愧网络。希望我们共勉。欢迎来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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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nile 留言时间:2013-10-18 11:59:31
右撇子 留言时间:2013-10-17 13:46:09
希望你先不要离开!你一直把朱令案的嫌疑人指向贝志城,指他说谎。对于你的科学证据我承认无法反驳。我也没有说贝志城没有“说谎”。但一个人”说谎“的原因很多,贝志城“说谎”最多只是他涉案的嫌疑,而不是证据!

我一直希望你把贝志城做案的过程给大家做个描述,他是如何作案的?如何接近朱令的?如何投毒的?很遗憾,你一直回避这个核心问题!只是一味地怀疑他怀疑他,把他邮件上的矛盾大作文章!

非常遗憾,还没有回答贝志城是如何作案的这个核心问题就离开了!

右撇子,你好。
我还记得第一次给你回帖你的名字我打错了两个字。再次道歉。你关系的问题我在《朱令铊毒案学术解析》里有过分析。http://bbs.creaders.net/education/bbsviewer.php?trd_id=857810

尼罗河在《朱令铊毒案逻辑解析》一文中有这样的论断: 接近朱令,需要两个预设前提。第一,只有与朱令一个宿舍的女生才有投毒条件。第二,投毒的 地点必然是在宿舍。但是这两个前提同样也都是不能成立的。第一,不和朱令同宿舍的人,包括男生女生老师学生都有可能进入朱令宿舍。第二,投毒地点既可以在朱令宿舍之内,也可以在朱令宿舍之外。所以,不和朱令同宿舍的人既可以进入宿舍投毒,也可以在宿舍外向朱令投毒。还可以先在宿舍外投毒后置换朱令所用的物品。存在这么多的可能性,把孙维锁定为唯一的嫌犯,既不合常识,也不合逻辑。 通过对朱令铊毒案的学术分析,可以清楚地还犯罪现场。凶手首先利用实验室管理松散拿到铊盐晶体。通过对朱令跟踪观察,确认朱令使用的洗浴用品特征。如果必要可以先实地考察朱令洗浴用品的放置情况。把数以克计的铊盐与相同的洗浴用品混合。利用朱令宿舍人去屋空的机会潜入朱令宿舍置换已先期确定的朱令洗浴用品。然后坐等结果发生。最后再次潜入宿舍盗走罪证。一个特殊情况是朱令物品被盗发生了两次。合理的解释是,案犯有两人,投毒者没有参与偷盗,第一次偷盗后发现还有涉毒物品遗落只有再盗一次。这也可以说明凶手在清华校园是如何的轻车熟路如鱼得水。如果凶手中有一人是女性,在作案过程中即使被人看见也很难引起怀疑。 铊毒浴液的理论完整地解释了朱令案的全过程,从中毒的临床表现到实验室检查结论,再到投毒后的偷盗案。不仅具有理论上的合理性,而且完全具备现实中的操作性。同时完全排除了孙维涉案的嫌疑。由于物证被毁,除非凶手内讧主动揭发认罪,此案的真相很可能永无昭雪之日。尼罗河之所以不辞辛劳码出两篇长文,只是希望善良的不幸的人们用知性与理性擦亮眼睛。上帝的归上帝,凯撒的归凯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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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nile 留言时间:2013-10-18 11:51:26
阿曼,佩服你的勇气!我不想让我的文章以我的名字出现在五味。我在文学城新注册了笔名。欢迎来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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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右撇子 留言时间:2013-10-16 21:46:09
希望你先不要离开!你一直把朱令案的嫌疑人指向贝志城,指他说谎。对于你的科学证据我承认无法反驳。我也没有说贝志城没有“说谎”。但一个人”说谎“的原因很多,贝志城“说谎”最多只是他涉案的嫌疑,而不是证据!

我一直希望你把贝志城做案的过程给大家做个描述,他是如何作案的?如何接近朱令的?如何投毒的?很遗憾,你一直回避这个核心问题!只是一味地怀疑他怀疑他,把他邮件上的矛盾大作文章!

非常遗憾,还没有回答贝志城是如何作案的这个核心问题就离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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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心田 留言时间:2013-10-16 15:09:59
不必离开!
离开表示屈服,自由的尊严是不屈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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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berry 留言时间:2013-10-16 11:36:26
nile, 不必离开这里.不去五味就行了,五味网管的确可恶.五味也封了本人,就因那自以为是,不懂装懂'的万事通"西岸小姐对本人不满.那厮讲了一句话,立马网管封了俺.你受人围攻可能是因朱令案的观点?

我们好像是在多维认识的吧? 俺现不再在多维写博是因那儿较无聊,政治气氛太浓了,加上几个恶霸占据,多维并没封我. 本人"心旷神怡"的博客在这儿遭小人嫉恨污告被无故封掉了,所以俺在这现只写评不写博.你真打算离开这里的博客? 可你这儿博客并没封你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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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安博 留言时间:2013-10-16 08:48:27
非常喜欢你的推理和博文,对你的遭遇深有同感。但不必完全离开,这里也有你的朋友,不时回来打个招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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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珍曼 留言时间:2013-10-16 08:46:14
Oh..shit...be back soon, my st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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