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查考四福音書》第十四課 耶穌行第二件神跡——治病 讀經:約翰:4:43-54 提要:耶穌醫治大臣之子 時間:主後27年,重返加利利之後 地點:加利利的迦拿 人物和態度: 1. 主耶穌——治大臣兒子的病(50) 2. 大臣——求主治病(47) 3. 大臣兒子——得病,得醫治(第三人稱)(47,51) 4. 大臣和全家——全家都信了(53) 5. 僕人——僕人報信(51,52) 要點: 1. 耶穌行神跡治病(54) 2. 耶穌用說話的方式行神跡(50) 3. 耶穌行神跡目的(48) 4. 大臣信耶穌的話(50) 5. 耶穌的話生效應驗(52,53) 6. 耶穌行神跡的目的實現(53) 思考題: 1. 什麼是神跡?為什麼這裡說治病是神跡? 2. 什麼樣的治病才是神跡? 綜合思考題: 為什麼現代有些稱為神跡的治病不是聖經描述的神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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