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对歌曲通俗唱法的探索始于一九八三年。开始仅出于一个好奇的想法--为什么流行歌曲会很快地被众多的人所接受?由于自己思想上对原来传统声乐的热爱和推崇以及脑海中存在着对我国三、四十年代流行歌曲的轻视,所以,我当时认为港台流行歌曲不过是上海三、四十年代流行歌曲的延续而已,它迎合于小市民的口味。只感到邓丽君的歌声矫揉造作;又觉得欧美歌手的某种沙哑唱法使人无法忍受,并嘲笑其为“痰卡在喉咙里的声音”。同时,从另一个角度来看问题又不得不令我加以反思:群众喜闻乐见的艺术形式都有它内在的魅力和藉以发展的生命力。作为从事声乐工作多年的我,是否站到了群众的对立面去了?某种直觉又告诉我,流行歌曲将会风靡内地音乐舞台。而我自己是否对流行歌曲存在着偏见和无知?为此,我开始了对流行歌曲唱法的认真研究。
由于自己是以传统声乐出发点去研究流行歌曲唱法的,其过程中离不开“共鸣”、“音色”、“技巧”的概念。对那些流行歌手的唱法总是不能苟同,无法产生好感,能认可的港台歌手实在少得可怜,例如:费玉清、蔡琴、奚秀兰和齐豫等。欧美歌手中有芭芭拉.史翠珊、娜娜.莫斯科丽和乔治.麦克尔(早期)等。认为这些人还有点那么个“意思”。直到一九八六年,我听了第一张惠特尼.休斯顿的唱片之后,才使我对流行歌的认识有了“茅塞顿开”之感--原来流行歌曲有音色、有高音、有技巧、有力度。有意思的是我这个搞了几十年声乐研究的人,竟然无法理解这位黑人女歌星的声音是如何发出来的?从那时起我不得不承认:唱流行歌是需要方法的,而且这种方法是属于流行音乐自己的,它有自己的发声“套路”,更有它自己的审美标准。从那时起,我对流行歌曲所抱的一些不正确看法,起了根本的变化。
惠特尼.休斯顿改变了我对流行唱法的观点、但还没有对这门歌唱形式“动情”。真正让我转变的是赛琳.迪昂和皮波.布莱森,他俩在一次奥斯卡民奖仪式上演唱的“美女和野兽”。我的心灵之火从此被点燃了,他俩的演唱,无论从技巧、音乐感觉都可以和传统声乐媲美,它并不只是商品,它是艺术,我为其折服了......。“投入”是多么重要,“投入”使我跳出了传统声乐的框架,“投入”使我发现并钟情于音乐世界的另一广阔的领域。
流行音乐,无论是音乐形式还是演唱方法,都有一个属于它自己的美学范畴。要正确的认识它、理解它,必须要在观念上有一个根本的改变。从那以后,再听邓丽君不再认为她是矫揉造作。她的歌声之所以能得到听众的普遍赞扬是和她细腻、深情的演唱风格分不开的。尤其她那一流的乐感,至今还很少有其他港台歌手能和她匹敌。同时,撇开了对某些声音的成见去听肯尼.罗杰斯,麦克尔.波顿的歌声,能感受到他们细腻而又粗犷的感情力量,深遽的音乐内涵。爱屋及乌,沙哑声渐渐变得并不那么可憎了,甚至促进我对这种声音去作了专门的发声研究。
笔者化了四十多年对传统古典声乐的演唱进行探索和研究,终于初步找到了它规律,并已出版了《声乐实用指导》一书,书中也有过少量有关通俗唱法的论述,但感到仍是肤浅的,我只是意识到了欧美流行唱法的某些基本原理和概念。还无法“制造”出这类唱法的“产品”,在《声乐实用指导》出版四年后的今天,我终于能 “制造”出这种唱法的“小样”。按理说现在动笔写一本专门的有关流行歌曲唱法的著作,似乎还早了一些,也似乎大胆了一些。(到目前为止,还未见过专门论述这种唱法的声乐著作)但一个人闭门造车总不如众人一起来“共同努力”的力量大。卡拉OK演唱形式的广泛普及,推动了歌迷队伍的日益壮大,歌迷们的欣赏水平越来越高。歌星们也迫切希望更新唱法,提高演唱层次,以期继续得到歌迷们的拥戴。梦想成为歌星的年轻人大有人在,他(她)们也希望通过有效的方法指导,来实现自己的梦想。即使是那些毫无“梦想”的歌唱爱好者,他们在卡拉OK一展歌喉时也力求动听,让自己的感情能得到充分表达。再看看业余艺术学校如雨后春笋,流行歌曲的磁带及CD几乎已和时装及美容用品一样,成了生活中精神文化的一种必需品。而歌唱方法也自然成为嗓音的“化妆品”。因为唱得好所带来的已不仅是精神生活上的陶冶,也具有类似于美容和时装所带来的自尊心的满足。
鉴于目前流行音乐有广阔的市场,也有浓浓的艺术气氛。笔者认为应该因势利导,如同引进国外的先进科技一样,吸收它们的先进唱法,做到洋为中用。我们自己不仅应该有流行歌曲的艺术精品,还需要世界一流的通俗唱法的顶尖市高手。中国在通俗唱法的领域中人才资源充实,港台唱法已远远不能满足内地的需要,我们也必须开拓新路,不断发培养新人。
为了我国的通俗唱法水平能尽快发和世界先进水平接轨,为此,我微薄之力,在繁忙的教学之余,将我研究的心得奉献给我的同行和爱好者。由于研究时间仓促,对流行唱法的认识还不够广泛和深入。但愿这本书能引起更多的有志于通俗唱法研究的朋友的共同兴趣,共同发展。这是笔者写出这本书的初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