語言進步主義:一項政治哲學研究
前言 如果說人類在形成自己的社會以前處在一種自然狀態下,那個背景下的人組成社會的方式應該是物理互動或者說是一種暴力的互動。如托馬斯·霍布斯(Thomas Hobbes)在他的名著《利維坦》中所言,人與人處在戰爭狀態中。如果說後來人類形成了原始社會,以親屬關係為紐帶形成的原始社會應該是原始人避免遭遇那種物理互動的應對方法。本作者的推理是,因親屬關係而連接起來的人互愛。然後本作者假定由於人與人互愛,他們一定能互相通訊。他們用自己的行為當媒介互相通訊。例如,他們點頭或擺手。但是,如果我們假定人類最初仍然以一種自然的方式形成自己的原始社會,原始社會裡的人發明語言應該是一個巨大進步。我的想法是,如果人類使用語言,他們就能進行語言通訊。我們也可以視語言通訊為語言互動。例如,一個人提出一個問題,另外一個人回答問題。這兩個人能進行對話。對話應該就是一種語言互動。這樣的語言互動應該是人類形成自己的社會的一種方式。這應該是人類從自然狀態的社會經過原始社會而向文明社會邁進的結果。假如我們認定霍布斯等哲學家描述的自然狀態只是一個理論上的推理,這種情況並非現實,這樣的推理仍有很大價值。我們仍然可以認定人類最初來自於動物世界。在那裡,社會動物會形成自己的社會;人也會形成自己的社會。儘管最初人類自己還沒有開始使用語言,我們可以假定形成原始社會後的某個時間點上人類開始使用語言。然後,語言協助人類從原始社會走向文明社會。這決定性地將人和動物區分開來。這意味着人類逐漸擺脫人與人的物理互動的模式或自然界的自然狀態。然後,本作者認為語言應該能在從原始社會演化為文明社會的過程中發揮某種作用。如果文明社會從低級階段向高級階段進化,語言應該也能夠發揮重要作用。語言的互動甚至最終有可能讓人類從物理的互動中擺脫出來。人類可能也是因為使用語言而實現社會進步。所以,本作者研究語言。 本作者的推理是,自從人類開始使用語言以來,他們就利用和開發媒介,因為沒有媒介,人類就無法進行語言通訊。具體而言,人類進行口語通訊時,他們將空氣當媒介;人類進行書面語通訊時,他們將各類物質材料(如石頭和木頭等)當媒介。空氣和材料都是物質。使用語言要利用物質。這意味着人類將自然界的物質存在當作建構自己的社會的基礎。例如,文字是語言的一部分。至少,本作者認為文字是語言的一部分。文字的意義其實不在文字本身,而在文字賴以寄存自己的那個物質材料。發明文字後,人類得以讓一種物質力量成為建構自己文明社會的基礎。沒有這種物質力量,人類社會就不會進化,就不會出現從原始社會向文明社會的進化。於是,在語言通過媒介將人的精神世界跟人的物質世界勾連在一起的情況下,本作者認為媒介又主導了人類社會發展的幾乎所有方面。語言將人的精神世界和物質世界合二為一。一旦人類使用語言,無論人充當媒介還是物質充當媒介,媒介延長通訊距離。然後,人們在更大範圍內通訊和互動,形成規模更大社會。假定原始社會是個小規模社會(人類學家證實,一個部落的人口平均6000人,但也有2萬多人的部落)[1] ,本作者認為文明社會是個大規模社會(人口大多數幾十萬或數百萬以上)。例如,古希臘雅典的人口中,公民有9萬人,還有36萬奴隸。[2] 中世紀英格蘭鼎盛時期人口有370萬。[3] 今日英國有人口6400萬左右。本作者的推理是,一旦人類使用語言,他們就一定要使用媒介。媒介延長通訊距離。人們在更大範圍互動。人們形成更大規模的社會。語言和媒介延長語言通訊距離後導致小規模的原始社會的解體和大規模的文明社會的形成。原始社會裡的人與人之間的血緣關係淡化;語言在社會形成中發揮中流砥柱的作用。然後,人類在與語言的互動、語言與媒介的互動以及媒介與人的互動中形成和建構文明社會。由於文明社會需要利用一種特別方式管理社會,如需要建立政府,國家取代部落。國家起源於語言。國家並不像歐洲歷史上的遠近聞名的哲學家講的起源於自然演化或征服或戰爭或階級鬥爭或治水社會,也並非起源於其中有些哲學家所系統論述的社會契約。 然後,本作者在《一個語言與國家的政治哲學》(A Political Philosophy of Language and State:Cambridge Scholars Publishing : 2025)一書中用一種實證研究的方法描述人類怎樣通過語言建構自己的社會以及推進社會的成長和進步。如果說自然的力量還在很大程度上主導原始人形成自己的原始社會,文明社會的人在越來越大程度上藉助於語言形成自己的文明社會。雖然自然的力量可能繼續不斷影響人類文明社會的建構,例如,有時人類通過暴力手段摧毀一個社會並建立另一個社會,暴力手段通常只能造成社會的循環往復,而語言是建構社會和推進社會進步的起因。固然語言只是一種符號體系,使用語言要藉助於媒介,而不斷發展的媒介構成文明社會形成和進步的物質條件或必要條件。語言改變人類單純依靠一種自然的力量組成自己的社會的方式,而成為人類社會文明進步的一個起因。如果說暴力是一種自然的力量,每一次運用語言從事人與人之間的互動都是擺脫暴力互動的過程。暴力無法推進社會的進步,而語言推進社會的進步。本作者將這樣的觀點歸結為語言進步主義。就是原始人利用一種自然的力量建構自己的社會,而文明社會的人利用語言建構自己的社會。一旦人類開始使用語言,他們就不斷發展和利用媒介,媒介形塑文明社會。不僅組成社會或組織社會而且促進社會的合理化全部依賴於語言。要理解人類社會發展的整個過程必須研究語言。我想簡單地介紹我自己的研究。主要有如下三個部分。 一、語言與國家的形成:人、材料、行為、意識 本作者提出這樣的觀點:雖然處在原始社會裡的人建構一個內部和睦的社會,部落和部落之間經常處在物理互動中。人類社會曾經長期處於這樣的狀態中。如果來自不同部落的人在某一個地方相遇,而且他們要在利益分配過程中互動(如他們在一個森林中需要分配森林裡提供的自然果實,如野樹上掉落的蘋果),分配果實必然最終取決於物理互動。他們無法成為同一個部落的成員。換言之,來自不同部落里的人無法聯合起來形成一個比部落規模更大的社會。但是,自從人類開始使用語言以來,他們逐漸脫離了這個狀況。來自不同部落的人能進行語言互動。由於他們能進行語言互動,他們能交流思想,能產生共同的理念或觀念,甚至能持有相同的信仰;能進行禮物或勞動成果的交換;甚至能共同保衛他們的家園。語言通訊是人類告別原始社會及向文明社會進軍的起因。本作者的推理是,如果人類使用語言,他們就能延長通訊距離。語言通訊距離的延伸貫穿人類離開原始社會並進入文明社會以及文明社會從低級階段上升到高級階段的整個過程。以下內容是一個簡略說明。 1. 人 本作者打算先討論人鏈式語言通訊。本作者的推理是,最初人類延長語言通訊的方法是人自己充當自己通訊的媒介,進行人鏈式語言通訊。這樣的通訊可能導致形成更大規模的社會。假定這個時候人類已發明文字,人鏈式語言通訊幾乎可以無限制地延伸。這樣的通訊貫穿人類從原始的小規模社會進化到文明的大規模社會的整個過程。於是,部落解體。人與人之間的血緣關係淡化。語言開始主導更大規模社會的建構。同時,由於原始社會的財產公有制瓦解,人類開始形成財產私有制社會。人類建立政府。社會管理機構的成形成為最初的大規模社會定型的最基本保證。延長語言通訊距離成為形成這個管理機構的基礎。於是,任何從事這個命題研究的研究者會看到,人類經歷了一段混亂的奴隸制社會以後,最初的政府仍然依靠一種家族的血統傳承社會管理的權力。但是,統治家族管理大量的血緣關係淡化的民眾。統治者與民眾之間已沒有直接的血緣關係。統治者擁有社會的土地。他通過土地分封建立封建制。封建主和附庸(各地的領主)以及最底層的農民構成一個多層次的社會結構。人鏈式語言通訊是其基礎。 具體而言,在中國的商代(公元前1600-1046年),存在奴隸制。國家的規模已大於部落。從周朝(公元前1046-256年)到戰國時期(公元前475-221年),奴隸制轉向封建制。周王朝分封土地給其家族成員和武士。獲得土地的個人成為一個地區的統治者。後來這些地區的統治者反叛王室,並建立自己的王國。這些王國可能數量不少,但是規模較小。例如,東周時期,人們根據統治家族的血統觀念建立過城市國家。[4] 而在戰國時期,國家似乎已成為領土國家,有多級管理機構。在其他地區或許也有類似情況。在歐洲,如果國家規模小,統治者可能直接統治國家。如果國家規模變大,統治者需要授權代理人管理國家的各個地區。在英國,諾曼征服以後,統治者將國家劃分為各個郡。但是,實際上,盎格魯-薩克森的郡並不重要。每個封地都由一個領主統治。在主權者和各地領主之間通過人鏈式語言通訊建立了個人之間的關係,而這種個人之間的關係就是歷史上的社會組織方式。定義這種關係的不是國家的法律,而是個人之間簽訂的契約。每個領主受託管理一個地區。哈羅德·伯爾曼(Harold Berman)說,在整個西方,每個領主都有權主持一個法庭,管理其附庸和佃農。這種軍事-經濟和政治的關係意味着一種軍事和經濟的企業管理一個由依附於封地的人組成的一個共同體。[5] 還有一種情況:如果建立了政府,掌權者(包括官員)之間也形成人鏈式語言通訊。這就是行政管理機構里官員之間進行人鏈式語言通訊。官員通常是專業人士或技術官員。人們不再按照家族的血統委任官員。國家建立專業化的行政管理制度。例如,在古代中國,戰國時期各個王國內部可能沒有類似的行政管理體系,但是,帝國形成後,為了管理規模龐大的國家,秦始皇的大臣李斯建議建立一個網羅各地精英組成官員隊伍的行政管理體系,建立郡縣制度。如研究行政管理史的英國學者E.N. 格萊登(E.N. Gladden)所指出的,在帝國內管理各地一切事務的最終責任仍由皇帝承擔,但皇帝將管理各地事務的責任委託給他的直接下級,而其直接下級又將其一部分責任委託給他們的直接下級,直至各家各戶的家長。[6] 在西方也有類似現象。在古羅馬,人們建立帝國。帝國內部的行政管理體系有多個層級,遍及帝國各地。羅馬人修建了通向四面八方的馬路。羅馬人騎馬奔波各地,在各級政府之間傳遞莎草紙的信件和政府文件。人們通過人鏈式語言通訊管理帝國。在中世紀英國,也有類似情況。在14-15世紀以前,英國的管理體制仍然依靠封建領主管理各地。但是,在這個時期以後,雖然國王的最高統治權仍然按照家族血統傳承,君主開始建構管理國家的官員團隊。在其他歐洲國家也有類似情況。在歐洲很多國家,國王任命其僕人或僕人的僕人擔任官員,儘管官員的職位可以繼承。上級官員可以推薦或提拔下級官員。不同層級的官員之間可能建立信任關係。下級官員效忠於上級官員。各級官員之間建立一種人鏈式語言通訊關係。這種情況對後世的國家的延續產生影響。例如,在現代,官員之間的個人之間的 效忠關係已不存在,但是,在君主立憲制國家裡國王仍然在國家形成中發揮一種作用。國家在名義上仍然屬於國王。他能起禮儀的作用。人們在名義上效忠國王。人民與國王保持感情聯繫。 如果政體是共和制,國家仍然是那些進行人鏈式語言通訊的人建立的。古羅馬帝國形成前共和國里就已有上下級或各地的官員進行人鏈式語言通訊的現象。在中世紀,一些城市成為共和國。亞當·斯密( Adam Smith)寫道,在像意大利和瑞士這樣的國家裡,王權逐漸失去了各個地方的控制。一些遠離王室都城的城市變成獨立的共和國,還將其周圍的地區納入其管轄範圍。[7] 到了近代,人們夢想在其祖國建立共和國。尼科洛·馬基雅弗里(Niccolò Machiavelli)夢想按照古代羅馬共和國的樣式在意大利建立共和國。[8] 後來,隨着一些地區的獨立運動或革命的爆發,人們推翻君主統治,建立更多的共和國,如美利堅合眾國和法蘭西共和國。但是,仍然是上級政權委託下級政權管理各地。上級官員跟下級官員之間的委託關係仍然可能存在,只是各級官員必須持有同樣的革命或進步理念。所有各級官員都視自己為國父的意志繼承者。國父替代了君主立憲制國家的君主。 概言之,人們通過人鏈式語言通訊建立國家的管理體系。官員就是通訊的媒介。上級官員要通過中級官員將指示傳遞給下級官員,而下級官員也需要通過中級官員將各地情報傳遞給上級官員。正如英國人類學家傑克·古迪(Jack Goody)所說,在最小規模社會裡,面對面的接觸維繫內部通訊。但是,在一個大規模社會裡,更多人之間的空間距離導致需要中間人、代表、傳信人或類似的人來維繫其成員之間的通訊。[9] 再次,在經濟生活中,人類也進行人鏈式語言通訊。人們主要在文明社會裡進行這樣的語言通訊。原始人基本上不進行這樣的通訊。在原始社會裡,人們僅在很小的空間範圍里生活或從事生產勞動。他們從事的採集和狩獵活動只是少數人的集體活動。原始社會裡並沒有財產的私有制。原始社會是個人民公社。後來,他們開始使用語言,並延長通訊的距離。他們形成更大規模社會。人與人之間的血緣關係淡化。人們的財產私有觀念開始主導人們的生產活動。由於人的財產私有觀念已成主導人的生產活動的意識,進行交換就是一種人的自然行為。我的推理是,脫離原始社會後,人與人形成一種新社會。在這種社會裡,如果不是掠奪,人的利己意識會引導人們進行交換。這時,他們必然要使用語言。不使用語言,就不可能交換。但是由於在人類社會的早期階段國家沒有有意識地立法保護個人的私有財產權,在一段時期內掠奪他人財產曾經成為一種流行的“生產方式”。這導致出現奴隸制社會。古代希臘人和羅馬人建立的社會就是一個奴隸制社會。恩格斯說,在古希臘,人們通過奴隸勞動大規模地發展商業和手工業。希臘人主要剝削奴隸,而不是用一種殘酷的方式剝削自己的公民。[10] 法國思想家皮埃爾-約瑟夫·蒲魯東(Pierre-Joseph Proudhon)在他的名著《什麼是財產權?》中也指出,在古羅馬,奴隸是古羅馬的最豐厚的財富來源。[11] 到了封建時代,人們看到城市裡的商業發展。但是,封建領主繼續掠奪他人財產。亞當·斯密說,領主鄙視城市人,因為城市人是另一個社會等級的人。他們其中的一部分就是獲得自由的奴隸。所以,城市人的財富總是勾起他們掠奪其財富的貪慾,而無任何憐憫和悔意。[12] 只是到了封建時代後期,由於掠奪無法推進經濟發展,人們開始重視商業。於是,市場的興起已預示農民或農奴有可能脫離封建采邑而獲得自由。例如,貨幣經濟的發展逐漸鬆動了領主與農民之間的人身依附關係。傑弗里·辛曼(Jeffrey L. Singman)寫道,在中世紀鼎盛時期,貨幣經濟增長起來。領主也同意農民以貨幣形式繳付封建供賦。[13] 這時人們開始承認和保護個人的私有財產權。 這樣,本作者認為,由於從事商業活動時人們已確立牢固的私有財產權的意識,而且法律已承認保護私有財產權,任何一種物品、產品或商品都可能從一個人的手中轉賣給另一個人。原因是人類使用語言。由於人類能使用語言,他們就能交換商品。商品能夠從一個人的手中賣給另一個人,因為商品是媒介,而交換商品的人也可能是一個媒介。動物永遠不可能從事交換,因為動物不使用語言。斯密在他的《國富論》中提及狗不會提議用一個骨頭跟另一條狗進行交換。它們只能互相爭奪。[14] 而人能進行交換。由於人能交換,他們能建立市場。在市場上,一種商品能被第一個人賣給第二個人,然後又被第二個人賣給第三個人。由於人能使用語言,而商品是一個媒介,語言和媒介的互動導致形成一個人鏈式通訊的持續商品交換過程。例如,進行生產時,生產商需要購買原料。原料可能從一位生產商手中轉賣給另一個人。那個人可能進一步將同樣的原料再賣給另一個人。有時,人們不斷轉賣一種商品。例如,地主可能出售自己手中的土地給另一位地主。然後那塊土地又被賣給另一個人。土地擁有者可能出售土地給土地開發商。土地開發商可能再轉賣土地。房屋所有者也可能這樣做。他們是促進物業流轉的媒介。還有這樣的交換鏈條:生產原料的生意人將貨物出售給製造產品的生意人;製造產品的生意人將產品賣給批發商;批發商將產品賣給零售商;零售商將產品賣給消費者。 商品交換中的人鏈式語言通訊是貨幣的起源。貨幣是商品交換的媒介。最初,人們用某種貨物當交換的媒介,如牛或羊。後來出現專用的貨幣。貨幣的出現是推動封建社會向資本主義社會過渡的一個主要形式。在封建時代,領主是建構采邑的人。采邑是個政治經濟共同體。政治經濟合二為一。領主是采邑形成的媒介。領主是個人媒介。就是某個人充當這個采邑形成的媒介。貨幣經濟的發展導致封建采邑解體,因為當貨幣這個物媒介將農民或農奴從封建采邑的人身依附關係中解脫出來以後,它在經濟生活中取代領主這個人媒介。結果是政治和經濟的分離。如果說那種人身依附關係是一種不平等的關係,人們能在市場上平等地交換商品,包括勞動力。人力資源、物質資源和技術資源能在社會裡廣泛流通。各地均有交換商品和服務的市場。商人是交換的人媒介。商品是被交換的物媒介。公路、鐵路和河流是商品交換的媒介,因為它們能促進商品在全國範圍內的交換。這些交通運輸系統也是物媒介。同時,由於出現廣大的市場,人們從事社會化大生產。機器是媒介;資本是媒介;市場也是媒介。市場經濟就此形成。總之,由於人類使用語言,他們能交換商品。他們買賣商品。買賣商品時,商品成為買賣雙方互動的媒介。生產和交換商品的人也是媒介。人們通過市場交換不斷延伸語言通訊的距離。交換者從事人鏈式語言通訊。幾乎所有的商業活動都包括人鏈式語言通訊。 在文化生活中,人們也進行廣泛的人鏈式語言通訊。這有幾個方面。 首先,從事教育事業的人進行人鏈式語言通訊。教師在課堂上給學生講解知識,就是傳播知識和傳承知識。他們不是最初創造這些知識的人。他們傳播和傳承以前的人創造的知識給後代人。他們就是媒介。學生通常並非直接獲取知識,而是接受教師的輔導獲取知識。例如,學生學習使用書面語言。老師的輔導不可缺少。人們傳播道德觀念。倫理學家可能是最初傳播某種道德觀念的人。但是,也有很多人幫助他們傳播道德觀念。教師可能會協助他們傳播道德觀念。文學家也可能協助他們傳播道德觀念。倫理學家的觀念可能是一種哲學,但是,也有很多人會普及他們的倫理學。民俗學家可能傳播民俗觀念和習慣給大眾。民俗和習慣也是社會運作的一個基礎條件。他們寫書,但是,他們也可能建立書院、圖書館和博物館來傳播民俗知識和習慣。普通人學習民俗知識和遵從習慣,但是,繼承這些民俗和習慣也需要民俗學家或類似學者的支持。 社會學家傳播有關社會規範和社會制度的知識。他們有知識,所以,他們有影響力。他們是媒介。例如,他們傳播一夫一妻制的理念。近年來,社會上出現同性戀的社會問題。人們對此有很多爭論。社會學家提供某種解釋。他們傳播社會知識。這些知識也是文化的一部分。 其次,人們還生產文化產品。文化產品不僅傳播文化觀念,還推廣一種精神。通常,是那些擁有文化專長的人在傳播文化。他們是媒介。社會通過他們傳播和傳承文化。例如,文化產品幫助人們互相進行感情交流。感情交流經常採用一種美學表達形式。只要人們採用美學表達形式來互相通訊,他們通常就在傳播和傳承文化。由於人們喜聞樂見這些形式,人們反覆進行這樣的互相通訊。例如,講故事就是傳播一種文化作品。講故事就是最初的文學表現形式。人們也可能一代又一代地講同樣的故事。R.G. 柯林伍德(R.G. Collingwood)說,吉瓦斯·德·提伯利告訴我們,在十三世紀的英格蘭,人們在每一個紳士家的夜晚的篝火旁講述童話故事。[15]大衛·德林傑(David Diringer)寫道,講故事是人類最古老的文化表現形式之一。波利尼西亞的講故事的人把故事講給他們的兒子聽,而他們的兒子又講同樣的故事給他們的後代聽,因為他們訓練保持自己的記憶和他們的兒子的記憶。[16] 如果有人朗誦一首著名詩人創作的詩歌給一群詩歌愛好者聽,他就在進行一種人鏈式語言通訊。荷馬史詩講述古希臘人的事跡。在荷馬史詩被人用文字記錄下來以前,一代又一代人用口語傳頌它。有人認為可能是若幹個不同的詩人創作了荷馬史詩。馬丁·里奧斯(Martyn Lyons)相信若幹個詩人在公元前700年左右的不同時間裡口頭創作了《伊利亞德》。人們憑記憶傳承這個史詩。[17]戲劇也包含人鏈式語言通訊。劇作家寫作劇本。劇作家通過劇本跟民眾通訊。然後,戲劇還需要演員來協助跟大眾進行通訊。演員就是劇作家跟大眾進行通訊鏈條中的一個環節。由於人們欣賞這個戲劇,一代又一代的演員演出這個戲劇。演員也可能到各地去演出。他們成為劇作家跟各地的民眾進行通訊的媒介。例如,英國的文化工作者不斷在各地上演莎士比亞的戲劇。莎士比亞就在傳播一種戲劇文化方面發揮重要和顯著的作用,以及在英國的整個文化建設中發揮作用。這跟演唱歌曲是同一個道理。當歌唱家在劇場內演唱歌曲時,他就擔當了歌曲作者跟大眾進行通訊的媒介。如果一代又一代人唱同一首歌,歌唱家到各地去演唱同一首歌,歌曲作者就能進行長時間和大範圍的通訊。 再次,在傳播和傳承人文知識方面,人類也進行人鏈式語言通訊。 人類也通過一代又一代人傳承自己的歷史。歷史可能是每個民族內部的最長的語言通訊過程。由於人類希望歷史為當代服務,人類可能不斷地改寫歷史。貝內德托·克羅齊(Benedetto Croce)說,“一切真正的歷史都是當代史“。[18] 所以,由於人類不斷改寫歷史或更新歷史或修訂歷史,歷史學家進行人鏈式語言通訊。哲學家也如此。哲學家推進哲學的研究。如果他們繼承前人的哲學,也可能做些補充或更新,也可能在前人哲學基礎上創造新的哲學。一代又一代哲學家也是類似的人鏈式語言通訊的組成部分。哲學家舉辦的講座或寫的哲學著作都可能是人鏈式語言通訊的一個前後鏈接形式。牧師在教堂或寺廟內講經也是一代又一代人進行通訊的形式。《聖經》的作者與信徒進行通訊。但是,牧師經常是這個通訊過程中的一個環節。宗教事業會因此在廣大地區繁榮起來。雷克斯·阿德(Lex Ahdar)等人寫道:耶穌復活後的幾十年內人們看到從耶路撒冷的一個教堂內的數百信徒到沿着亞洲貿易路線的和整個羅馬帝國新出現的大批教堂的快速成長。[19] 2. 材料 建構文明社會還有這樣的現象:為了保證能進行長距離通訊,人類進行書面語通訊。沒有書面語通訊,人鏈式語言通訊無法無限制地延伸。固然,人鏈式語言通訊是形塑人類政治生活、經濟生活和文化生活的最基本手段,書面語通訊在人類告別原始社會和進入文明社會的進程中也發揮一個不可缺少的作用。如果說人鏈式語言通訊主要是口語通訊,書面語通訊能進一步延伸通訊距離。這主要是因為人類進行書面語通訊時,他們能利用自然界提供的材料。而利用自然界的材料當通訊媒介的人能進行長距離的直接語言通訊。這些材料主要有三大類:地質材料、來自動物的材料和來自植物的材料。這些材料進行的通訊在國家形成的過程發揮作用。 例如,在古代,人類利用的地質材料包括石頭。石頭在人類的文明社會的成長過程中發揮某種作用。但是,石頭不在原始社會的成長過程中發揮任何作用。這是因為人類只是在文明社會裡才使用文字。當人類將文字刻在石頭上的時候,他們傳遞某種信息或思想。石頭可以用來進行長時間的語言通訊或進行大範圍的通訊。描述美索不達米亞的文字書寫時,德林傑寫道:有時石頭就是用來緬懷一個統治者的業績的主要材料。[20] 根據克里斯蒂安·維徹爾(Christian Witschel)提供的材料,在羅馬帝國擴張的歷史中,有這麼一段記載:蓋烏斯·凱撒(Gaius Caesar)死於小亞細亞南岸的里米拉(Limyra)小鎮後,人們在當地豎立一個30米長的石碑,概述其為帝國東線戰鬥的最值得紀念的事跡。[21] 《史記》也記載,秦始皇統一中國後曾在東巡郡縣時令手下人在各個名山上豎立石碑,確立其統一中國的功績。[22] 人類還利用石頭宣布法律或法令。人們將法律或法令刻在石頭上。在古希臘,國家保護那些刻有法律或法令的石頭。如果石頭上的字跡變得模糊不清,有關人士還要被罰款。[23] 石頭也用來記載歷史。古代以色列人利用石頭記載其歷史,以便提升他們的歷史歸屬感。霍布斯說,約書亞(Joshua)在約旦豎立12塊石頭,建造一個紀念碑,以便記住其歷史。[24] 人類也利用石頭來傳播哲學家的思想。里奧斯指出,中國漢代的統治者曾經將孔子的寫作刻在石板上。起始於公元前175年的最早的石板上的字跡仍然清晰。皇帝命令在石板上抄寫《五經》和《論語》。[25] 泥板也是地質材料。古代近東地區的人在泥板上寫字。亨利-讓·馬丁(Henri-Jean Martin)指出,泥板笨重,但是楔型文字可讓大量的符號緊密地排列在一個很小的平面上。[26] 這樣可以進行長時間的語言通訊。記憶就是延長語言通訊時間的行為。泥板也可以用來進行公共通訊。所以,泥板在國家形成中發揮一個作用。首先,泥板的出現讓當時的人能夠制定成文法。出現了刑法和民法。人們培訓謄抄文件的人。然後,出現法官。法律制度的發展支持國家的建設。第二,泥板支持經濟共同體的形成。泥板能在人們從事商業等活動時提供協助。在美索不達米亞,人們進行會計業務,還簽訂商業合同。哈羅德·伊尼斯(Harold Innis)說,在蘇美爾,人們發明寫作以後用文字保存契約和製作產品名單,由此產生了數學。最早的泥板包括大量法律合同、買賣契約和地產轉讓文書。[27] 第三,人們用泥板記錄歷史。沒有人們共有的歷史記憶,就不可能形成國家。由於泥板是古代人記錄歷史的主要媒介,泥板的作用無可置疑。第四,泥板能在人們的文學藝術發展中發揮某種作用,而文學藝術是人們的精神建構的主要形式。例如,人們用美學表達形式記錄古代統治者的事跡。公元前7世紀的九世亞述巴尼帕爾國王(King Ashurbanipal)的學術圖書館裡的泥板展示亞述版本的吉爾加麥什史詩(Epic of Gilgamesh)。[28] 金屬物件是另外一種古代人就已經使用的媒介。在包括銅製物件的金屬物件上銘刻文字是人類用來延長語言通訊距離的一種方法,因為金屬物件特別耐用。由於人類發明文字後可以進行長距離語言通訊,出於各種目的需要通訊的人獲得更多合作機會。他們要強化彼此的通訊。他們需要進行長時間的通訊和大範圍的通訊。金屬物件擔當了一個重要角色。有時石頭和泥板不能替代它。第一,人們在金屬物件上銘刻和頒布法律。法律不僅要長時間通訊,而且具有神聖性。古代羅馬人制定著名的《12銅表法》。德林傑說,在希臘人、羅馬人和其他意大利人民中,人們經常在銅板上銘刻刑法的、民法的、宗教的和儀式的法律。[29] 第二,人們在互相通訊中使用金屬物件當媒介也可能為人們的經濟生活提供幫助。人們用金、銀、銅或鐵製作硬幣。硬幣就是一種貨幣形式。它促進人們的商品和服務的交換。硬幣耐用,可反覆使用,也方便隨身攜帶。亞里士多德談希臘人的市場交換時說人們逐漸同意使用鐵或銀等類似物品方便他們的交換。人們用其重量或尺寸作為衡量的標準。後來,人們鑄造這些金屬物件並在上邊打上標記。[30]斯密說,英國人也用硬幣進行交換。斯密還解釋銅幣和金幣的不同使用方法。[31] 第三,人們採用金屬物件當媒介來展示一個著名人物,以便傳播一種理念或思想。例如,人們可能製作一位統治者或哲學家或文學家或科學家的銅像,以便宣傳一種理念或思想。這樣的金屬物件耐用,不怕風吹雨打,能進行長時間的通訊,並在公共場所進行通訊。 人們也用來自動物的材料當媒介,進行通訊。古代人使用烏龜殼、骨頭和絲綢當通訊的媒介。在阿拉伯半島、中亞和東亞等地區,包括蒙古和滿洲里,人們的文字出現在動物骨頭上,或出現在絲綢上。在中國,小屯村的考古發現表明,古代中國人飼養烏龜,目的就是取烏龜殼當刻字的物件。[32] 就這些媒介的角色而言,它們在國家形成中發揮作用。第一,人們在動物骨頭上刻寫法令或法律。第二,人們利用動物骨頭記錄王室的活動,確認國王的權威。例如,中國商代的甲骨文就起這種作用。第三,人們利用動物骨頭進行占卜,宣揚神或天的意志。這有利於統治者的統治。第四,人們還由此記錄歷史。商代甲骨文里就有戰爭的記錄。[33] 在歐洲,歷史上人們曾經使用象牙當媒介。象牙也曾經在國家形成中發揮作用。艾薩克·迪斯雷利(Isaac Disraeli)說,古羅馬人在象牙上寫元老院的敕令或布告。[34] 羅馬人還在象牙記事本上記錄國家的管理事務。[35] 在中世紀,莎士比亞寫道,哈姆雷特用象牙記事本記錄宮廷內發生的重要事件。在近代,仍有人使用象牙記事本。在美國,托馬斯·傑弗遜和本傑明·富蘭克林都用象牙記事本記錄賬目或重要事件。[36] 牛皮紙也發揮類似作用。第一,人們在牛皮紙上記錄法律。第二,人們用牛皮紙製作商業文件,記錄土地交易。第三,牛皮紙支持宗教的發展。約翰內斯·古騰堡曾經用牛皮紙製作45本牛皮紙《聖經》。[37] 第四,牛皮紙是發展藝術的材料。在中世紀牛皮紙是繪畫的材料之一。[38] 羊皮紙使用的範圍更加廣泛。第一,中世紀的人在羊皮紙上寫法律,並詳細說明法律。第二, 在行政管理中使用羊皮紙製作文件提高了中世紀行政管理的效率。第三, 使用羊皮紙的人製作證件和書寫合同,推動商業的發展。第四,人們用羊皮紙製作《聖經》,推動宗教繁榮。 來自植物的材料使用的範圍更加廣泛,一直持續到現代。在北非、近東和歐洲,古代人使用莎草紙。其作用如下:第一,莎草紙促進書面語通訊。書面語通訊提升行政管理的效率。第二,人們用莎草紙頒布和敘述法律,而法律提升了國家的權威。第三,莎草紙促進文學事業的發展。第四,人們用莎草紙記錄歷史。歷史是國家建構的一個組成部分。 竹簡和木簡是古代中國人廣泛使用的媒介。相對於早期使用動物骨頭的情況,人們能大量供給竹簡和木簡。絲綢昂貴,而竹簡和木簡廉價。這促進了書面語通訊的發展。第一,官員利用竹簡或木簡頒布法律。第二, 人們用竹簡記錄歷史。第三,竹簡和木簡推動了文化的傳播。文化也是社會和國家建設的一部分。 從古代到現代,不同地區的人先後使用紙張當媒介,進行書面語通訊。相對於莎草紙,紙張更加耐用,因為紙張可以摺疊並且可以兩面書寫。相對於竹簡和木簡,紙張輕便。第一,一旦人們廣泛使用紙張,人們可以在異地互相寫信,維持彼此的聯繫。這是形成大規模社會的一個基礎條件。第二,人們利用紙張促進商業,如製作合同,促進商業的發展。亨利·梅因(Henry Maine)說,中世紀的歐洲沒有紙張的合同。商人訂立合同時要舉行儀式確保誠信。用紙張製作合同免除了這個繁瑣的程序。[39] 人們還製作紙幣,促進貿易。第三,大量使用紙張時人們大量出版書籍,促進知識的傳播。第四,紙張的生產成為新聞事業發展的基礎。報紙和雜誌促進信息流通,推動人與人互動以及政府與民眾的互動,有助於國家建設。 3.行為 從某種意義上說,社會的各類存在都可能成為媒介。形成大規模社會後,人與人的通訊距離延伸,任何可以利用的媒介都有價值。除了人進行人鏈式通訊和用材料進行通訊外,人類自身的社會行為也是媒介。這樣的研究已經引起研究者的注意。這就是說,既然社會行為可能無意識地傳播信息,人類也可能有意識地利用行為傳播信息。作為一個個體研究者,本作者的一個推理是,當語言通訊失效時,人類可能轉而採用行為來通訊。行為有時就是行為語言,是一種沒有語法和句法的語言。於是,在文明社會裡我們經常看見至少如下三種情況。 第一,人們有時用行為替代語言,表達自己的一個看法或立場或提供信息。特定的行為是一個展示人的意圖的樣本。在特定的語境下,行為比語言更有效。行為也是媒介。在古代,國王或皇帝出場時,就用自己的公開露面展示其存在、工作和權威。歐洲有些學者曾經研究國王的行為通訊。恩斯特·康特洛維奇(Erst H. Kantorowicz)在他的《國王的兩個身體》一書中說,在中世紀,國王要定期出現在公眾場合,以顯示他的存在,說明他在工作,證明他的統治地位。如在該出場的時候不出場,就會被人認為其無力統治。[40] 在現代,國家領導人在公開場合露面也有類似用意。國家領導人要定期露面,否則,人們會懷疑領導人是否仍然能夠理政。如果公眾輿論懷疑領導人有病而不能理政,領導人可能刻意安排一個場合出場以顯示自己身體健康,因為公眾不相信他們的語言表述。據說,美國許多總統刻意掩蓋自己的健康問題。這些總統包括伍德羅·威爾遜、富蘭克林·羅斯福、德懷特·艾森豪威爾、約翰·肯尼迪和羅納德·里根。他們曾經安排特定場合出場證明自己身體健康和有能力理政。伯特·帕克(Bert Edward Park)說,伍德羅·威爾遜早年受高血壓困擾並患過很多次輕微的中風。這些疾病長期影響他的行為和思維。[41] 1918年威爾遜出席巴黎和會時差一點患流感而死去,但他的醫生卻對新聞界扯謊說總統只得了感冒。1920年代就癱瘓的羅斯福當總統時經常在助手幫助下從輪椅里站起來以證明自己的身體還行。[42] 俄羅斯總統鮑里斯·葉利欽執政後期身體已出現問題,但總統府辦公室安排葉利欽多次出場證明其身體健康。 人們也可能利用行為強調其意圖。這經常在掌權者或政府與民眾的互動中出現。例如,領導人和政府官員可能用行動做出表率,以動員人民投身國家建設。在中國文革時期,政府號召人民從事共產主義義務勞動。政府官員可能率先做出表率。領導人有時參加植樹活動,動員人民投身於植樹造林事業。當然,還有更多的實例。例如,政府發表聲明是語言表述,但是重申以前發出的同樣的聲明是行為通訊。為什麼要重申?第二次的聲明是個行為,因為行為可能有特殊的效用。人的語言行為跟他們的一般行為是聯繫在一起的。行為有時也是另一種語言表達的繼續。這是政府跟人民之間的互動。這種互動中有語言,也有行為。行為是語言表述的媒介。反過來說,也一樣。例如,政府宣布要打擊各類犯罪。如果政府打擊犯罪效果不彰,政府可能採取行動出重手打擊犯罪。嚴打犯罪也是一種行為語言的通訊。嚴打犯罪的行為是政府聲明的媒介。這說明政府不是說空話。還有,政府打擊官員腐敗的行為也起同樣的效果。中國的成語“殺雞給猴看”說明這個道理。 人民在和政府的互動中也會用行為來進行通訊。如果人民對政府不滿,他們可能上街遊行。上街遊行是一種人民和政府進行行為語言通訊的行為。語言有時會失效,行為才有效。於是,人民可能占據城市的廣場,要求和政府對話。對話時使用語言,但是,街頭的示威是行為通訊。有時,街頭的示威比僅僅使用語言表達意願更加有效。在美國越戰時期,大批年輕人走向街頭,反對越南戰爭。他們在公開場合焚燒徵兵證和美國國旗,表示抗議。尼格爾·馬伯頓(Nigel Warbuton)就此寫道,毀壞國旗或燒毀徵兵證的那種象徵性的公共行為表達各種理念。這樣的行為的意圖是傳遞一個信息而不使用詞語並不能說明它們不是一個言論的樣本。如果不允許人們用象徵行為傳播他們的觀點,言論自由將受到限制。所以,1969年美國最高法院裁定在學校裡帶黑袖章受到第一修正案關於通訊和言論的部分的保護。[43] 甚至恐怖主義者也用行為進行通訊。恐怖主義者用飛機襲擊地標建築或政府大樓是一種特別形式的通訊行為。甚至自殺炸彈襲擊也是如此。恐怖主義者認為語言表達自己的要求和立場不受重視,於是用行為強化自己的語言表達。例如,發生恐怖主義襲擊後,有關的組織宣布為此事件負責。恐怖行為是語言通訊的媒介。這說明,當人們感到語言通訊失效後,他們可能轉向行為通訊。這種情況很少在部落里出現,但在國家內可能經常出現。人類用語言建構自己的國家。各種可能的媒介都可能發揮一種作用。 第二,人們用行為展示其身份。用語言說明個人的身份經常無效。例如,在封建社會裡,人們用特定行為維持等級秩序。貴族內部有其等級秩序。領主分封土地時舉行特定儀式。這樣確保貴族效忠於國王。例如, 描述中世紀歐洲國王的政府內部的權力關係時,約翰·赫斯特(John Hirst)寫道,領主用下跪和舉起雙手拍掌的方式表示對國王的忠誠;國王會展開雙手抱住他們,而領主會承諾他們是國王的人,為他服務。[44] 在中國也如此,孟德斯鳩(Montesquieu)說,中國的皇帝跟大臣以及臣民之間有很多禮儀,維持一種等級秩序。特定行為就是一個人的社會地位的定位。[45] 在現代,情況沒有變化。官員出席會議時有先後出場的順序,表明官員內部的等級秩序。例如在法國,從路易十四時代到二十世紀,出席特定會議時要預先根據出席會議者的政治地位排序,然後按照這個預先的排序安排出席者與會就座。[46] 在中國,也有類似情況。國家舉行人民代表大會時,領導人會出場。排名第一號的領導人最先出場,而排名第二號的領導人緊隨其後。出場的順序絕對不會顛倒。排名順序說明各位領導人的權力地位。這是一種行為通訊方式。在西方國家,領導人出場的順序可能相反。就是排名第一號的領導人可能最後出場。但是,不管順序如何,都存在領導人按順序出場的規則。 有時人們穿特定的衣服表示自己的身份。在中世紀,貴族和平民穿不同的衣服。如果平民家的人試圖穿貴族的衣服跟貴族攀比,還受到法律的懲罰。戴蒙德·莫里斯(Desmond Morris) 說,在生活中,下層階級的男女有模仿上層階級男女購買和穿戴衣服的傾向,以提高其社會地位。看到其社會地位受到這樣的模仿的威脅的上層階級反應激烈。1363年威斯敏斯特議會的法律關注不同社會階級的服飾的規定。在文藝復興時期的德國,一位婦女的穿戴超過其社會地位會受到戴一個沉重的木製衣領(枷鎖)的處罰。在美國早期的新英格蘭地區,婦女被禁止圍絲綢圍巾,除非其丈夫(的財產)值一千美元。[47] 在資本主義時代,政治家穿平民的衣服出現在公眾場合,以便於拉近和勞動群眾的距離。保羅·約翰遜(Paul Johnson)指出,法國革命改變了人們的服飾。法國革命改變了婦女的服裝,以突出來自英國的鄉村風俗的簡樸形式。男人的服裝也有變化。農民和工人穿的又寬又大的褲子取代了馬褲。[48] 後來人們穿的服飾不再用來顯示社會等級。 說特定的語言也是展示身份的一種方法。在中世紀歐洲,身份地位較高的教士說拉丁語,而信眾通常說地方語言。到教堂禮拜的信眾可能會隨教士哼幾句拉丁語,但他們通常不會說拉丁語。法國人弗朗索瓦·馬奎特(Françoise Maquet)說,“拉丁語成為教士精英的財產”。[49]律師和醫生也說拉丁語。能說拉丁語是身份地位的象徵。在歐洲大陸,法國有很大影響力。在德國和俄羅斯的宮廷里說法語是身份地位的象徵。而在民族國家興起的時代,說一種民族語言就是民族國家的建設。在法國,人們在巴黎及其周圍地區說的法語逐漸取代各地人所說的方言或其他地區語言。說同一種法語是法國民族國家成長的一個政治文化條件。在德國也一樣。約翰·約瑟夫(John E. Joseph) 說,如同每個民族的語言,德語是個文化建構。它起源於馬丁·路德翻譯《聖經》的16世紀。從那時到19世紀晚期,路德創建了一個將眾多方言群體聯合起來的德語形式。[50] 所有人說同樣的德語又是建構民族身份認同的一個條件。在澳大利亞這樣的移民國家裡情況也一樣。鼓勵所有人說澳大利亞英語不僅有助於所有族裔群體的相互通訊,而且也是一個民族的身份認同的建設。 第三,人們還會將特定的行為通訊標準化,或用法律規定這樣的行為通訊,以達到特定目的。這導致儀式的出現。當人們利用某個場合,設計一個背景,進行特定的行為通訊,他們就形成舉行儀式的慣例。在那時,語言不能代替儀式,儘管語言通訊也不可缺少。於是,人們展示一種預先設計的特定的行為。行為就是語言通訊的媒介。這樣的行為通訊通常是社會或政治生活中的非常重要的通訊。主要有如下幾種情況。 官員就職時需要舉行儀式。歷史上,美國第一位總統喬治·華盛頓就職時舉行過盛大的就職儀式。工人們建造了一個勝利的拱門;民兵列隊遊行歡迎總統;人們向總統歡呼和致意;總統發表就職演說;還有教堂的服務。舉行這樣的儀式的目的是向生活注入共和理念,激活共和國與公民的關係以及確立政府的合法性。[51] 後來的總統如托馬斯·傑弗遜不喜歡如同帝王加冕的盛大儀式,但是,每屆總統都免不了要舉行就職儀式。 權力機關開始履行職責時可能要舉行儀式。這可能是一個授權的儀式。授權儀式就是賦予權力機關的合法性。例如,英國國會開會時,可能請國王到場發表演說。傑瑞米·邊沁(Jeremy Bentham)說,在歐洲的立憲君主制國家裡,君主在議會開幕和結束時代錶王室發表演說已成一個慣例。[52] 在國慶日或國父誕辰紀念日或其他日子,人們舉行慶典儀式。國家可能舉行閱兵儀式宣揚國家的防衛能力。人們可能舉行升旗儀式和播放國歌的儀式,以彰顯愛國主義。人們可能在國旗面前舉行宣誓儀式。民眾可能舉辦盛大的遊行。這樣的儀式不僅有人的行為,也有其他一些象徵物。國旗就是經常採用的象徵物。大衛·科澤爾(David Ketzer) 說,國旗不僅僅是裝飾的布,而且是一個民族的化身。民族由國旗來定義,正如民族也定義國旗。[53] 重要人物去世時,可能需要舉行盛大的悼念儀式。國民遭遇不幸事件後,人們可能舉行悼念儀式。例如,人們可能舉行燭光晚會,悼念死者。 總之,在特定的通訊中,人們用行為代替語言。行為是一種媒介。在國家這樣的大共同體內,採用行為通訊意味着這樣的通訊非常重要。沒有這樣的媒介的支撐,國家就不能成形。 4.意識 作者的假設是,人類開始使用語言以來,他們使用媒介,而媒介延長語言通訊距離。人們形成更大規模社會。就此,人類需要強化語言通訊才能維繫一個大規模社會的存續。使用語言的人類個體有時並不能有效地進行語言通訊。於是,形成大規模社會以後,人的集體意識就很重要。社會裡的人共享一種意識是很自然的,因為甚至沒有語言的人類群體內部也會自然而然地共享一種意識。有時共享的意識在社會中擴散根本不需要任何人推動。即使人們不使用語言或進行語言通訊無效,也能分享一種意識。因此,人們的意識也是媒介,因為擁有同一種意識的人互相理解而聯合起來。於是,也有這種情況:在使用語言進行通訊條件下,共有一種意識的人會很快聯合起來。 民族意識就是這種情況。如果說形成國家需要民族作媒介,民族意識就是形成民族的一個媒介。然後,形成民族意識也可能需要媒介。於是,任何跟民族有關連的形式或存在也可能成為媒介。這些媒介通常就是民族的象徵符號。媒介的運作讓這些形式具有了特殊的含義。它們具有某種通訊功能。人的相貌特徵可能就是一個媒介。頭髮和皮膚的顏色可能成為指稱一個民族的媒介。服飾、飲食習慣和風俗可能成為傳播民族意識的媒介。人們會特意凸顯這些形式的獨特性來強化自己的民族意識。如果一種服裝是一個民族特有的,它就可能被用來強化民族意識。馬丁·拉蒂(Martyn Rady)說,捷克人穿有紐扣的夾克以使自己跟別的民族區別開來,正如斯洛文尼亞人用睡鼠帶(dormouse pelt)將自己跟其他民族區別開來。德國人則選擇穿披風和戴闊邊帽。[54] 中國人的漢服和日本人的和服都可能是傳播民族意識的媒介。民族的戲劇和音樂都是天然的傳播民族意識的媒介。例如,中國音樂家使用的二胡和蒙古音樂家使用的馬頭琴都可能傳播一種民族意識。甚至民族的體育比賽也如此。 一些國家特有的動物和植物可能被用來傳播民族意識,因為這些動物和植物具有獨特性。中國的熊貓、印度的孔雀、日本的仙鶴、法國的高盧雄雞以及澳大利亞的袋鼠都是傳播民族意識的媒介。加拿大的楓葉樹和中國的牡丹花也是民族的象徵符號。還有,一個民族特有的河流和山巒也是媒介,如中國的黃河和長江以及日本的富士山。一個民族特有的建築也是傳播民族意識的媒介,如中國的天安門、俄羅斯的克里姆林宮、澳大利亞的悉尼歌劇院以及埃及的金字塔。這些象徵符號就是一個民族的部分復製品。這個復製品跟民族有聯繫,因此,復製品成為媒介。就是部分代表全部。國際上知名的愛沙尼亞符號學家尤里·羅特曼(Yuri M. Lotman)爭辯說,從對象世界轉化為符號世界立於一個本體論的假設,即有可能製作復製品:人們切割一個東西的被反射的形象與其自然的實踐的聯繫,因此有可能輕而易舉地在建模中納入模式化的人的意識。[55] 我的看法是,在國家形成中,語言就是國家形成的媒介,而在語言通訊情況下任何特定的形式又可能成為語言的媒介。只有在國家形成中,特定的形式才能具有特殊的含義和功能。 民族的語言更是傳播民族意識的最有效工具。民族語言的獨特性決定它能否成為傳播民族意識的有效工具。近代歐洲拉丁語退場和民族語言的興起都伴隨民族國家的崛起。說意大利語的人統一意大利;說德語的人統一德國(當然,不包括奧地利)。如果一個國家內部的人說不同的語言,政府可能規定一種語言是國家的語言。說同一種語言的人被認為是同一個國家裡的公民。如果一個國家的國民說的語言不純正,政府可能純化國家的語言,以便於將本民族跟其他民族區別開來。20世紀早期,土耳其進行語言改革,純化自己的語言,將波斯語和阿拉伯語的詞彙從本民族的土耳其語言中剔除。獨特的語言代表一個民族的獨特性。獨特的語言傳播一個獨特的民族的意識。 其次是歷史意識。歷史意識來自於人的歷史知識。人們在語言通訊過程中傳播歷史知識。由於國家在延長語言通訊過程中成形,歷史意識可能成為國家形成的一個媒介,因為擁有同一種歷史意識的人有同樣的歷史歸屬感並且知道彼此有相同的歷史起源,因而更可能聯合起來建立國家。於是,強化一種歷史意識的各種表現形式或存在都是國家形成所需要的。於是,任何與歷史有關的存在物都可能成為媒介, 也可能因為它們能成為媒介而具有特殊的含義。一句話,那些與歷史有關的存在物都是因為和國家的形成有關聯而存在。大致有如下幾種證明歷史存在的形式。 例如,歷史教科書是傳播歷史意識的標準形式。所有人進入學校都要學歷史,都要閱讀歷史教科書。歷史教科書傳播的歷史知識是官方要求的最基本歷史知識。教科書提供的歷史知識也是簡化的歷史知識。學術性的歷史書是傳播歷史知識的另外一個形式。這些書是提供歷史知識的主體。還有文化產品提供的各類歷史知識。文化產品提供的歷史知識可能有別於正宗的歷史表述。但是,文化產品會在最大範圍內傳播歷史知識。例如,通過小說或戲曲傳播歷史知識可能獲得最多的受眾。只要國家存在,這些歷史表述形式都具有特殊含義。 歷史人物也是傳播歷史意識的媒介。人們紀念歷史人物的目的就是保存一種歷史意識。由於保存這些歷史意識對國家的形成很重要,人們一次又一次地紀念一些特別有意義的歷史人物。中國人每年紀念黃帝和炎帝,展示其祖先崇拜的習俗,就是在保持一種歷史意識。西方人紀念國父的誕辰是為了保存一種歷史意識。各國紀念歷史上的重要事件也是為了保存一種歷史意識。比如,戰爭結束後,每年都有人紀念那些戰爭的結束。或者,人們會在戰爭爆發的周年紀念日舉行各種儀式,銘記歷史,以便保存一種歷史意識。在有些國家的歷史中曾經湧現各種英雄人物,包括民族英雄或革命烈士。人們會用紀念這些歷史人物的方法保存歷史意識。 歷史遺存是另外一種形式。中國各地城市遺留的城牆以及抵禦外敵的長城就是歷史的戶外遺存。在歐洲,各地殘留的城堡是歷史遺存。古老的教堂是歷史遺存。歷史上的君王的陵墓也是歷史遺存。 歷史遺存是歷史表述的媒介,因為它們是歷史的物證。它們就是歷史表述的媒介。還有各個國家的博物館裡保存的各類文物也是歷史遺存。這些文物也是人類保存歷史意識的形式。通常,這些文物因為其具有歷史意義而變得價值連城。 再次是社會政治意識。這裡所說的社會政治意識指人們有關秩序、和平、和睦、公平和正義等的信念。它反映人們有關建立理想社會的希望。一旦人們傳播這樣的意識而且大家都接受這樣的意識,他們就會在組織社會和國家的事務上達成一致。他們就會建立一個有序和公正的社會或國家。社會政治意識也是國家形成的媒介。但是,由於社會內部不同的人可能接受不同的社會政治意識,各種社會政治意識所起的作用也有不同。 歷史上,宗教意識在國家形成過程中發揮重要作用。人們可能將上帝視為國家的締造者。這就是說,在原始社會裡,人們藉助血緣關係形成社會。後來,原始人也藉助圖騰維繫自己的社會。圖騰已具有神聖性。但是,隨着人類不斷使用語言互相通訊,並且利用媒介,社會規模擴大,血緣關係淡化。人類需要藉助於自己的想象來維繫自己的社會。人們期待一種超自然的力量來幫助自己。神成為人們建構自己社會的媒介。一個具體實例是,宗教在古代希伯萊人的國家形成中發揮某種作用。締造希伯萊人國家的摩西是一位宗教首領。希伯萊人受到了傳播宗教的摩西的影響。自從希伯萊人離開埃及而從埃及人的壓迫下獲得解放以來,摩西就代表上帝為希伯萊人立法。由於希伯萊人堅信上帝,他們真心實意地服從那些法律。所以,哲學家巴魯克·斯賓諾莎(Baruch Spinoza)說,希伯萊人的國家是上帝的王國。[56] 在中世紀,基督教在歐洲也可能是國家形成的一個媒介。國王有時也需要教會的幫助,因為教會具有一定的社會動員能力。於是,英國國王跟新教組織建立密切關係。法國國王信仰天主教。而普魯士的國王得到路德教的支持。原因也在於神是個媒介。上帝是傳播宗教意識的媒介,而宗教意識是社會形成的一個媒介。如果統治者得到宗教組織的支持或打着宗教的名號,宗教意識也可能是國家形成的一個媒介。反過來說也一樣。國家形成時需要媒介。宗教意識是個媒介。 世俗領導人也可能因為個人崇拜而獲得影響力。只要人民形成忠君意識(或個人崇拜意識),忠君意識也可能成為國家形成的媒介。克里斯蒂安·維徹爾(Christian Witschel)說,在古羅馬,羅馬帝國的居民很容易將皇帝視為一種類似上帝的統治者。他們最容易通過個人崇拜迎來一個超人。[57] 到近代,也出現這樣的情況:世俗統治者的影響力增大,而教廷的力量衰落。國王已能完全掌控國家的權力。世俗統治者與人民的互動逐漸使世俗統治者獲得統治的合法性,而不需要教廷的支持。在另外一些國家,發生了革命。革命領導人獲得了民眾的支持。民眾對領導人的崇拜也成為國家形成的一個重要因素。例如,在法國,民眾對拿破崙的個人崇拜代表一種英雄崇拜意識。而這種英雄崇拜意識也是一種社會政治意識。國家的建構依靠這種意識。在俄國,人們曾經崇拜列寧;在中國,人們曾經崇拜毛澤東。個人崇拜的意識就是當時的一種社會政治意識。這種意識就是國家形成的媒介。羅素(Bertrand Russell)說,君主制容易保持社會凝聚力,因為人們很容易對一個個體效忠。在那些繼承性的君主制被廢除的地方,一個人的統治的某種其他形式或遲或早跟隨而來:希臘的暴政、羅馬的帝國、英國的克倫威爾、法國的拿破崙、我們當今時代的斯大林和希特勒。[58] 另一種社會政治意識的來源是思想家。這樣的思想家可能是作家、哲學家、歷史學家、經濟學家、法學家或神學家等。在中國歷史上,這樣的社會政治意識曾經有持久影響。孔子的思想具有持久的影響力。在古代,中國人幾乎沒有愛國主義思想。中國人沒有民族意識。直到近代中國面臨外國列強入侵中國的時候中國人才產生強烈的民族意識。雖然中國有悠久的歷史,有目的地灌輸歷史意識給人民也是近代以來的現象。但是,在中國數千年的歷史中,是孔子等人的儒家思想構成中國人的社會政治意識。而在西方國家,直到近代,思想家提供的思想才在國家形成中發揮重要作用。美國是個典型。美國人幾乎沒有強烈的民族意識。美國人的歷史較短,儘管美國人重視歷史教育。但是,凝聚美國人的人心的主要意識還是社會政治意識。《美國獨立宣言》裡宣布的自由平等原則就是所有美國人的共識。是美國先賢宣布的一系列政治社會組織原則成為建國的主要思想意識。有關的社會政治意識就是媒介。自人類使用語言互相通訊以來,他們形成大規模社會,建立國家這樣的大規模共同體。思想意識成為維繫人們互相通訊和互動的關鍵媒介。 二、言語行為:信息、解釋、態度、承諾、命令 以上是本作者講述的內容的第一部分。說明人類使用語言和媒介是人類從原始社會走向文明社會的原因,也是形成國家的原因。第二部分描述人類告別作為小共同體的原始社會後建立作為大共同體的文明社會需要藉助語言。語言在國家的組織中發揮決定性的作用。所謂的言語行為(speech acts)或本作者定義的“語言現象”是國家的組織方式。有以下幾種方式。 1.信息 使用語言的人類在索取和提供信息過程中組織國家。人們因此進行特定的語言互動以維持國家的存續。這不同於部落的形成方式。部落的人靠親屬關係連接在一起。他們甚至僅僅從事行為通訊。他們僅僅從事直接通訊獲取信息。但是,在文明社會裡,由於社會規模擴大,人與人的距離遙遠,人們需要做出更大努力互相通訊,以維繫社會的存續。語言和媒介的互動說明這一點。這就是說,使用語言的人延長通訊距離,擴大他們的互動範圍。為了方便互相提供和索取信息,人們選擇集中居住。而不是在地理範圍內均衡地分布。人們形成村莊、鄉鎮和城市。村莊、鄉鎮和城市是媒介。其特徵是城市居民密集居住,而鄉村居民分散居住。集中居住的人更容易互相通訊。村莊,鄉鎮和城市是媒介。語言通訊的形式也起決定性作用。人們只能在小範圍內進行口語通訊。如果要在大空間範圍內通訊,人們通常只能利用書面語。進行書面語通訊時,熟練掌握書面語通訊的人成為媒介。文人或受過教育的人是媒介。這些人通常能夠寫作。他們寫作的目的就是通訊。他們能長時間通訊和在大範圍內通訊。普通人則做不到這一點。印刷術的出現也加速了信息的流通。在印刷術出現以前,所有的書都是手抄本。社會裡的書只是少數人閱讀的材料。印刷術出現以後,大量的書籍問世加速信息流通。這也促使新聞出版業的發展。例如,最初寫新聞報道的是個人。在近代歐洲,最初有些個人用傳單傳播新聞。後來有人建立報社傳播新聞。報社是一個企業。企業經營推動新聞事業的發展。企業也是媒介。出版社也是類似性質的機構。一位作者寫就一本書,出版社出版這本書。商業經營的出版社也可能因為出版書而促進信息流通。廣播電台和電視台也促進信息流通。 政府也是設定信息流通的一個重要角色。本作者的推理是,管理一個大規模社會的政府需要掌握大量信息。如果政府掌握的信息少於普通民眾掌握的信息,政府就沒有足夠的管制能力,因為政府了解國家的各種情況很重要。在中世紀,封建統治者沒有一個規模很大的政府。他沒有足夠的人手收集和儲存信息。英國研究行政管理史的學者格萊登(E. N. Gladden)說,在古代蘇美爾、巴比倫、埃及和中國,隨着政府擴大其統治地域,統治者需要了解各地發生的事情。統治者向各地派出具有執行權力的視察員,以確保統治者的命令得到執行並提交報告。[59] 在法國,路易十四統治時期,向國王報告國家內各地的政治社會情況是官員的一項重要任務。如果大臣扣押情報或不向國王報告情況就是一個嚴重的過失。讓·科爾貝(Jean Baptiste Colbert)非常注意向國王報告各種情況。他還向國王提出改革建議。[60] 但是,總的來說,在前現代,由於政府的規模有限,政府沒有足夠的人手收集和處理需要的信息。約瑟夫·斯普雷(Joseph R. Sprayer)在描述中世紀政府的信息收集時評論說,政策制定者的信息不靈。[61] 直到近代各國建立現代文官制度以後情況才有明顯改變。政府開始定期進行人口調查。設立政府的文件檔案館。建立警察機關收集和儲存有關社會治安的信息。還設立情報機構收集有關國家安全的信息。政府還鼓勵普通人向政府提供報告。卡爾·多伊切(Karl W. Deutsch)說,在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納粹的蓋世太保令人生畏,因為有很多納粹同情者向蓋世太保告密。但是,納粹占領法國期間,由於法國人反對納粹,蓋世太保在法國的信息不靈了。[62] 告密者是媒介。新聞事業興起後,新聞報道提供大量信息。但是,有時新聞機構的活動影響或削弱政府控制信息的能力。政府對新聞媒介嚴加控制。拿破崙在法國統治期間,政府關閉了大量的報館,並要求准許經營的少數報館按照政府的統一口徑報道新聞。[63] 政府出於技術原因或政治原因控制信息流通。近代公共通訊的發展又迫使政府難以出於政治目的控制信息流通。隨着商業的興起,人們獲得信息的渠道多樣化。人們在市場上交換商品時就利用市場傳播信息。市場是個媒介。服務場所成為人們交流信息的地方。在巴黎和其他城市,人們在沙龍里討論觀念和書籍。盧梭、狄德羅和其他人在沙龍里講解他們的理論。[64]在倫敦,咖啡館成為一個媒介。人們在咖啡館裡傳播信息和發表看法。英國人劉易斯·科塞(Lewis Coser)說,在人們有機會互相討論以前以及將單個人的思想匯入公共領域以前人們無法形成一個統一的意見。咖啡館將無數個人的意見凝聚成一個有其形式和穩定性的統一意見。[65] 文化設施對大眾開放業也促進了信息和思想的流通。過去,人們在宮廷里演奏古典音樂。現在,普通人湧入新建設的音樂廳欣賞文化產品。19世紀,倫敦建造了大量的劇院。來自不同社會階層的人都能進入劇院欣賞歌曲或戲劇。人們在那裡傳播信息。大眾教育的普及讓更多勞動者也能閱讀。報紙雜誌的出版促進信息的流通。從17世紀開始,歐美的報紙業蓬勃發展。讀報的人口大量增加。隨後還有廣播電視事業的發展。政府出於政治原因控制信息的流通越來越困難。鑑於政府已不能出於自己的利益控制信息流通,而全社會已能共享任何公共信息,本作者認為社會內部已形成共同利益。 2. 解釋 人類通過語言來分享信息是形成大規模社會的一個必要條件。同時,人類也要理解大規模社會,因為大規模社會與人類過去的小規模社會不同。小規模社會簡單,而大規模社會複雜。在大規模社會裡,個體理解社會的能力有差別。有的人理解,而有的人不理解,解釋就是人類互動中的一個自然而然的言語行為。人類還通過解釋來組織國家。而且只有使用語言才能進行解釋。原因是人們需要獲得同樣的認知來取得社會共識。 第一,人們解釋知識。這和原始人的語言行為不一樣。在原始社會裡,解釋不是原始社會形成的必要條件。原始人對社會的認知止於常識。人們通過自己的直接生活和生產經驗獲得常識。常識有時就是不言自明的。所以,人們不解釋常識。如果原始人需要超過常識的知識認識世界,他們的認知里充滿迷信。在文明社會的國家裡情況就不一樣。人們無法完全依靠常識認識和理解國家。人們需要利用知識來了解和理解國家。由於人們掌握知識的能力有差別,不像原始人獲得常識的能力無差別,一部分人解釋知識而另一部分人接受這樣的解釋就成為常見的現象。至少人類需要解釋如下幾個內容。 人們解釋歷史。雖然歷史是過去的人和事的記錄,人們對歷史的理解會有差別。人們解釋歷史以便統一對歷史的認識。歷史學家解釋歷史。政治家解釋歷史。其他文化人解釋歷史。歷史教科書解釋歷史。專業歷史書和有關歷史文獻解釋歷史。一些文化產品解釋歷史,如歷史題材的電影解釋歷史。 其次,人們解釋自己的身份認同。在原始社會裡,人們以血緣關係連接在一起。血緣關係的意識或親屬意識自然而然地將所有人捆綁在一起。但是,自從血緣關係淡化以來,解釋每個人的身份就成為建構彼此認同的方式。人們解釋他們的民族性,解釋自己的文化,解釋自己的語言。通過這樣的方法社會將所有人維繫在一起。 再次,人們還解釋作為公民的權利和義務。在原始社會裡,人與人之間的關係是親屬關係定義的。人們按照一種自然的方式處理相互之間的關係。人們彼此沒有明顯的衝突。但是,在文明社會裡,人們無法再利用親屬關係的意識來設定彼此的關係。根據憲法和法律厘定個人與他人的關係就是必要之舉。這取決於人們對自己的權利和義務的認知。於是,人們解釋公民的權利和義務。親屬關係不需要解釋和理解,因為根據親屬關係處事是人的本能,而公民之間的關係需要解釋和理解。 最後,人們還解釋法律。在原始社會裡,管理社會的規則是自然而然形成的。人們理解這樣的規則,而不需要解釋。但是,在文明社會裡,人與人的關係變得複雜。不是所有人都能準確地理解法律。於是,人們不斷地解釋法律。立法者解釋法律;律師解釋法律;官員解釋法律;法官解釋法律;新聞媒介解釋法律。通常,一切解釋皆以法官的解釋為準。 第二,人們解釋價值觀。價值觀來自一種理念。理念跟知識不同。知識的本質是實然描述,而理念是應然描述。這與原始社會的情況不同。原始人或許也有價值觀,但是,所有人都能自然而然地依據本能認同一種價值觀;文明社會裡的人可能接受不同的價值觀。於是,不同價值觀彼此爭論時,需要解釋價值觀。換言之,在原始社會裡沒有人專門解釋價值觀;在文明社會裡有人成為專門解釋價值觀的人。如果人們從事體力勞動,所有人的勞動能力的差別並不大;但是,一旦人們從事腦力勞動,人們的能力的差別就很明顯。如果人們建構理念,提出原創的理念的人是社會中的極少數人。傳播這種理念的人多於提出原創理念的人,而接受這些理念的人又多於傳播理念的人。於是,原創哲學家少於教授哲學的老師,而教師哲學的老師少於學習哲學的學生。少數人將價值觀傳播和灌輸給多數人。價值觀其實是個媒介。由於有人傳播價值觀,而且有人接受價值觀,轉播價值觀的人跟接受價值觀的人互動。提出原創價值觀的人等於創造了一個媒介。媒介又普及價值觀。 解釋本身也會利用媒介。例如,人們通常用一個具體實例來說明一個理念或理論。這個實例就是一個媒介。理念是抽象的,實例是具體的。人們通過解釋具體事務來解釋抽象的理念。解釋具體事務就是解釋抽象理念的媒介。人們解釋生活方式,解釋道德,解釋勞動生產活動,解釋政治社會制度,解釋世界觀,從而解釋其價值觀。生活方式、道德、勞動生產活動等都是具體的,而價值觀是抽象的。上個世紀美國人詹姆斯·亞當斯(James Truslow Adams)在他的作品中定義美國夢。他直言在美國每個人會按照他的能力獲得機會和取得成就,從而令生活更好、更富有和更充實,而不問社會階級和出生。[66] 他通過解釋美國夢解釋美國的價值觀。 第三,人們解釋公共事務。解釋知識和解釋價值觀幫助人們取得看問題的同一個角度或尺度和採取相同的認知,但是並不能保證人們看待公共事務會永遠取得一致。由於處理公共事務涉及利益分配,持有相同知識認知能力和持有相同價值觀的人仍然會因為利益分配而產生分歧。於是,還需要解釋公共事務。這跟原始社會裡的情況不同。在原始社會裡,酋長管理社會不會產生辦事不公的情況。於是,不會有人解釋公社裡的事務。每個人都具有理解部落里的事務的同等能力。但是,在國家裡人們理解公共事務的能力有顯著差別。很多人不了解公共事務。原因是出現私人事務和公共事務的分野。例如,所有人了解自己家庭的財務是否合理,但是,他們不一定了解國家的公共財政是否合理。於是,政府官員解釋公共事務;技術專家解釋公共事務;公共知識分子解釋公共事務;新聞媒體解釋公共事務。由於解釋的目的是統一認識,解釋必須符合以下原則:解釋者必須按照接受解釋者的期待做解釋;解釋必須符合常識、科學和邏輯;解釋必須準確;解釋不是假的;解釋沒有偏見;解釋是自由解釋或憑良心解釋,即不是在壓力和威脅之下解釋。如果人們接受有關解釋,人們就會看見在他們的社會裡已形成共同利益。解釋就是建構共同利益的一種方法。當然,有時在人們沒有提供解釋的情況下,國家內部也可能形成共同利益。但是,解釋也能促使所有人認識到國家內已形成共同利益。這有助於所有人積極地為國家做出貢獻。 一句話,如果人與人之間沒有共同利益,人們就不會提供解釋。如果一個人的解釋被所有人接受,這意味着他們之間形成了共同利益。 3.態度 在部落里,人們從來不表示態度,因為部落里的人因為血緣關係不會有利益的分歧。或者說,部落里的人群內部也有利益分歧,這樣的分歧幾乎微不足道而不影響部落的存續。但是,在國家裡情況就不同了。組成國家的人彼此之間沒有直接的血緣關係。人群內部有利益分歧。如何防止出現這樣的利益分歧?暴力無法解決問題。使用語言是唯一的方法。就是使用語言的人會預先表示自己的看法,展示一種態度,以便於共同體能協調各方的行動。表示態度就是一種自然而然的言語行為。即人類通過表示態度來組織國家。表示態度其實是一種合作。但是,人類只能使用語言來表示態度。人或許有時能用行為來表示態度,但在國家這樣的一個大規模共同體內,只有使用語言表示的態度才能真正起到組織國家的作用。態度有積極的態度,也有消極的態度。使用語言表示的態度通常都是積極的。通過展示行為表示的態度經常是消極的。雖然人類也會展示其行為來表示積極的態度,用語言來表示一個消極的態度極為少見。所以,用語言表示態度是組織國家的一種建設性的言語行為。 第一,給與為社會或國家做出突出貢獻者榮譽是社會或國家表示態度的方法。榮譽僅僅出現在文明社會裡。在原始社會裡,人與人之間的關係是一種親屬關係。所有人幫助所有人。一個人幫助了一個人以後並不期待給與報償。文明社會裡的情況就不同了。由於人們之間的血緣關係淡化,而人們的能力有差別,一旦某個人為集體做出貢獻,他就期待得到報償。荷馬史詩里的《伊利亞德》描述阿基里斯(Achilles)因為沒得獲得應得的戰利品而表示不滿。阿伽門農(Agamemnon)給與阿基里斯補償才平息阿基里斯的不滿。在文明社會裡,做出貢獻者要獲得獎勵,而造成社會損失者要得到懲罰。法國思想家讓·博丹(Jean Bodin)說,懲罰和獎勵明智地分配時,共同體就會繼續歡樂和繁榮。但是如果有能力和正直的人沒有得到他應得的獎勵或邪惡的人沒有得到懲罰,共同體的長期存續就沒有希望了。[67] 但是,有時做出突出貢獻者的貢獻非常大,社會無力給與相應的報償。人們就給與榮譽作為代償。例如,武松在景陽岡打死危害村民生命的老虎就得到村民給與的巨大榮譽。有時從幾句溢美的話就能換來一些人為社會做出巨大貢獻這件事情上就能看出榮譽的巨大力量。但是,給與貢獻者榮譽需要使用語言。人類能鞭策動物(如一頭毛驢或一條黃牛)以促使動物積極地為人類做貢獻,但是,他們無法用給與榮譽的方法激勵動物做出更大貢獻,因為動物不使用語言。鞭策動物就是使用暴力。暴力能懲罰動物或人,但是,暴力無法激勵人為社會做出巨大貢獻。語言才能做到這一點。從一定意義上說,榮譽是語言表達的媒介。榮譽伴隨一種行為通訊。這種行為通訊成為語言表達的媒介。而由於榮譽提供激勵,社會中湧現很多做出巨大貢獻的人。歷史上,為保衛國家做出貢獻者獲得榮譽; 為正義事業獻身的人獲得榮譽;為公益事業做出貢獻者獲得榮譽;甚至為國家掙得榮譽的人也獲得國家給與的榮譽。美國經濟學家索爾斯坦·范伯倫(Thorstein Veblen)說,企業家獲取財富的欲望永遠得不到滿足。原因是獲得財富被別人稱讚如同獲得一種榮譽。為了追求更多的稱讚以獲得更大的榮譽,他們不斷地發展自己的企業。一個人獲得的榮譽成為他持續努力的動力。[68] 第二,忠誠也是一種態度。但是,原始社會裡的人的忠誠和文明社會裡的人的忠誠不同。在原始社會裡,部落成員忠誠於部落是人類通過血緣關係形成社會的必然現象。部落成員忠誠於部落是一種自然而然的行為。一種自然的力量確保部落成員不會背叛部落,因為部落是每個部落成員的永久歸宿。沒有部落成員向部落酋長表忠心的行為。人與人的信任是自然的。但是,自從人類建立自己的文明社會以來,血緣關係的淡化造成人與人之間的不信任。忠誠則意味着建立人與人之間的信任關係或合作關係。忠誠就是文明社會裡每個人建構其社會關係的一種行為。忠誠意味着最低限度的社會組織。每個人展示一種可預期的行為。莫頓·格羅津(Morton Grodzins)說,忠誠是每個人生活的一部分,因為它滿足了他的基本需要。忠誠是他的不可缺少的習慣。忠誠提供他 一個組織自己存在的框架。沒有它,他就無法做出習慣性的反應。每時每刻,他需要完成做出新的決定的無休止的和複雜的任務。他就很快陷入瘋狂的和隨機的前後矛盾或一種混亂狀態。[69] 這意味着在文明社會裡人類需要重新建構忠誠。建構忠誠必然需要使用語言。如組織國家時,使用語言表示忠誠必不可少,因為忠誠可能已不是一個默認的行為。但是,要讓忠誠真正成為一種可期待的行為,需要先使用語言表示忠誠或確認忠誠。例如,下級表示忠誠,或表忠心,取得上級信任。上級就願意給下級一個重要的任務。不忠不需要使用語言,因為不忠意味着已放棄合作。不忠都是背地裡的行為,而且不忠者掩飾自己的不忠,而忠誠必須依賴一個讓有關各方都知道的語言表述過程,因為忠誠意味着合作,而語言就起源於人與人之間的合作。表示忠誠成為一種態度。表示忠誠的語言通訊也成為國家組織的一個不可缺少的環節。這種語言通訊甚至需要各類媒介。鑑於人類建立國家這樣的大規模共同體,人們逐級表示忠誠。除了下級逐級表示忠誠於上級外,人們忠誠於各類群體或組織,而各類群體或組織進一步忠誠於國家。人們忠於其族裔群體、宗教組織、政黨組織以及地方政府,而這些群體或組織進一步忠於國家。這些群體或組織是媒介。當然,所有公民也要直接忠誠於國家。 第三,在民眾和政府之間,針對一項法律或政策表示支持或反對也是組織國家的一種方法。這跟原始社會的情況不同。在原始社會裡,人們的利益一致,因為血緣關係保證人們的利益一致。但是,在失去血緣關係保證的國家內,人們的利益可能不一致。於是,人民需要公開地對國家的管理的方方面面表示支持或反對以提醒政府保證保護所有人的利益。這有很多形式。首先,人民可能舉行集會,發表他們的意見。在古希臘,人們舉行露天的集會表示支持或反對的意見。梭倫曾邀請年滿20歲的男性希臘人參加這樣的集會。亞里士多德曾認為這樣的集會必須向所有人開放,而且富有的人缺席就要加重對他們的罰款。[70] 在現代,國家也會制定法律,認可公民舉行公開集會的權利。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規定國會不得制定有關(限制)人民和平集會的權利的法律。[71] 其次,建立各類組織並通過組織發表他們的意見。從古到今,人們可能通過宗教組織發表意見。人們也可能通過各類社團組織發表意見。商會、工會、農會、文化團體和政黨都是這類組織。格羅津說,在政治領域內,民主國家允許舉行抗議。政黨將人們的不滿轉變為社會能夠接受的形式。在政黨內外的利益團體按照不同的政治信念為採取行動提供大量機會。商會、工會或俱樂部吸引很多人的能量。儘管地方的和國家的問題看上去是局部的,改善社會的運動引起人們的關注。[72] 再次,人們通過選票發表意見。在舉行自由選舉的國家,公民主要通過這種形式發表意見。通過選舉發表支持或反對的意見有悠久的歷史。在古希臘,人們舉行選舉,但不使用選票。亞里士多德說,古希臘人通過抽籤或選舉或二者兼而有之的方式委任官員。[73] 在中世紀,歐洲人停止了選舉。如果民眾表達意見,他們有時通過反叛或暴動這樣的行為進行通訊。建立現代民主制後,歐洲人用選票表示自己的態度。再次,人們通過新聞報道發表意見。接受記者採訪時就能發表意見。新聞媒介成為人民表示態度的代理。新聞媒介要獲得大量受眾,就必須按照人民的意見和傾向發表意見。人民內部可能有不同的意見或展示不同的態度。新聞媒介平衡和綜合人民的意見和態度。由於人民發表意見受到理念的影響,某個理念會成為主導的理念。新聞媒介的評論展示多數人的意見。最後,文化人士通過他們的寫作或創作發表意見。他們通過寫文章、詩歌、小說、劇本、歌詞或音樂作品發表自己的意見。19世紀初,貝多芬創作其《英雄交響曲》並打算將這部不朽的交響樂獻給拿破崙。但是,由於貝多芬不滿拿破崙的後期作為而決定不再將這首音樂作品獻給拿破崙。貝多芬的態度反映當時社會中很多人的態度。羅賓·喬治·柯林伍德(R. G. Collingwood)評論說,藉助靈感創作第一流音樂的貝多芬反映來自人們有關整個人類生活的普遍的和深刻的觀點。[74] 這些表達的形式都是媒介。如果人們能看見所有這些表示態度的語言現象,本作者不否認維護所有人的共同利益已成組織國家的目的。 4. 承諾 人類使用語言才能互相做出承諾。語言本來就是因人與人的合作而產生。承諾也意味合作。如果說原始社會裡的人互相之間不需要承諾,文明社會裡的人經常需要做出承諾。理由是,在原始社會裡,人們互相信任。但是,在大規模的文明社會裡,人們需要重建信任關係。人們需要使用語言來重建這個信任關係。承諾就是為了建立這個信任關係。承諾的言語行為貫穿人類社會發展的整個過程。如果說在原始社會裡人們的生產勞動合作是默契,文明社會的人更多地通過互相承諾尋求合作。人類早期社會裡人身依附關係曾經是建立一種生產關係的社會基礎。英國歷史學家保羅·維諾格拉多夫(Paul Vinogradoff)說,在遠古時代,英倫島上的凱爾特人形成部落社會。後來這個社會演變為奴隸制社會。淪為奴隸的人和主人形成人身依附關係。女性奴隸曾經是交易的標的物。[75] 在封建社會裡,人身依附關係仍然存在。農民或農奴跟領主之間存在人身依附關係。人們的生產活動仍然局限於當地。喬治·薩拜因(George H. Sabine)說,中世紀,經濟政治組織幾乎全部是當地的經濟政治組織。由於通訊手段有限,人們只在本地從事貿易。[76] 商業的發展逐漸改變這一切。商業的發展推動了企業的發展。城市裡的工廠為農村的勞動力提供就業機會。農民逃離領主的莊園,成為城市裡工廠的工人。工人和工廠主建立契約關係。如果我們說人身依附關係是不平等關係,契約關係是平等關係。商人和商人之間也建立這樣的平等契約關係。簽訂契約的雙方的承諾構成契約。契約給與雙方的合作某種確定性。契約(在一定程度上)消除商品交換的風險。承諾就是商業活動的最基本語言行為。沒有承諾,就不會有交換。承諾還是人類訂立競爭或競賽規則的基礎。社會的建設給與那些有能力的人或有發展潛力的人大量的發展機會。人們通過競爭或競賽選拔那些有能力的人或有發展潛力的人。體育比賽、智力競賽、數學比賽、詩歌比賽、建築設計比賽等等都是社會選拔人才的方式。當然,競爭或競賽有規則。規則是契約,它就是競賽或競爭的各方事先同意遵守的契約。契約就是承諾。甚至選舉也是一種競爭。人們訂立選舉規則。競選就是做出承諾。選舉就是選拔管理國家的人。沒有承諾,就沒有選舉。甚至人們建立各種經濟社會政治組織也要訂立契約。任何人參加這些組織必須遵守這些組織的章程。這些章程就是契約。所有人同意遵守組織的章程才能加入該組織。國家的組織也要依靠類似的承諾。 承諾還可能演變為誓約。誓約也是一種承諾形式。如果說人們訂立契約時各方都是自願的,誓約可能出自於組織社會或國家的需要。換言之,國家或社會的組織要求個人配合。國家的組織有其正當性。社會的組織也可能有理由要求個人服從。簽訂誓約也可能反映這種需要。所以,軍人入伍可能需要宣誓。在古羅馬,軍人入伍的宣誓是自願的。入伍者宣誓服從軍官的命令。但是,一旦入伍,軍營里的士兵必須一律宣誓不將戰利品占為己有。[77] 軍人幾乎都要在戰鬥開始前進行宣誓。軍人需要直白自己不畏死的決心。自古以來,軍人宣誓一直是常見的現象。歷史上,統治者授權他人代理管理各個地方的時候也要求被授權者宣誓。中世紀歐洲各國國王分封土地給各地領主時要求這些附庸宣誓。在英國和在其他歐洲國家幾乎都是如此。甚至國王也可能向議會宣誓,因為國王需要獲得議會的支持。約翰·洛克在他的名著《政府論》中提到,1609年英國國王詹姆斯宣誓承諾遵守王國的法律。[78] 在現代,高級官員就職進行宣誓已成常態。美國的總統和副總統就職都要宣誓。人們加入政黨組織也可能需要宣誓。在近代法國,曾出現很多政治密謀組織。加入這些組織都需要宣誓,如宣誓保守秘密,勇敢戰鬥和為民主事業奮鬥終身。到法庭上去擔當證人通常需要宣誓。提供人證是法庭判決程序的重要一環。詹姆斯·泰勒(James Endell Tyler)寫道,在古代埃及人、猶太人、希臘人、羅馬人和德意志人組成的國家裡法庭判決時訴諸誓約並非最常見,但是,如果法官無法根據目擊者、文件和其他證明材料做出判決時都會訴諸誓約,以作為一個神聖的依據。[79] 甚至從事神聖職業的人也需要宣誓。如醫生可能需要進行希波克拉底宣誓。在古希臘,希波克拉底(Hippocrates)醫生創立的這個宣誓儀式建構了醫生和病人之間的信任關係。近代以來人們又恢復這個傳統。醫學院的畢業生舉行畢業典禮時都要進行希波克拉底宣誓,否則不准畢業。 誓約通常是個人與權威當局訂立的契約,如進行宣誓,但通常需要舉行一個儀式。儀式具有神聖性。例如,宣誓時宣誓人可能需要手持一把火炬或面朝一面旗幟。有時,宣誓人需要觸摸聖像或者舉起手臂將手捏成一個拳頭。有時,監誓人將宣誓人的眼睛用布蒙起來,讓宣誓人背誦預先草擬的誓約。這個設計意圖在於要求宣誓人不要忘記自己的誓約。違背誓約會受到加倍的懲罰。有時,監誓人會在宣誓儀式過程中直接展示違背誓約的直接後果,以保證宣誓人不會或不敢違背自己的誓言。實際處罰違背誓言者也提升誓約的效用。 雖然違背誓約可能會遭致暴力的對待,而且這樣的暴力處罰會讓任何人都無法承受,誓約是個語言通訊行為。儀式是個媒介,而語言也是一個媒介。行為媒介發揮作用是其最大特點。但是,如果沒有語言,行為媒介就失去任何意義。運用語言才能組織國家,而行為語言只是其媒介。由於人類組織國家需要樹立權威,宣誓就是認可組織社會或國家的權威。例如,社會或國家會要求宣誓人向上帝、憲法或人民宣誓;或會要求宣誓人以革命的名義或道德的名義宣誓。宣誓強化神、法律或道德或神聖事業的權威性。宣誓的行為是個媒介,支持一種社會的或國家的話語。神、法律、道德等則是要求人民服從國家意志的意識。誓約利用一種特別的語言通訊過程強化這種意識。國家組織建設過程中卻不能沒有這樣的語言通訊過程。 國家的掌權者和人民之間也可能互相做出承諾,以便於有序地組織和管理國家。如果說上文提到的契約和誓約最初都是以個人為主角,掌權者和人民之間的承諾是總體性的國家組織的一個關鍵過程。沒有這樣的承諾,國家的組織中就充滿暴力。掌權者與人民的語言互動讓人們從暴力的衝突中解脫出來。固然,統治者使用暴力建構國家是初期的典型形式,一旦掌權者尋求統治的合法性,尋求以一種正義的名義獲得永久的統治權,他可能以各種形式向人民做出承諾,如承諾遵守法律和為人民謀幸福。這和部落里的情況是不同的。在部落里,酋長無需做出承諾。出於親屬關係的意識管理好社會是管理者的自然本性。但是,在文明社會的國家裡,建構統治者和被統治者之間的互信成為一項特別任務。統治者跟被統治者的互相承諾很重要。承諾代表一種語言的力量。國家的組織依靠語言。否則,人類無法擺脫暴力的互動。在古代思想家普魯塔克(Plutarch)的筆下,研究者看到如下描寫:在古希臘,迪翁(Dion)(古希臘的一位英雄人物-------筆者注)的父親告訴他,確保王室權力的金剛鎖鏈並非十萬人之眾的野蠻人因為恐懼和強迫而組成的一支龐大的海軍和陸軍,而是仁慈和正義激勵的愛、真情和感情。儘管它們看起來比僵硬的和硬性的嚴厲束縛更加柔軟,卻是維繫一個永久的政府的最強大和最有耐力的紐帶。[80] 承諾是互利。愛、真情和感情只能在互利中產生。承諾就是雙方互相滿足對方的期待或要求。既然人類的語言產生於合作和互利,承諾就是最自然的語言現象。在古代,統治者就曾經對社會做出承諾。甚至在中國古代社會裡,皇帝也可能對民眾做出承諾,儘管這樣的情況很少見。例如,皇帝曾經承諾改革土地制度,以便於耕者有其田。儘管統治者做出承諾往往是被迫的,承諾對國家的組織仍然具有建設性。英國法學家亨利·梅因(Henry Maine)說,從一個人依賴另一個人說的話產生的正面責任是進步的文明中最緩慢的進軍之一。[81] 於是,暴力的互動會逐漸減少。在現代社會裡,不管一個國家是否民主,掌權者也會不時對人民做出承諾,如承諾快速發展經濟和提高人民的物質生活水平。民主制度其實就是一個制度化的承諾機制(即專制制度下偶然出現的承諾不是制度化的)。一旦政治家競選公職,他們就會對選民做出承諾。承諾就是語言干預人類互動。做出承諾者承諾時會按照接受承諾者的期待做出承諾。雙方的利益趨於一致;承諾的雙方地位平等,因為萬一一方不兌現承諾,對方也不會做出相應承諾。承諾意味有關雙方之間已形成共同利益。 5. 命令 在原始社會裡,人們的生產勞動也需要組織,儘管人們的生活可以隨意。例如,人們的狩獵活動或採集活動經常需要組織。既然有組織,就會有人負責。就會有領導者和被領導者。例如,原始社會裡有時有狩獵的酋長或捕魚的酋長。他們是領導者。普通部落成員是被領導者。但是,在從事集體勞動時,領導者只是發出指示,並非發出命令。原因是所有成員都會自願服從酋長的指示,按照酋長的指示辦事。由於酋長做事都是為了大家,沒有人不服從。酋長管理部落時,所有人都服從酋長的指示和意見。但是,自從人類形成文明社會後,情況就變了。如果說在生產勞動中人們還是會積極服從生產勞動的組織者,如在家庭規模的生產中人們服從家長指揮或在社會化大生產中人們服從企業主指揮,在社會的公共事務的管理中,掌權者管理國家時並非單純發出指示,而是經常發布命令,如政府發出的法令和制定的行政命令。指示是一個弱化的帶有強制性的語言通訊行為,而命令是個強化的帶有強制性的語言通訊行為。原因在於在原始社會裡人們的自願服從的意願強烈,而在文明社會裡人們自願服從的意願較弱。而服從命令的需要來自國家的組織。換言之,依靠血緣關係而形成的部落依靠一種自然的力量;國家的組織失去了這樣的自然的力量。命令的背後有一種人為添加的強制力。雖然這樣的強制力或許就是暴力,而暴力也是一種自然的力量,沒有語言,這樣的自然的力量就不會起任何組織國家的作用。這種自然的力量其實就是使用語言的媒介。換言之,只有在語言發揮作用的情況下,這樣的暴力才會發揮應有的作用。所以,人類組織國家時,組織國家的必要性產生了“命令”這樣的語言現象。也就是說,如果人們不發布命令,他們就無法組織國家。但是,真正起作用的是語言而非暴力。雖然發出命令後不服從命令可能會遭致暴力的打擊或懲罰,人們通常會選擇服從命令。於是,暴力的懲罰不會發生。日常國家的組織所需要的還是語言,不是暴力。 發出命令後,發布命令者和接受命令者會有三種互動:經驗感知的互動;語言的互動;和心理的互動。這樣的互動會形成語言和行動之間的一種符號關係。語言是能指,而行動是所指。發出命令者和接受命令者之間有一個條件反射的過程。俄國心理學家伊萬·巴普洛夫(Ivan Pavlov)提出一個條件反射理論。當搖響鈴鐺和拿出食物之間建立一個符號關係後,狗會對鈴聲做出反應。這是一個正向的條件反射。命令是一個反向的條件反射。美國學者羅伯特·諾斯(Robert C. North)說,許多潛在的物理行動永遠沒有越過言語的階段;例如,鐵路工人威脅罷工時總統警告會派人操作鐵路就避免了罷工的發生,而不需要調動一個士兵或甚至不需要發布命令來調動部隊。[82] 組織國家的必要性導致人們使用語言。儘管命令的背後有強制力或暴力,真正長期起作用的是語言,而非暴力。如果掌權者發布單純的命令,要求他人服從,不服從才會使用暴力。這樣的命令是赤裸的命令。例如,民眾上街抗議示威,而警察用暴力驅散抗議者,要求抗議者離開。警察的命令就是赤裸的命令。但這樣的命令仍然是一種語言現象。換言之,可能的物理互動仍然是個媒介。 還有一種命令和赤裸的命令不同。有時,人們發布命令後,又解釋這個命令,以證明這個命令的合理性。如果這個解釋被認為符合所有人的利益,人們可能會主動接受這個命令,而沒有任何反抗。例如,國家的組織體現一種集體性。這種集體性要求國家的成員服從國家的組織。於是,以這個集體性的名義發布的命令可能被多數人接受。所以,法國政治學家貝特蘭·儒夫內爾(Bertrand de Jouvenel)說,一個命令首先是一個可以被看見的事實,但是,一旦領導者和被領導者合力穩定一個讓其受益的本身不穩定的事態就會將命令制度化。[83] 這樣,命令變得合法。命令變成制度的命令。從古至今,寺廟或教堂舉行儀式為國王加冕就是力圖給與統治者合法性。一旦統治者獲得合法性,其命令變成制度的命令。年代一久,服從某個統治者的統治變成一種傳統。這樣的命令比赤裸的命令具有更大效力。歷史上,有些統治者以上帝的名義發布命令。還有,有時人們傳播血統論。例如,在中世紀,統治者強調自己的家族血統,以提高自己的神聖權威。那個時候人民傾向於服從血統純正的正宗統治者。人民反對篡位的和血統不純的統治者。血統純正的統治者通常能強化其發布命令的效力。如果封建統治者退出歷史舞台,革命的領導者也會強調自己遵行的革命理念來強化自己發布命令的效力。革命的領導者以推行革命的名義發布命令。在民主制度下,領導人會強調自己獲得人民授權而發布命令。由於人們認為獲得人民授權的領導人具有合法性,這樣的領導人發布的命令通常更容易被人們接受。 法律也是一種命令。霍布斯說,“法律是一個命令。” [84] 邊沁說,任何一個有效的原初法律是一個命令。[85] 又說,法律的語言應該是命令的語言。[86] 但是,法律又是一個特殊的命令。法律是一個長期有效的命令。軍事命令可能只短期內有效;行政命令也可能僅僅短期有效。但是,法律一定是長期有效的命令。如果各種命令互相衝突,比如,命令的內容不一致,以至於有些命令違反法律,則一律以法律為準。法律是最具有語言特性的命令。法律代表人類運用自己的語言的最高藝術。 法律長期通訊而不改變其內容;法律的內容不管在國家的任何地方都一概不變。法律有如下特性: 第一,法律具有命令表述的清晰性。如果一個命令短期有效或僅在國家的某個地方有效,這個命令的表述不一定清晰,因為適用期限短或適用範圍小,而人們會根據當時的情況或當地的情況做解釋,從而補充說明這個命令。這樣,人們仍然可以有效執行該命令。由於人們長期執行法律或在整個國家範圍執行法律,遇到的情況會各種各樣。處理各種各樣的案件需要人們準確理解法律,在當地運用法律,而又要避免人們對同樣的法律做各種各樣的不同解釋,人們寫就的法律條文非常清晰,避免產生歧義。法律經常是書面語言。柏拉圖說,書寫的具體弱點是如果它成為有意或無意的誤解的受害者,無人能幫助書寫的文字。[87] 任何法律都不會含糊其辭。 第二,法律具有公開性。例如,一個國家的立法機關制定了一條法律後,它就會頒布這條法律。通常,立法機關會頒布這條法律而昭示天下。如果一個機構發布一個軍事命令,它可能為這條命令保密;如果一個行政管理機構制定了一個行政命令,或許只有行政官員了解這條命令,而普通民眾可能不知道這個行政命令。有時,有的行政命令也是保密的。但是,一旦國家制定了一條法律,國家會向所有人公布這條法律。執行一條法律後,司法機關會公布執行法律的結果。換言之,執行一個軍事命令後,執行人僅向他的上級軍事機構報告;執行一個行政命令後,執行人只向他的上級行政主管機構報告。執行法律後,司法機關要向公眾報告。向公眾報告是一個開放的語言通訊過程。沒有任何保密措施。法律的公開性保證其公正。一個軍事機構或行政機構僅接受其上級機關監督,而司法機關接受社會的監督。這是法律的公開性決定的。 第三,法律具有終極性。如果說一個國家的日常管理主要是行政管理,各個不同時期的管理會有變化;各地的行政管理可能會有各種不同特點。行政管理常常具有局部運作特點。所以,各地的行政管理可能並不相同。作為一種命令的法律卻不同。不論人們在哪裡實施法律,法律的條文都是一樣的,且法律的精神都是一樣的,除非這個法律是個地方法規。如果在各地實施管理國家的命令出現內部的不統一,以至於產生糾紛或爭議,法律的裁決具有終極性。各地的管理可能僅僅滿足於地方的利益。這可能導致各地的管理在全國範圍內出現不一致。法律的裁決是保證國家的統一的最後手段和最高形式。法律的終極性也是確保全國各地之間的人民具有共同利益。 如果法律因此至高無上,任何人都必須遵守法律,包括國家的最高掌權者也遵守法律,人們對法律的合法性不會有分歧。在此情況下,法律將保證國家內部形成包括所有人在內的共同利益。鑑於本作者堅持認為,法律是一種語言,本作者認為,組織國家依靠語言的觀點無可辯駁。 三、國家與合理性:自由、平等、和平、民主、正義 另外,本作者還要指出,人類不僅依靠語言形成和組織自己的國家,他們還依靠語言確保國家具有合理性。如果說國家的合理性指自由、平等、和平、民主和正義,人類只能在語言的互動中實現自由、平等、和平、民主和正義。並且由於本作者假定人類從事語言的互動的目的是從物理的互動中擺脫出來,本作者試圖證明人類只能通過語言實現自由、平等、和平、民主和正義。人類永遠不可能通過以暴力為特徵的物理互動實現自由、平等、和平、民主和正義。以下是有關的概述。 1. 自由 首先,我們研究自由。本作者的看法是,自由就是語言表達的自由。言論自由、思想自由和宗教信仰自由等都是語言表達自由。人們無法在物理互動中實現自由。人們的物理互動基本上就是衝突。如果說遠古的人類經常陷入物理的互動的話,語言的互動推動社會進步。道德是通過語言傳播的。通常,道德禁止人與人之間的不合理物理互動。政府制定法律的目的也是禁止人與人之間的不合理物理互動。道德和法律互相支持。黑格爾(G.W.F. Hegel)說,道德和法律互相依存。[88] 自由必須是政府保證的自由。但是,人類只能在語言互動中實現自由。自由是社會的所有人都認可的自由。一部分人認可的自由不是真正的自由。只有語言表達的自由能被所有人認可。 言論自由就是這樣的自由。不是一部分人享有言論自由,而是所有人享有言論自由。所有人天然地享有使用語言的自由。通常是在有自由選舉的國家裡,人們享有言論自由。如果人們自由表達的意見形成兩個派別,人們仍然享有表達的自由。如果政府阻止人民自由表達意見,它一定使用暴力,而不是語言。當人們使用暴力手段改變社會時,他們很快失去語言表達的自由。當人們放棄利用暴力來改變社會的時候,人們就必然享有語言表達的自由。人們無法通過語言來限制他人的語言表達的自由。當人們的語言表達互相衝突時,他們仍享有語言表達的自由。當人們互相爭論時,他們需要服從理性的裁決。所謂“有理走遍天下,無理寸步難行”。但是,言語的爭論並不影響人們享有的表達自由。如果說人類社會互動只有兩種形式:物理的互動和語言的互動,那麼,物理的互動的結果是強制,而語言的互動的過程和結果都是自由。 思想自由也如此。 人類通過使用語言傳播思想,但使用暴力的人通常阻止思想的傳播。如果使用暴力的人強行灌輸一種思想給人民,起作用的往往是暴力,而不是思想。暴力通常用來阻止思想傳播,而語言支持思想傳播。其實,使用暴力者無法強迫他人心甘情願地接受他要推行的思想,除非他人心甘情願地接受那個思想。只要人類使用語言,暴力無法真正阻止思想的傳播,因為人們的思維能力有差別,思想一定會在不同的人之間流動。換言之,有思想的人會影響沒有思想的人。如果有思想的人傳播思想, 傳播思想者其實就是一個媒介,因為他們促進社會裡思想的流動,正如有知識的人可能是個媒介,他們能促進知識的傳播。由於一個人的思想可能被群體接受,這個思想可能成為眾人的思想。這當然要歸功於語言,因為沒有語言,一個人的思想不可能變成眾人的思想。 不同的思想也可能互相競爭。但是,一種思想不可能被另外一種思想所禁止,除非使用暴力。語言是建立一種思想市場的基礎。人們使用語言表達不同的思想。歷史上,哲學家呼籲政府不要壓制不同思想的競爭,因為不同思想的競爭能幫助社會選擇一個正確的思想。使用語言從事思想的競爭最終要聽從理性法庭的裁決。就是有理才能服人。暴力不可能決定哪個思想正確。而阻止思想競爭將導致思想和權力的衝突,因為人們只能用暴力阻止思想競爭。這樣,正確的思想就不可能取得支配地位。社會或國家的管制可能出問題。暴力來自一種組織的能力。通常是政府使用暴力。但是,暴力不能決定對與錯。競爭的思想可能判定對與錯。但是,思想的傳播通常沒有組織從中發揮作用。經常是思想家個人傳播思想,因為無人能阻止思想家使用語言。但是,一旦思想被大眾接受,這種思想傾向於正義,因為人們不可能利用強制力來推行這樣的思想。如果一種思想在社會裡廣泛傳播,它通常代表大多數人的願望或利益。思想進步就是社會進步。 人們也在語言通訊過程中實現宗教信仰自由。宗教信仰自由就是宗教信仰表達的自由。歷史上出現的宗教迫害都是使用暴力阻止某個宗教組織或宗教信徒表達自己的宗教信仰。宗教信仰自由意味着人們不得使用暴力,而是使用語言。但是,暴力難以阻止任何一種宗教的發展,因為使用暴力的人難以阻止人們使用語言。使用暴力是短期行為,而使用語言是長期行為。約翰·密爾(John Stuart Mill)說,沒有人會懷疑羅馬帝國時期基督教可能被滅絕。基督教傳播了並且取得支配地位,因為迫害是偶爾發生的,並且各次迫害之間的間隔期很長。人們得以不間斷地傳播基督教。路德推動宗教改革前,人們啟動宗教改革至少20次。迫害總是成功的,除非異端教派非常強大。但是,路德的宗教改革還是成功了。[89] 換言之,歷史上有統治者阻止宗教傳播,但是,最終無人能用暴力阻止宗教傳播。 近代以來,西方國家實行政教分離。這意味着,政府不得使用暴力阻止人們傳播宗教信仰。宗教信仰是個人的事。不同宗教信仰的人群不影響國家的統一,因為堅持不同宗教信仰的人形成不同的社會,但國家的組織基本上不受宗教影響。宗教事業的發展意味着表達宗教信仰的自由。在此語境下,人們只是使用語言。暴力則不得用於干涉宗教信仰自由。人們也不能使用暴力強迫人民信仰某一種宗教。宗教信仰自由只能是一種語言表達的自由。如果說宗教是一種文明,它就是語言的文明。
2. 平等 人類無法通過使用暴力來實現平等。當有人利用暴力來實現社會的經濟平等時,暴力必然意味着一部分人強迫另一部分人屈服。征服者和被征服者之間沒有平等。這至少是政治上不平等。一種不平等取代另一種不平等。人們只能通過語言來實現平等。由於所有人都能使用語言,語言的表述對所有人開放。所以,一切真正的平等都和語言有關。 第一,書籍對所有人開放。由於人類使用語言,他們能利用書籍存儲知識。所有人都能通過讀書獲取知識。獲取知識的人能提升自己的社會價值。於是,他們可能改變自己的命運。這可能幫助他們打破社會等級秩序。例如,讀書人的考試競爭代表着一種平等的原則。行政管理體系中的官員內部有等級秩序,但是,考試做官卻可能是抵消這種不平等的一種矯正方式。在古埃及,謄抄宗教經文的人成為神權政府的高級職員。在古希臘,抄寫法律的人或成為法官。在中世紀,有文化的教士具有較高社會地位。到近代,隨着資本主義的興起,商業活動頻繁。有知識的人從事律師或會計的工作。隨着大機器工業的發展,工程師和企業管理人員擁有較高的社會地位。中產階級的隊伍擴大了,而從事體力勞動的人逐漸成為工作群體中的少數人。由於所有人都能通過語言獲取知識,人們獲得一種爭取社會平等待遇的機會。 第二,法律是一個語言表述過程。雖然法律的背後有強制力,法律體現一種抽象的原則,即不論當事人的具體身份,法律一視同仁。法律就是掌權者和公民的通訊。法律體現一個普遍適用的原則,儘管社會內每個人遇到的情況可能千差萬別或者每個人的情況或身份地位不同。法律依賴一個延長的語言通訊過程。人們制定的法律是為每個人制定的法律。如果沒有法律,強者可能壓迫弱者。有了法律,強者和弱者就不能再依靠個體的力量決定利益的分配。不論出現什麼情況,所有人都能藉助於法律保護自己和自己的利益。法律是立法者跟大眾的通訊過程。這可能是一對多通訊。每個人適用的法律文本都是一樣的。法官根據法律判案時,他跟案件當事人沒有私人關係。他只根據法律針對案件本身進行裁決。用一種統一的尺度衡量類似的案件。這只能在使用語言的情況下出現這種情況。人們實現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所以,在古代雅典的伯里克利(Pericles)曾宣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今天,美國首都華盛頓的美國聯邦最高法院的面牆上也有這樣的文字表述。 第三,選票也是一種語言表達方式。這是一種最簡單的語言表達方式。由於每位選民持有的選票的影響力無差別,這也是人人平等的表現。如果說一個國家內存在不同職業的人,存在不同的族裔群體,存在經濟收入狀況不同的人或宗教信仰不同的人,選票就是象徵所有人平等的標誌。至少它意味人們的政治權利平等。選票是印刷機印製的,而印刷機是個媒介或製造媒介的媒介。人們利用同樣的選票,持有同樣的政治影響力,因為他們使用的語言和語言使用的媒介是一樣的。換言之,由於大家使用同樣的語言,他們使用同樣的媒介。媒介分配給每個人同樣的政治影響力。在前現代,暴力決定一個人的政治影響力。當人類採用選舉決定國家的事務時,他們只能通過語言擁有平等的政治影響力。邁克爾·薩沃德(Michael Saward)寫道,平等的選票創造了一個平等對待的尺度。它象徵平等的公民權和塑造政府的平等機會。[90] 人們只能在語言通訊過程中實現平等。只有所有人都不質疑的平等才是真正的平等。顯然,當人們通過暴力實現平等時,會有一部分人不認可這樣的平等,於是,這樣的平等不是真正的平等。
3.和平 另外,人類只能通過語言實現和平。動物不使用語言,而所有動物的互動就是物理的互動。動物所處的狀態就是一種自然狀態。自然法管制動物社會。動物之間隨時可能爆發衝突。弱肉強食是基本法則。所以,動物世界裡永遠不會有和平。但是,人類可能實現社會或國家內的和平,因為他們使用語言。本作者的推理是,人們使用語言時,能互相作出承諾;作出承諾後,能進行交換。交換就是實現和平的基本方法。而且從哲學意義上說,交換可能是人類社會建立和維繫和平的唯一根本方式。 第一,進行商品和服務的交換時,人們彼此依存。由於互相需要,人們就不會使用暴力進行一次性的掠奪。所以,孟德斯鳩說和平是貿易的自然結果。[91]這實際上就是歐洲歷史上封建社會進化為資本主義社會的根本原因。在封建社會裡,人們互相掠奪財產,包括土地和房產。互相掠奪就是人與人之間的物理互動。互相掠奪時,人與人之間不必使用語言。只要使用暴力就行。如果說,使用暴力時還是需要使用語言,這時的語言並不重要。但是,到了資本主義時代,人們放棄互相掠奪的物理互動模式。語言的互動成為人們的選擇。就是人們可以互相承諾,然後進行交換。交換的人彼此需要,還互相合作,戰爭就不再發生了。或至少掠奪財產的戰爭就終止了。所以,在中世紀,歐洲到處都是領主的城堡,而城堡就是貴族的防禦工事和住房的合二為一的形式。如果人們建立城市,假定這個城市有城牆,這個城市也是一個防禦工事和人們生活與生產活動空間合併在一起的形式。君主們建立國家時也要在各地建構要塞。所以,尼科洛·馬基雅弗里說,君主們建構要塞是一個慣例。[92]但是,到了資本主義商業興起的年代,歐洲人拆除了大部分城堡及各地的要塞,取而代之的是,人們在各地建立商品交換的市場。市場就是勞動分工的表現,而勞動分工是一種合作。所以,伊曼紐爾·康德(Emmanuel Kant)說,貿易的精神無法和戰爭並存。[93] 就人的社會互動而言,戰爭的本質是暴力,而貿易的本質是語言。 第二,使用語言的人類不僅能進行即興的市場交換,也能利用語言訂立長期的或永久性的契約。契約表述合作意志。憲法也如此。這樣,人類可能避免社會內部的戰爭,實現和平。語言和和平的關聯性值得研究。當然,這種關聯性也倒過來反映暴力與戰爭的關聯性。我的推理是,使用語言的人進行互動能建立和平。如果建立和平,他們雙方具有同樣的意圖。他們願意互動。他們建立信任關係。反之,如果雙方處於戰爭狀態,他們通常不使用語言進行正常的通訊。如果雙方在戰爭中互動,這種互動通常是一方強加在另一方身上的。這種互動是另一方主觀上不接受的。雙方之間沒有互信。這樣的互動不是建設性的。雙方不接受彼此共存。所以,和平是雙方的建設性互動,而戰爭的性質則相反。發動戰爭的一方試圖消滅另一方,而和平的雙方接受彼此共存。戰爭中的各方的互動是不可持續的,而和平中的各方的互動是可持續的。在和平狀態中的各方的互動基本上是語言的,而在戰爭狀態中的各方的互動基本上是物理的或暴力的。如果人們制定憲法,他們僅僅鼓勵語言的互動。語言是一個關鍵。易言之,如果沒有語言的互動,人與人可能陷入頻繁的物理互動中。這樣,我們可以視憲法為一個和約,因為和約是人的語言互動。委託制定憲法的人制定憲法就是委託他們制定憲法的人相互之間的語言互動。而且委託制定憲法的人彼此是平等的,因為簽訂契約的人通常是平等的。處在和平狀態的人也彼此平等。而且,處在和平狀態中的人會主動通知對方自己有意維護和平。每個和平的舉措都讓對方知道。而戰爭中的各方經常避免告訴對方自己的各類企圖。人們只能從對方的行動判斷對方的企圖。各方的信息不能正常流動。和平狀態中的人促使各方誠實,各方都是坦率的。而處在戰爭中的各方經常互相欺騙。所以,孫子說,“所有戰爭皆以欺騙為基礎。”(兵者,詭道也) [94] 總之,憲法就是和約,是一種特別的契約,而任何契約都是權利和義務的交換。憲法的本質是人們的權利和義務的交換。一個人享有一項權利,就意味着對他人負有某種義務。在統治者和被統治者之間也如此。統治者獲得統治的合法性,但要為被統治者服務。統治者和被統治者之間的關係不再是鎮壓和反抗,而是互相合作。 第三,如果說部落里的人處於和平狀態,國家中的人需要做出特別努力來實現和平,因為除了家庭成員的關係之外的人與人之間的親屬關係已經解體。語言是人類實現社會和平的基本手段。當然,在人類歷史早期,遭遇親屬關係解體的人建立國家時大多數情況下藉助於暴力或強制力。所以,早期的國家基本上都是專制的。專制的本質是暴力,因為沒有暴力,少數人無法統治多數人。如果國家內各個派別爭奪國家的統治權,暴力競爭是常態。暴力競爭導致內戰頻發。人的生命損失和財富損失不計其數。這就是武裝奪取政權的狀態。語言的作用在於,人們能夠通過使用語言互相協商,訂立協議,用和平的方式競爭權力。只要人們願意按照一個規則競爭國家的權力,就可能實現和平。古希臘人想到了抽籤選拔掌權者。伊尼斯說,在古希臘,人們從每個部落抽籤選出50人每月輪流擔任公職,組成500人理事會的常設委員會。抽籤選舉保證民權平等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而500人議事會和法庭成為基層的管理機構。[95] 其本質是,由於人類使用語言,他們能制定各方接受的規則,於是,能夠進行和平的競爭。只要能進行和平競爭,競爭的結果就不是一方消滅另一方,而是各方展示一種能力,一種社會和國家需要的能力。這就是說,一旦語言介入人與人之間的互動,一切都變得具有建設性,暴力的或物理的互動變成了和平競賽。在古希臘時代,各個城邦國家頻繁發生戰爭。史詩般的伯羅奔尼撒戰爭就發生在古希臘時代。但是,將戰爭轉化為和平競賽的也是古希臘人。那個時期,三個城邦國家的國王簽訂契約,規定每隔四年舉辦一次奧林匹克運動會。後來,所有的希臘城邦都簽署了這個契約。雖然比賽的項目大多數都是戰爭的行為,體育比賽跟戰爭已是兩種不同的概念。騎馬、射箭、標槍、擊劍都是從戰爭行為轉化而來。著名的馬拉松長跑起源於伯羅奔尼撒戰爭中的一個歷史情節。但是,體育比賽只是展示人們建設社會需要的體質和其積極的精神面貌。象棋更能說明問題。象棋模仿戰爭。但是,象棋比賽其實是一種語言表達。瑞士語言學家索緒爾(Ferdinand de Saussure)曾指出象棋和語言的關係。[96] 象棋將戰爭轉換為智力競賽。選舉就是將武力競爭國家權力轉換為自我推薦的國家治理能力的競賽。選舉就是一種語言表達。選舉成為超越內戰實現和平的一種方法。輪流執政就是執政機會的交換。當兩個政黨競爭國家權力時,承認所有政黨都有執政機會,就是獲得多數選票的政黨執政,即不同政黨在不同時期輪流執政,人們避免了武裝奪取政權的戰爭狀態。英國歷史上出現過一個“長期國會”的現象。國會議員利用其掌握立法權的機會制定法律,規定其永遠執政。“長期國會“的出現可被視為一種憲政危機或類似的危機。但是,英國政黨後來選擇輪流執政,從此國內再無內戰。[97] 4. 民主 自從人類開始使用語言以來,他們已能夠表達自己的集體意志。動物從來都不可能表達自己的集體意志。如果說一些動物可能採取集體行動,那完全出於動物的本能。人類當然能採取集體行動,但是更重要的是,人類能進行集體語言通訊。民主就是一個集體語言通訊過程。沒有這個集體語言通訊,人類就只能接受專制統治。然而,由於人類使用語言,他們就可能利用媒介。媒介支持集體語言通訊。這是人類社會形成民主制度的根本原因。 第一,街頭的和平示威其實是一種民主形式,因為它構成人民和政府之間的一個集體語言通訊過程。社會的發展為人民表達自己的意志提供了各類媒介。於是,人民得以舉行街頭的和平示威。這當然是在工業化的社會裡才出現的。在農業社會裡,大多數人分散居住在鄉村。鄉村缺乏語言通訊的媒介。鄉村的道路不多。村莊甚至彼此隔絕。農民的生活和生產共同體是一個又一個的采邑。農民從來不舉行示威遊行。如果農民對社會不滿,可能的反應是暴動。如果暴動也是一種意見的表達,這不是語言的表達。正如蘇格蘭的約翰·米勒(John Millar)所言,在大型王國里,在廣泛的鄉村分散居住的人很難有能力強烈表達他們的意願。居住在彼此相隔遙遠的小村莊裡的人沒有好的通訊手段,結果遭受政府暴政影響的人很少互相影響。[98] 工業化社會的來臨改變了一切。工業化的結果是城市化。城市的發展導致大量人口在城市集中。城市就是語言通訊的媒介。城市的街道和廣場也是語言通訊的媒介。報紙雜誌的出現也強化了公民之間的語言通訊。人與人之間的互動更加密切。示威遊行開始出現。研究者從有案可查的各類社會運動中發現,歐洲人從1848年開始舉行街頭的和平示威。據說,在1848年革命的第一個月裡昂的市民舉行了八次示威遊行。[99] 後來,甚至居住在鄉村的農民也會開着拖拉機到城市去舉行示威遊行,因為在鄉村的人缺乏城市化環境提供的媒介。示威遊行是語言和媒介互動的產物。 第二,和平示威通常是一部分人與政府的互動。人民中一部分人表達意見。有時,人們需要全體人民表達意見。民意調查通過抽取樣本的方法反映人民的意見。樣本是推定的民意的媒介。就是少數人均衡地代表人民發表意見。有時,這是對政府與民眾的互動的一個重要的補充。原因是,在政府與人民的互動中,雙方之間的語言表達之通訊結構不對稱。政府與人民通訊時,政府機構和官員是媒介,進行一對多通訊,而人民與政府通訊需進行多對一通訊。這需要另外特別設計的媒介。民意調查的樣本就是這樣的媒介。但是,這和民眾舉行會議表達意見沒有本質區別。弗蘭克·紐波特(Frank Newport)爭辯說,在很多方面民意調查就是鎮廳會議的延伸。舉行鎮廳會議時鎮民發表市鎮管理的意見和看法。人們聚在一起發表意見的市鎮會議的理念跟美國一樣古老。作為擴展的鎮廳會議的民意調查的理念是很新的觀念,但沒有絕對的不同。[100]事實上,街頭的示威遊行也是一個露天的移動的群眾集會。民意調查是民眾會議的一個翻版。但是,民意調查也有其自身的特點。它用樣本當媒介。它有概率論的支持。所以,新聞媒介、研究機構和政府等都能從事民意調查。米格爾·德·塞萬提斯的名著《唐·吉可德》裡描寫商人驗貨時只抽取一個樣本。商人說,只抽取一個小小的樣本,我就能判斷整批貨物。[101] 樣本就是一個媒介。就是整全的表達形式利用部分表達的形式實現表達目的。一部分人表達的意見就是全體人民表達意見的媒介。在人類組成國家這樣一個大規模共同體內,全體人民表達意見的確很困難。但是,由於所有人都使用同樣的語言,一個媒介有時就能代替所有人的表達,儘管這種表達展示的意見是近似的意見。由於人類使用語言,來自各個角落裡的人通過媒介的作用也可能展示一種無可估量的力量。不管國家的領導人怎樣看待民意,民意調查代表大範圍內的一種民意的存在,而且能展示多數人的一種意見傾向。人們不需要走上街頭表達自己的意見也能夠通過民意調查表示自己的意見。通過民意調查表示的意見也可能被納入政策的制定過程。[102] 第三,從人民和掌權者通訊的結構看,民主制度要求的通訊結構是獨特的。民主制完全依賴這樣的語言通訊過程,而專制制度不一定依靠這樣的通訊。掌權者和人民通訊時,他依靠政府或行政系統,而人民沒有自己的類似組織。人民內部沒有執行命令的組織。他們僅僅發表有關國家管理的意見。他們與掌權者的通訊的重心偏向於多對一通訊。媒介不可缺少。過去的思想家考慮多大的國家規模適合採用民主制。他們認為民主制適合小規模國家;君主制適合中等規模的國家;而貴族制適合大規模的國家。孟德斯鳩持有這個觀點。[103] 孟德斯鳩沒有考慮到媒介。由於人類能進行人鏈式語言通訊,他們委派自己的代表發表意見。人們建立代議制。如果說在大規模國家內只能實行貴族制,貴族並不具有代議功能。但是,一旦國家實行普選,選票延長通訊的距離,因為選票代表一種大範圍的集體意見表達方式。民意代表也成為一種媒介。選票是物媒介,而民意代表是人媒介。沒有人媒介,物媒介也無法發揮作用。例如,代表候選人需要競選以便於人民從中挑選滿意的代表。競選的綱領就是試探性的民意表達。如果沒有候選人先試探表達民意,選民無法表達任何民意。所以,候選人是選民表達意見的媒介。候選人是選民進行的人鏈式語言通訊過程中的一個環節。如果需要將各個選區的代表候選人的意見統一起來,並且將各地的具體意見綜合起來,政黨就會出場。政黨或許就是各地代表候選人表達一種綜合性的意見的媒介。如果政黨的競爭導致形成執政黨並組建政府,政府領導人就是人民表達意見的媒介。政府領導人有時就是表達由人民組成的國家的意志的媒介。民主制度就是使用語言的人類利用各類媒介發表意見的機制。民主就是一個語言通訊過程。 總之,實施民主需要使用語言和利用各類媒介。這些媒介可能非常複雜。實施專制或專政可能不需要使用語言。也可能不需要使用媒介。統治者可能直接使用暴力維護自己的統治。所以,民主的本質是語言,而專制的本質是暴力。這不是說專制的統治者永遠不會與人民通訊,而是說統治者最終所依賴的是暴力。在民主制度下,掌權者依靠人民的支持,而人民的支持基本上就是民意的表達。民主就是人民利用語言來組織和管理國家,而專制則最終單方面地依靠統治者手中的強制力。 5. 正義 研究者也需要研究語言和正義的關係。如果我們假定在動物世界裡不使用語言的動物永遠無法實現正義,而在人的世界裡人類能夠實現正義,那麼,使用語言的人是怎樣在人類社會裡實現正義 的?本作者的看法是,通常,人們所說的正義歸根結底就是國家內部物質利益分配的正義。實現這個物質利益分配的正義需要一個程序。這個程序是個延長的語言通訊過程。人類在一個延長的語言通訊過程中實現正義。人類在長距離語言通訊過程中實現正義。人們無法在短距離語言通訊過程中實現正義。在封建主義時代,統治者很少跟民眾通訊。統治者只在統治集團內部通訊。統治集團內部形成共同利益,但是,統治階級跟被統治階級之間沒有形成共同利益。近代資本主義社會興起後,形成了大眾社會。政府需要管理大眾社會。公共輿論變得重要。政府不再像過去那樣頻繁地使用暴力進行統治。民主制興起。政府需要考慮普通人的利益。所有人的共同利益開始成形。加上包括報紙在內的大眾傳媒的發展,公共通訊延長通訊距離。人們已可能實現利益分配中的正義,因為通過延長語言通訊距離後在大範圍內實現利益分配能避免掌權者捲入利益衝突。換言之,在所有人都能表達意見的過程中實現利益分配傾向於公正。進而言之,人們將公開辯論利益分配的問題。公開辯論就是所有人都能參與的一個過程。所有人都能發表意見。政府需要照顧所有人的意見。這在一定程度上導致實現正義。 這個推論其實涉及政府工作的幾乎所有方面。如果政府委任官員,可能就需要設立一個委任官員的程序。什麼樣的官員適合擔任什麼職務需要考慮的可能不僅僅是某個候選人的能力,而且還要考慮該候選人的賢德。沒有賢德的官員不可能保證利益分配的正義。委任官員時的程序就很重要。設定這個程序就是保證上級的監督或人民的監督。在中世紀,國王任命官員可能就沒有多少嚴格的程序,因為封建君主不受人民監督。沒有利益分配的正義。但是,到了近代資本主義時代情況改變了。由於語言通訊距離延伸,形成了大眾社會。政府面臨大眾社會的壓力。民眾能夠針對公共事務發表意見。正如馬歇爾·坡(Marshall T. Poe)看到的,在近代歐洲手寫書稿的時代君主和教士壟斷了寫作和閱讀而且他們能夠一開始利用文本作為控制的工具。在以後的印刷的時代,他們的壟斷被打破,而且基於這個壟斷的工具被摧毀。政黨、告白者、地區、城鎮、階級、商業利益者、基爾特和所有其他人現在可以說話了。[104] 政府面臨民眾的壓力。掌權者需要利用國家機器為大眾服務。如果他們不能為大眾服務,他們可能被革命者委任的官員取代。如果說過去的掌權者為君主服務,現在的所有掌權者為國家服務。有些掌權者是政治家。他們可能是革命領導人委任的。革命領導人代表民眾的利益。委任這些官員包括一個長距離語言通訊過程。低級的行政官員也需要委任。委任這些行政官員也包括一個長距離語言通訊過程。以後,革命領導人變成第一執政或總理或總統。掌權者延攬的官員成為公務員。1854年英國建立現代文官制度。公務員或許不再效忠以前的君主,而是效忠國家。至少,政府的官員不再受僱於君主,而是受僱於國家。在馬基雅弗里的時代,掌權者可能不顧道德,而在現代國家裡掌權者要講道德,因為他們受到民眾的監督。官員的就職受到民眾的審視和監督,因為他們的委任處於一個受到公眾監督的程序之中。這個程序是一個延長的語言通訊過程。 政府施政也要遵守各種各樣的程序。使用語言的人能延長語言通訊的過程。於是,他們能夠設定各種各樣的程序。例如,立法機關制定法律需要遵守程序。立法機關舉行會議需要遵守程序。立法機關解散重新大選需要遵守程序。行政機關的管理需要遵守特定的程序。下級機關做出的決定可能需要上級機關的批准。這也是一個程序。程序就是保證上級的監督或人民的監督。這也是正義。這就是程序正義。程序正義的最終目的是保證分配正義,但是,程序正義可以脫離分配正義,因為首先要保證的是程序正義。換言之,分配正義不一定依賴一個延長的語言通訊過程,而程序正義依賴這個過程。如果人們選擇先實現分配的正義,他們是無法達到這個目的的,因為分配正義依賴於程序正義。滿足一部分人的利益的分配會遭到另一部分人的反對,除非這個分配方案有其理由。這樣的分配可能不會持久,因為持久的利益分配方案必須是所有人都能接受的方案。如要所有人接受這個分配方案,需要經過一個公平的程序。所以,公平的程序導致分配正義。程序正義的實質就是公開性。延長的語言通訊過程保證程序具有公開性。公開性意味着公眾的監督。公眾不可能以權謀私。所以,傑瑞米·邊沁說“公開性是正義的靈魂”。[105] 例如,在今日西方國家,一旦有人披露民眾的請願,民主制保證公開性。鑑於此,民眾可能將官員濫用權力的事情曝光,而議會可能彈劾濫用權力的官員。所以,貝特蘭·羅素說,政府無法通過恫嚇、偽造選舉人名單或其他類似方法保證自己永久執政。結果是民主國家的政黨政府“讓掌權的政治家成為整個國家幾乎一半的人口充滿敵意的批評的對象。這令他們不可能從事若非如此就傾向於從事的許多犯罪。” [106] 換言之,設定一個程序意味着一些人制定程序,一些人遵守程序,一些人監督程序。這樣,分配的非正義就不可能發生。 司法審判也有程序。而且這樣的程序更加嚴格。這樣的程序一律公開,接受公眾監督。或許,一個行政管理的程序不向社會公開,因為這是一個內部遵守的程序。但是,司法程序適用於來自體制外部的當事人。司法程序不僅接受內部的監督,而且接受外部的監督。例如,政府或許不會公布施行一項行政管理程序的結果,但是政府一定公布執行一項法律程序的結果。通常,政府公布一項司法審判的結果。法律的性質決定必須保證有這樣一個程序。而法律則是一個長距離語言通訊過程。設立這個長距離語言通訊過程必然依賴媒介。沒有語言與媒介的互動就不會有法律。原因是司法審判涉及立法者與民眾的語言通訊以及法官或法庭與公眾的通訊。具體而言,法官與雙方當事人討論糾紛或指控。法官代表立法者跟當事人通訊。有關的通訊就是一個延長的語言通訊過程。孟德斯鳩說,國家的法官不過是宣讀法律用詞的嘴巴。[107] 這樣的長距離語言通訊必然導致接受公眾或社會的監督。一項司法審判有時要接受整個國家的民眾的監督。如果一項司法審判受到了公眾的高度關注,媒介可能發揮關鍵作用。如果所有的國民都關注一個司法審判,傳遞信息的媒介可能立刻走到公共事務討論場所的中央。報紙曾經經常扮演這個角色。我的意思是說,在近代歐洲,報紙曾經是協助公眾監督司法程序的重要媒介。只要人們能夠進行書面語通訊,他們就能傳遞詳細的或大量的信息。舉行一項司法審判時,報紙可能進行大量報道。這導致英國哲學家和法學家傑瑞米·邊沁直指法庭審判當事人的糾紛或指控時,報紙成為另外一個監督法庭的代理人。法庭對案件做出審判,報紙也對法庭的審判進行審判。法官是審判員,報紙寫稿人也是審判員。如果法官的審判不公,報紙寫稿人是審判法官的審判員。邊沁還設想了報紙的如下功能:受理起訴和指控;受理反駁和辯護;受理、編輯、收集和儲存證據;受理、審判和宣讀原告和被告的論點;形成決議和判決;表述判決和決議;給判決書加蓋印章;分發判決書;根據判決及決議予以執行。[108] 因此,法官審判案件時,也要估計公眾對自己的監督。公眾通常公正無私。所以審判傾向於公正。所以,邊沁說,法庭審判案件時,還有一個公眾輿論的法庭或委員會,而這個法庭或委員會成為一個司法機構。[109] 本作者的看法是,監督來自一個延長的語言通訊過程,而報紙有時就是支持這個延長的語言通訊過程的媒介。當然還有其他媒介。這裡不再贅述。總之,媒介幫助人類實現他們所需要的互動。有時這樣的互動甚至能夠幫助人類實現正義。 餘論 本作者將暴力和語言視為兩個對應的哲學概念。暴力體現自然的力量,而語言體現人的力量。如果說人類最初處在一個自然狀態中,沒有親屬關係連接的人相遇或許在很大程度上會捲入物理互動中。人與人之間隨時可能爆發暴力的衝突。如果說後來地球上出現了人類的原始社會,這個社會就是按照親屬關係的原則形成的社會。由於人類依靠直接的血緣關係形成一個社會,這個社會是個小規模社會。只有人類開始使用語言以後,特別是使用書面語以後,人類才能形成大規模社會。這就是說,本作者假定,自從人類開始使用語言以來,他們不斷利用和開發媒介。媒介延長人類的語言通訊的距離。人們在更大範圍內通訊和互動。人們形成更大規模的社會。由於這個社會裡人口變多和人們占據的地理空間擴大,人與人之間的血緣關係淡化。語言瓦解了親屬關係。而使用同一種語言的人形成更大規模的社會。 於是,本作者的觀點是,如果說在更大規模社會裡家庭內部的親屬關係無法成為形成規模巨大的社會的基本條件,語言成為形成這個規模巨大的社會的基本條件。於是,人與人的語言互動成為形成這個社會的基本形式。語言的互動又是幫助人們擺脫由於親屬關係不在大規模社會中發揮作用後可能出現的人與人之間的物理互動(如暴力衝突)的唯一可能途徑。換言之,如果我們假定在一個沒有親屬關係奠定大規模社會形成的基礎的情況下,人與人之間的互動有可能是一種物理的互動,而每一次的語言的互動可能就是人類避免落入物理互動的方式。增加語言互動的機會就是減少物理互動的機會。人類因此形成自己的文明社會。 形成文明社會的基礎就是語言通訊,就是所有人和所有人的語言通訊。由於從事這樣的語言通訊時對所有使用同樣語言的人開放,人們形成一個規模不斷擴大的社會。語言通訊的距離不斷延伸,因為規模不斷擴大的社會需要這樣的語言通訊過程。不斷延伸距離的語言通訊需要媒介的支持。人們充當他們自己通訊的媒介。他們進行人鏈式語言通訊。物質材料也成為通訊的媒介。文字的出現就是利用物質材料當媒介進行通訊的結果。人的社會行為有時也成為人類語言通訊的媒介,因為人的社會行為能傳遞信息。特別是在語言通訊失效情況下人的行為通訊具有重要意義。人類的集體意識則促使人們在相互理解的情況下加強彼此之間的語言通訊。集體意識也是一種媒介。 由於人類使用語言時,語言和媒介會相互作用,人類通過語言的互動形成文明社會的進程已不可逆。而人類的每一次語言互動就成為避免物理互動的方式。人們在自己的文明社會裡索取和提供信息要進行語言的互動;人類解釋知識、價值觀和公共事務以便於所有人都能夠形成組織自己的文明社會或國家的一致看法需要進行語言的互動;人們互相表示態度以確保社會公正或互相合作或照顧所有人的利益需要語言的互動;人類互相做出承諾以便於彼此合作需要語言的互動;為了組織國家而由一部分人發布命令和另一部分人服從命令也需要語言的互動。這些語言的互動讓人類從物理的互動中擺脫出來。社會的組織完全依靠語言。 如果說人類形成文明社會或國家必然會有人成為管理者和被管理者或統治者和被統治者,確保自由、平等、和平、民主和正義的手段也是語言。人類只能在語言通訊過程中真正實現自由、平等、和平、民主和正義。說到底,一切可持續的自由只能是語言表達的自由;一切真正的平等都只能是藉助於語言實現的平等;一切持久的和平都是人們通過語言進行交換的結果;真正的民主就是一個集體語言通訊過程;人們在延長的語言通訊過程中實現正義。人類不可能藉助於暴力實現自由、平等、和平、民主和正義。 如果有人認為發展生產力是形成自由、平等、和平、民主和正義的社會的根本條件,本作者持有不同看法。人類發展生產力當然是為了提高自己的生產能力從而改善自己的生活,但是發展生產力也會提高某些人類社會製造破壞力巨大的尖端武器。人們開發尖端武器就是準備進行巨大規模的或烈度更強的物理互動。發展生產力不一定直接導致實現自由、平等、和平、民主和正義。固然,發展生產力的主要目的是改善人們的物質生活,但是生產力不能替代人類社會的組織。人類社會的組織取決於人與人之間的互動。物理的互動無法幫助人類建立自己的社會。只有語言的互動才是人類建立自己的社會唯一方法。 因此,本作者相信,如果人類通過語言互動從物理互動中擺脫出來是一個進步,本作者根據政治哲學的思路提出的有關人類社會演化的所有說法或觀點歸根結底就是語言進步主義。人們在語言通訊過程中建立自己的社會,以及人們在使用語言過程中實現社會的進步。人類社會的一切進步都是人類自己使用語言的結果。一切人類文明史都是人類在使用語言的情況下創造的歷史。一切人類文明史都是語言史。暴力無法推進社會的進步。如果有人認為能夠通過使用暴力來改造社會,人類就陷入物理互動的困境中,其結果必然是一個社會輪替另一個社會,而鮮有實質進步。換言之,社會的進步來自於人類使用的語言。看看人類使用語言的同時必然要利用媒介就能說明這一點,因為在語言的要求下媒介又在一切方面建構社會而且促進社會進步。國家就是一切媒介合併形成的一個實體。而媒介的出現又歸因於語言。人類社會演化或人類社會文明進步的整個過程皆起因於語言。 注釋: [1] 弗里德里克·恩格斯的研究證明,北美洲印第安人的一支易洛魁人建立的最大部落叫切諾基,人口有26000人。見Frederick Engels, The Origin of the Family, Private Property and the State (New York: International Publishers, 1972), 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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