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穌說,“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捨己,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馬可福音8:34;馬太福音16:24;路加福音9:23) 耶穌說,“凡不背著自己的十字架來跟從我的,也不能作我的門徒。”(路加福音14:27)
十字架的意義(簡論)
許多人,無論信不信基督,喜歡在胸前掛十字架;他們或為表明信仰,或為祈求祝福。另一方面,在許多基督徒中,流行這樣的說法,即,背起自己的十字架來跟從耶穌,是作門徒必須付出的代價,是為主受苦;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十字架”,“十字架的大小種類,各有不同,但是每一個都是痛而且重的。”(《荒漠甘泉》·9月14日)
但是,一切知道十字架的人,明白十字架的意義嗎?
在我看來,對於跟從耶穌基督的人來說,十字架的真正意義,一是重生,一是捨己。
第一,十字架意味著重生。耶穌基督是道成肉身的上帝聖子,來到世間是要救贖世人,進入上帝的國。耶穌出來傳道的第一聲呼喚是“上帝的國近了,你們當悔改,信福音”(可1:5)。悔改就是為了重生;而重生是為了進上帝的國。正如耶穌對尼哥德慕所說:“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見上帝的國”,“人若不是從水和聖靈生的,就不能進上帝的國。”門徒受洗,正是應當從水和聖靈重生:和基督耶穌同釘十字架,脫離原來有罪的舊我,讓罪身滅絕,並藉著主的復活,得到新的生命,一舉一動有新生的樣式(參羅馬書6:3-6)。如保羅所說“你們已經脫去舊人和舊人的行為,穿上了新人;這新人在知識上漸漸更新,正如造他主的形像。”(歌羅西書3:9) 第二,十字架意味著捨己。耶穌為拯救人類,首先在十字架上捨去自己,為我們作了偉大的榜樣。能夠效法老師的,才配被稱為門徒;因此,耶穌要跟隨他的人也和他一樣捨己。捨己就是棄絕自我,尊主為大,以基督為生命的中心,順服遵行上帝的旨意。如保羅所說:“我們若活著,是為主而活;若死了,是為主而死。所以我們或活、或死,總是主的人”(羅馬書14:8)。可見,背負十字架,就是捨去自己,與主同行,委身主的事工和使命。 因此,耶穌要我們“背著自己的十字架來跟從他”,是叫我們捨己、重生,成為新造的人,過一種全新的生活。這是巨大恩賜、豐盛祝福,應當全心領受、歡喜快樂。如果有人覺得“背著十字架跟隨基督”是在過“痛而且重”的生活,那麼他就是仍然在舊的生活中,以舊人的眼光,看待新人和新生活。 背著十字架跟從耶穌,不是簡單的付代價、付出離棄舊生活的代價,而是真正的蒙祝福,是心靈、人生和生命的改變,成為新心新人新生命:“舊事已過,都變成新的了”(哥林多後書5:17)。 (2016年9月19日;2018年09月15日修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