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理论106:民主体制决定的是决策过程而非具体专业政策 Ming Cheng 有人拿群众缺乏专业知识来批判民主,完全是可笑的事情。 科技, 包括社会科学发展迅速,在目前的世界上,没有人是全才。任何人在多数领域中都是外行。 甚至任何领域之中,都没有人能具备全面的所有的知识。 民主体制的建立者们早就认识到这一点,所以,民主体制决定的是决策过程而非具体专业政策。 而正是在民主体制下,专业精英们在专业政策的决定过程中, decision making process, 才有了充分的发言权。 相反的是,在没有言论自由和忽视程序正义的专制制度下,外行领导专业的笑话层出不穷。比如说,老毛在文革中下令工宣队进学校管理教授。今天,非公安非律师出身的主导政法部门也是常见的现象。 民主强调的是程序正义。程序正义保证了在专业的政策和法律的决策过程中精英的作用。 实际上,立法的国会多数是律师出身。 最高法院的大法官则无一不是精英中的精英。程序正义其实不但保证了决策过程的合理和民众的民主参与,还要体现专业决策过程中的专业保证和决策过程的可操作性。 比如在中学修建体育馆缺乏经费,想通过增加学区居民的税收来征集,这涉及到全体学区居民的切身利益,所以必须由全体学区居民投票来直接决定。 但是,有关国防,外交中等等专业政策的决策过程,大多数情况下显然不能都让民众直接投票。而由民众授权的机构在程序正义的原则下决策。我在以前就说过,民主政治在操作层面上其实是精英政治。 同时,程序正义依然给予了民众最终的决定权。任何重大问题,最终都可以要求民众公投。 当然,民众公投代价太大,一般不会举行。事实上,4年一次的总统选举,就是一次表达全民意志的一次民众公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