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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論二十年前那場災難(二) |
| 再論二十年前那場災難(二)
2.究竟誰該對那場悲劇負責
那場學運歷時近兩個月,過程大家都在很多記錄資料上看到了,最後的結果也是政府不得已而,我在去年的《“六四”,所謂“民運領袖"們必須向亡者認罪》及相關博文中都有闡述,那些就不再反覆多說了。
在這當中,官民均沒有實質性的妥協,學運進入了僵持狀態,在全國乃至世界上的影響開始放大,整個局勢越發接近失控,89年5月20日國務院發布戒嚴令。以 後仍然不能控制局面。隨着軍隊的開進,民眾抵抗越發的強烈,漸漸的發生了一些民眾對軍警的暴力抵抗事件。實際上,當時的政府已經答應繼續對話,算是一種妥 協的姿態了,可學生方面拒不接受,甚至不接受死亡的威脅。在反覆最後通牒後,6月3日晚開始軍隊武力清場。結局很慘烈。這是官民雙方都不願看到的結局。
究竟誰該為這場災難負責?這個問題困擾了中國人20年。
國家軍隊是軍令的執行者,但他們沒有任何責任。軍令如山,不論對錯都是必須執行的,這是軍人的天職,違抗者將面臨軍法處置,在任何國家和地區都是如此,沒 有第二句話好說的。現在有人說什麼抗命將領,那不是光榮,那是職業軍人的恥辱。除非你卸去軍人的職責,另當別論。我們在美國和加拿大生活過的人都知道,只 要你實施襲警、或者軍警認為你可能會有襲警行為、違反戒嚴令,都可能立刻招來殺身之禍。這是軍警的正當權利。這些都是全世界通行的法律。
政府方面,發布戒嚴令後的十三天裡反覆警告都不起作用,局勢不但得不到有效控制,民眾的對抗情緒越發的高漲,暴力抵抗事件時有發生。在擔心局勢蔓延成全國 性的大動盪的情況下,最後命令軍隊武力清場。從國家政局穩定和保護全民利益的角度看,這個措施也是唯一的選擇。這些我在去年的那幾篇文章中都有過很多的闡 述。
現在已經有越來越多的中外學者開始正視這個問題了。我看過一篇文章,出處不記得了,有興趣的人們可以自己去查對一下資料。文章提到加拿大多倫多大學有關研 究人員根據當時的狀況做了一個沙盤推演,由研究人員扮演學運領袖和參與者角色,由對六四學運持支持主張的學生扮演政府角色。按世界通行的法律原則和政府決 策指引,推演的結果也是政府下令武裝清場。
我相信,隨着時間的推移,資料的逐步豐富,持嚴謹的科學態度研究那場學運的人們越來越多,大家會慢慢的對當時中國政府的決定給一個公正的評價。
參與到那場運動中的大多數學生和民眾是希望國家發展民主、繁榮經濟、保障全民的生存和發展權利,反抗官僚,反抗官員濫用公權,反對官員腐敗,聲張人民民主 自由的基本人權。動機都是真誠善意的。那些永遠留在廣場的人們,以及相當多事後被追究了責任的人們,包括死傷的軍警人員,他們為此付出了血淚的代價。歷史 會記得他們的。
那麼我要問,為什麼會演變成這樣一個大家都不願見到的結局呢?是誰導致了這個結局?
究竟誰該為這些結果負責???
首先來看看事態為什麼會這樣發展。
由於當時政治體制改造遠遠滯後於經濟發展,社會各種矛盾凸顯、激化,要求全面變革的呼聲越來越高漲。89年以前幾年開始,一方面中國的政治環境已經在執政 黨內所謂“民主派”主導下開始寬鬆起來,民眾參政議政的環境開始顯現,另一方面,黨內“民主派和保守派”的權利紛爭愈演愈烈,誰都不甘心推出權利中心。社 會上的很多動靜,其實是和那些黨爭息息相關的。這裡不多說了,相信隨着很多文件的解密,歷史會越來越清晰。經歷過當時歷史的、來自北京的朋友和接近政府信 息的朋友應該多少都知道一些。
由於這時有知識分子發動了這場運動,黨內各派開始攤牌,做政局主導權力爭奪的最後博弈。直接結果就是導致了政府遲遲不主動積極地和學運代表進行有效的對 話,遲遲不拿出果斷措施制止事態的發展。如果政府積極對話,拿出誠意、做稍大些的讓步(事實上大家都清楚,有些讓步是完全可以接受的,也是政治發展的必 然),甚至是決斷的早早採取強硬措施結束規模和影響都還不是特別大的學生運動,都是可以做到的。不論如何都不會死那麼多人。這點是肯定的。
所以,無論如何,那些利用學生和社會力量的政客應該對那起慘案負責。他們是邪惡的,對此負有無法迴避的罪責。具體是誰,我們慢慢看解密的資料,自己分析去好了。
當然,社會也存在一些中外勢力,在事件中興風作浪、挑動是非,利用社會政局動盪,攪渾一堂水,把學運引向有利於自己的方向,妄圖乘機謀取個人和集團利益。這樣一些勢力團體也應該對那場慘案承擔罪責。
所有這些,有興趣深入了解的人們可以自己去查找有關資料進行分析比對。
前面說了,大多數參與學運的學生和民眾都是正義的,政客和各種惡意勢力都沒有在台面,那麼誰直接導致了這個結果?那就是當時的學運組織者和領導者。他們是首當其衝的、直接導致這個結局的罪魁禍首!我的判斷依據何在,內容蠻多,我放在下一節專門談。
再論二十年前那場災難(三)為什麼說那些“民運、學運領袖”是慘案的罪魁禍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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