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者對歌曲通俗唱法的探索始於一九八三年。開始僅出於一個好奇的想法--為什麼流行歌曲會很快地被眾多的人所接受?由於自己思想上對原來傳統聲樂的熱愛和推崇以及腦海中存在着對我國三、四十年代流行歌曲的輕視,所以,我當時認為港台流行歌曲不過是上海三、四十年代流行歌曲的延續而已,它迎合於小市民的口味。只感到鄧麗君的歌聲矯揉造作;又覺得歐美歌手的某種沙啞唱法使人無法忍受,並嘲笑其為“痰卡在喉嚨里的聲音”。同時,從另一個角度來看問題又不得不令我加以反思:群眾喜聞樂見的藝術形式都有它內在的魅力和藉以發展的生命力。作為從事聲樂工作多年的我,是否站到了群眾的對立面去了?某種直覺又告訴我,流行歌曲將會風靡內地音樂舞台。而我自己是否對流行歌曲存在着偏見和無知?為此,我開始了對流行歌曲唱法的認真研究。
由於自己是以傳統聲樂出發點去研究流行歌曲唱法的,其過程中離不開“共鳴”、“音色”、“技巧”的概念。對那些流行歌手的唱法總是不能苟同,無法產生好感,能認可的港台歌手實在少得可憐,例如:費玉清、蔡琴、奚秀蘭和齊豫等。歐美歌手中有芭芭拉.史翠珊、娜娜.莫斯科麗和喬治.麥克爾(早期)等。認為這些人還有點那麼個“意思”。直到一九八六年,我聽了第一張惠特尼.休斯頓的唱片之後,才使我對流行歌的認識有了“茅塞頓開”之感--原來流行歌曲有音色、有高音、有技巧、有力度。有意思的是我這個搞了幾十年聲樂研究的人,竟然無法理解這位黑人女歌星的聲音是如何發出來的?從那時起我不得不承認:唱流行歌是需要方法的,而且這種方法是屬於流行音樂自己的,它有自己的發聲“套路”,更有它自己的審美標準。從那時起,我對流行歌曲所抱的一些不正確看法,起了根本的變化。
惠特尼.休斯頓改變了我對流行唱法的觀點、但還沒有對這門歌唱形式“動情”。真正讓我轉變的是賽琳.迪昂和皮波.布萊森,他倆在一次奧斯卡民獎儀式上演唱的“美女和野獸”。我的心靈之火從此被點燃了,他倆的演唱,無論從技巧、音樂感覺都可以和傳統聲樂媲美,它並不只是商品,它是藝術,我為其折服了......。“投入”是多麼重要,“投入”使我跳出了傳統聲樂的框架,“投入”使我發現並鍾情於音樂世界的另一廣闊的領域。
流行音樂,無論是音樂形式還是演唱方法,都有一個屬於它自己的美學範疇。要正確的認識它、理解它,必須要在觀念上有一個根本的改變。從那以後,再聽鄧麗君不再認為她是矯揉造作。她的歌聲之所以能得到聽眾的普遍讚揚是和她細膩、深情的演唱風格分不開的。尤其她那一流的樂感,至今還很少有其他港台歌手能和她匹敵。同時,撇開了對某些聲音的成見去聽肯尼.羅傑斯,麥克爾.波頓的歌聲,能感受到他們細膩而又粗獷的感情力量,深遽的音樂內涵。愛屋及烏,沙啞聲漸漸變得並不那麼可憎了,甚至促進我對這種聲音去作了專門的發聲研究。
筆者化了四十多年對傳統古典聲樂的演唱進行探索和研究,終於初步找到了它規律,並已出版了《聲樂實用指導》一書,書中也有過少量有關通俗唱法的論述,但感到仍是膚淺的,我只是意識到了歐美流行唱法的某些基本原理和概念。還無法“製造”出這類唱法的“產品”,在《聲樂實用指導》出版四年後的今天,我終於能 “製造”出這種唱法的“小樣”。按理說現在動筆寫一本專門的有關流行歌曲唱法的著作,似乎還早了一些,也似乎大膽了一些。(到目前為止,還未見過專門論述這種唱法的聲樂著作)但一個人閉門造車總不如眾人一起來“共同努力”的力量大。卡拉OK演唱形式的廣泛普及,推動了歌迷隊伍的日益壯大,歌迷們的欣賞水平越來越高。歌星們也迫切希望更新唱法,提高演唱層次,以期繼續得到歌迷們的擁戴。夢想成為歌星的年輕人大有人在,他(她)們也希望通過有效的方法指導,來實現自己的夢想。即使是那些毫無“夢想”的歌唱愛好者,他們在卡拉OK一展歌喉時也力求動聽,讓自己的感情能得到充分表達。再看看業餘藝術學校如雨後春筍,流行歌曲的磁帶及CD幾乎已和時裝及美容用品一樣,成了生活中精神文化的一種必需品。而歌唱方法也自然成為嗓音的“化妝品”。因為唱得好所帶來的已不僅是精神生活上的陶冶,也具有類似於美容和時裝所帶來的自尊心的滿足。
鑑於目前流行音樂有廣闊的市場,也有濃濃的藝術氣氛。筆者認為應該因勢利導,如同引進國外的先進科技一樣,吸收它們的先進唱法,做到洋為中用。我們自己不僅應該有流行歌曲的藝術精品,還需要世界一流的通俗唱法的頂尖市高手。中國在通俗唱法的領域中人才資源充實,港台唱法已遠遠不能滿足內地的需要,我們也必須開拓新路,不斷發培養新人。
為了我國的通俗唱法水平能儘快發和世界先進水平接軌,為此,我微薄之力,在繁忙的教學之餘,將我研究的心得奉獻給我的同行和愛好者。由於研究時間倉促,對流行唱法的認識還不夠廣泛和深入。但願這本書能引起更多的有志於通俗唱法研究的朋友的共同興趣,共同發展。這是筆者寫出這本書的初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