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西洋人办的清洁公司那里承包一点清洁工作,清洁办公室。每个月的收入不超过500加元。西洋人公司要求我到税务局申请一个商业号码,缴交货劳税(GST) 。就是说, 我出售自己的劳务,要向清洁公司收取GST,然后缴交给加拿大税务局(CRA)。通常,我都是寄支票给税务局,并填写一个表格,说明一个季度的销售额,然后,缴交GST。GST根据销售额计算。就是5%。后来遇到了麻烦。2013年,税务局通知我,说可以在税务局网站上缴交,无需再通过递交纸质文件,和寄支票。于是,我改为通过网络缴交GST。每个季度缴交GST,我都顺便从网站上打印收据。这样,我一直缴交GST至2014年第一季度。我的清洁工作结束了。没有销售收入了。也不收取GST了。所以,也就不上网缴交GST。结果,后来加拿大税务局寄信给我说,从2013年至2014年第一季度,我没有缴交GST。要求我缴交GST。我只能将以前缴交的GST的收据的复印件寄给加拿大税务局。后来,一位税务局职员给我打电话,承认已收到我寄的收据的复印件。但是,要求我填写表格。表格是纸质的。于是,我要求他们再给我寄表格,我再填写。这里的问题就在这里:网络上缴交GST是为了方便。但是,由于还要另外填写纸质表格,并将表格寄给税务局。其实,这没有省事。寄纸质表格,就可以顺便寄支票。后来,税务局一直没有给我寄纸质表格。到了2020年,税务局又来信,说我2013年至2014年第一季度没有缴交GST。要求我缴交。我在电话上说明我已经缴交,而且我也寄收据复印件给税务局。他们不相信,不断来信要求我缴交那个时期的GST。我为了拿钱消灾,就上网重新又缴交了一次GST。金额是250多加元。由于我重复交,实际总共支付了500多加元。 我的目的就是想让税务局停止再催缴税款。我缴交了不该交的GST。其实,我在2013年缴交第一个季度的GST的时候,由于我自己计算错误,多交了GST。我应该交51加元,结果我交了122加元。由于是在网络上缴交,我搞错了,也无法让税务局退款。但是,最近几日,我收到税务局寄来的一张支票,退回我在2013年第一季度多交的税款70多加元。其实,我还多交了250多加元。我不知道他们是否能发现。我只能听天由命。但是,即使我多交不该交的GST,税务局还再催缴1000多加元的GST。由于他们发现,我又缴纳的GST,说明肯定还有更多GST没有缴交。所以,写了一个数字,多达1000多加元。我现在懒得理睬税务局了。GST必须根据销售额来算。税务局无法给出我的销售额。其实,我的销售额已经是零。不可能再发生GST。但是,税务局不断来信,催缴GST。而且不断加上利息。我去政府部门求助。他们没有办法解决我的问题。让我打电话到马尼托巴省税务局解释。可是无论我怎样解释,说不清。他们就追着我2013年至2014年的GST要求我缴税,而且那笔税金已经越来越多。要求我不断重复缴交那个时段的GST。真是觉得不堪其扰。只要我重复交GST,那税务局肯定会催缴更大金额的税。我让他们派员来上门查税。可是,他们不来。加拿大的税务局这样办公,我是无法理解。浪费了很多精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