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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话说离婚 (三) |
| 观念的进化速度是不一样的,性观念的进化远远快过离婚观念的进化,加上离婚的代价很高(其实滥性的代价更高,只是不太看得见而已),很多年轻人选择恋爱同居,而不是恋爱结婚。有些人虽然没有结婚离婚的记录,但有过性关系的人很多。面对这样的人,我们能说离过婚的人比他/她们更有问题吗?我们所能看到的,只是一个字面上完整地苹果而已,字面之下,体无完肤,实在没有什莫理由认为这些人更成熟,能靠谱。离婚的人至少见证过自己的爱情,忠实于自己的内心,懂得放手和重新开始。在诚实和面子之间,人们的选择有时候很迷茫。 如果对一个人感兴趣,有好感,适当的了解过去是必要的,但把离过婚的人列为次等是不客观的。离婚只是在婚姻上的一个不成功,是个选择错误,大多时候和好坏不搭界,尤其结婚发生在30岁之前,最简单的办法是了解相处试试看。 如果有了孩子,离婚就变得复杂和艰难。很多中国人不离婚是为了孩子,而很多西方人恰恰离婚是为了孩子。婚姻里是一场百味人生,最根本的是男女双方的感受投入和付出,如果婚姻已经死亡,仅仅是为了孩子在一起谈何容易,正所谓“皮之不存,毛将安附”。名存实亡的婚姻是耗人的,使人消极,因为无助无希望而伤心,甚至苦毒刻薄。这样的环境能对孩子有多大的益处?真的还不如放手,至少孩子不至于在阴霾的家庭氛围中成长,进而也对婚姻产生怀疑和错觉。 但这绝不是说离婚是件好事情,无论如何是个失败,而且是个代价很高的失败,应该竭力避免。 “宁缺勿滥”是第一个原则,不能为了结婚而结婚。年龄大了,身边的人都结婚了,父母着急抱孙子,太空虚寂寞。。。,凡此种种,都不是结婚的理由。结婚的理由就只有一个:找到了合适的人,有相守一辈子的感动。其次婚前要有一定的相处时间,“闪婚”是很危险的。恋爱时期的人都不自觉的有一定的表象欲,尽量把好的一边展现出来,如果了解相处的时间短的话,不可能彼此有深入的了解,很容易被一些肤浅的印象或是表现而迷惑,从而误入婚姻。而且双方开始相处,有一定的新鲜感,尤其是两个个性有差异的人,刚开始会很有感觉。其实这种感觉是经不起时间和事件的打磨的,而且有些人“演戏”的功夫颇深,装个一年半载,尤其是半载并不难,所以一定的相处恋爱的时间,两年左右比较合适,太长了有时候反倒没法步入婚姻的殿堂,因为没有婚姻的约束,双方有可能会放弃原本可以通过努力而成功的姻缘,人都是有惰性的。还有一个婚姻失败的很重要的因素就是所谓的“互补”,它是听起来很不错,但绝对误导。俗话说: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互补在工作中或许有帮助,不同的思维和侧重点可以使设计和功能更加全面或是强化,但在婚姻中则不然,相近的思维和观点有助于彼此的沟通和理解。最后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应该坚持“门当户对”,至少是参考这句老话。相似的经历和家庭背景下长大的人很容易有相同的人生观和价值观,还有生活习惯,这些在婚姻中作用是巨大的,决定了婚姻的质量和走向。最最后,就是刚出校门的人不要着急结婚,尤其是如果恋爱的对象已经在社会上有比较长的时间。让自己也积累一些社会经验,而后再决定对方是不是适合自己。 总之,爱情是甜蜜的,婚姻是甘苦参半的,离婚是苦涩的,但离婚的人不一定不好,应该具体人具体看。 写到此想到一个好朋友A,她人非常的聪明,也很漂亮,研究生毕业,非常的有前途,毕业前被一个研究所的年轻人B看上。B业务上很强,也很勤奋,在同龄人中算是出类拔萃的,家在农村。B个子很低,而且个性其实非常古怪,但平时很能克制,也会装,根本看不出,在科室里以少年老成著称。开始A并没有看上B,只是碍于情面没有直接拒绝而已。但B很会处理一些事情,比如说经常给A买些实用的衣物,表现的很稳重,很有耐心。加上B在事业上的确有实力,A刚毕业不久,喜欢有才能干的人。一来二去,大概相处了5个月左右就结婚了。一结婚B就原形毕露,原来是个非常自私,脾气超大,刻板加萎缩的男人。但说什莫都晚了,加上A的个性很好,很能忍耐,没有立即离婚。而后出了国,一晃就是好多年。期间两个人日子过得很蹩脚,无奈在国外,只能在一起熬着。看在一双儿女的份上,A一直隐忍退让,B其实也想改善,无奈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加上城乡差别,最后还是离了婚。离婚后的A说:结婚是她犯的最大的错,如果时间能倒流,她情愿一辈子没有遇见过B,就是一辈子不结婚也甘心。而离婚是她做的最自豪的一件事,这麽多年头一次对得起自己,让自己的心自由。如今A虽然已经不年轻了,青春不再,但心情不错。看着她很高兴过着自己想要的生活,有谁能说离婚是个错呢?她说的最多的就是:如果一个男人不孝顺,尤其是对自己的母亲不好,就绝对不会对老婆孩子好。 相爱容易相处难,结婚不容易,离婚难。但只要是真心,只要坦率,结婚离婚都没错。祝福天下的有情人都成眷属,也祝福王若雷和丁文洁,还有所有百里挑一,和谁能百里挑一上的年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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