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子不談錢。但最近遇到幾件事,幾乎都和錢有關,也彰顯人性的醜惡。 有個台灣人要到美國待一個月,委託這裡的人在我處租房子。因當時是淡季,手裡有很多空房,就租給了他。收了申請費,押金和一個月的租金,共一千刀。當時為月尾,僅這一張支票。老闆接過支票,樂呵呵的。額外收入嘛。過了二十天,被委託人給我打電話,說這個台灣人幾乎一直住在她們家,很少在此住。想退租。我說很抱歉,一切都是按手續來,我沒有能力退你錢。被委託人說她和老闆是朋友,她去和老闆說。結果老闆打電話來把我一頓胖罵,喊道:誰給你的權力敢租人一個月的房子。你越來越放肆了,不打招呼就擅自做主。。。。。。我說,我們不是有按月租的規定嘛,就是多收一百塊嘛?老闆有些辭窮,就說,好啦,反正你這麼做就不對。那什麼,你就當我沒和你說,他們來還鑰匙時,把押金退給他們好啦。雖然這人是我的好朋友,我不能開這個頭。放下電話,我差點犯了心臟病。那個氣呀。我怎麼就放肆了?接支票時你們樂直呢,怎麼要返還點錢就肉疼的胡說八道了。好朋友?你能有好朋友嗎?錢都能攥出水來的人有朋友否,值得懷疑。申明一下,我是年薪,多租少租,沒有一分佣金。 想起二十年前在國內,我談了一個課題,對方打過來十七萬在賬上。我需要提三萬買設備。誰知室里的一個政工幹部就是不批,理由是,萬一我干不好,賠了誰負責?我問他:我談判時,你負責啦?我簽合同時,你負責啦?錢到賬了,你要負責了?你不信任我,為何不阻止我去談判,去簽合同,為何不阻止錢到位?錢到了,你想起負責啦。你也不照照你自己,你有什麼能力負責,你肚子裡也就八兩餃子兩頭蒜,你懂什麼叫自動控制嗎?其實想想,這事也怪自己。平時從沒拿正眼夾過他,逮住機會他能不難為我嗎。但那時我可以放高聲和他喊,還可以找地兒評理去。現在只能打落牙往肚裡咽,除非不想做了。 一個印度女孩,租了一個月的房子,臨走要押金。我按規定要扣她三分之二的押金。她說只住一個月,扣太多了。我說扣少了,老闆不給,因為支票是老闆開。老闆的規定,至少要扣三分之二。要不然我給你找一個人,續你的租期,讓其給你三分之二的押金,你們倆個都合適。女孩挺高興的答應了。兩天后,恰好一個人來租房,交接手續時,女孩一算,她一個月花了三分之一的押金,而續約的人住五個月也只花三分之一的押金,對她不公平。於是還怒了,說我不搬了,我還住這!讓人得利,憑什麼?!我說,你所有的東西都已經打包了,你不搬,還要開箱,何苦來呢。況且,已經多拿了三分之一,你自己合適不就得了,你管別人如何呢。女孩長的還行,心地怎麼這麼陰暗呢?寧可自己麻煩,也不讓利與人。真不誇張,我當時是目瞪口呆:這樹林子大了,什麼鳥都有啊。 我在公寓住宿舍。在網上看到AT&T促銷,$19.95 一個月網費,就登錄了。六天后,網聯上了。一個月後,仍沒收到賬單,我就上網去付,但密碼不對,重新設置,網就當掉。打電話去付,等半個小時有人接算幸運,一報帳號,說查不到。反反覆覆三個星期,只好查一個附近的ATT門市,上班時間去交錢。門市的一個頭頭,給了我兩個帳號,一個我需付$170,另一個要付$84。我申訴說,170 里的86塊是我以前欠你們的,而我以前從沒用過ATT的產品,怎麼欠的?我登記的月費是19.95,怎麼就變成35.88 了?頭頭說,他的權力就到能給我打賬單的程度,其他的愛莫能助。兩個月的U—SERVE,共收我$254. 而且至今沒收到一個賬單或一個EMAIL,而這些在登記時都給了。美國這樣大的公司也搞商業欺詐,真夠噁心的。我將事情反映到消協(BBB),一個月後,給我的回覆是,關閉我的第一個帳戶,第二個帳戶的月費由原來的35.88 改成14.95,保證按月給我賬單,並給我一套新服務器。如果我不滿意,在七天內仍可再訴。人家把事情做到這份上,我再不滿意,我還是東西嘛,可當初他們怎麼把這麼簡單的事做成一筆糊塗帳的呢。 上個星期開車,覺得車抖的挺厲害,就趕緊開到修車行去做調整。車被吊起後,修車師傅把我叫到車前,告訴我不是平衡的問題,是右車胎嚴重變形造成的。三年前,我換了兩個新胎,FIRESTON的, $288. 我基本上一年跑5000英里,三年來沒超過二萬英里,而且基本上是高速。換胎時說保證五萬英里。而現在這胎變形的已慘不忍睹,在胎的中間,而不是兩側,凹凸有致,最厲害的地方,下陷有半英寸,胎幾乎要裂開了。車胎的紋路還非常新,但扭七扭八的,很恐怖。兩個後胎雖然紋路較淺,但平整的很。我叫朋友來看,他們說從沒見過這麼恐怖的車胎,大概是生產時處理不均勻,內應力相互作用,拉扯造成的。我戰戰兢兢地將車開到FIRESTON的修理廠,車被吊起來,我就感嘆啦,這倆胎還真是一批產品:昨天左胎還平整呢,今天也凹凸有致了!(以前我買過一雙鞋,穿了半年,這一天走在路上,左腳落地,抬右腳,鞋幫開了,低頭看了一眼,罵道:還新鞋呢,提左腳跟上,那才叫質量一致呢,多一步都沒有,左腳鞋幫也開了!保證個個好挺難的,但保證同時壞也不容易吧?) 面對這樣明顯的事實,修理廠的人耍賴,說是我沒及時互換輪胎的責任。沒有對調只能是外側或內側跑偏,而不會中間裂變。其實不用我多說,懂行的一看就心知肚明。他們非要昧着良心坑人,我要想要公平,只能找律師,存證據,上訴,上庭。。。。為了這區區幾百塊錢,我要消耗多少精力和心情(人在訴訟中,難有好心情)。總的性價比,不值。本來也想向BBB投訴。但ATT的事情正在進行時,別讓人覺得我訴棍似的,整天都生活在不平中。人活在世,事事明白,件件清楚,一點虧都不吃,不見得是好事情。《蝸居》裡有句話:能用錢擺平的,就不叫大事。 中國人有句俗話,叫不蒸饅頭爭口氣,後來被張藝謀給演繹為“討說法”。可有時在爭口氣或討說法時,會給自己二度傷害。放眼去看那些悲劇,多由任性造成。也多由在錢上的斤斤計較造成。忘了是誰說的:退一步天地寬。在現實世界裡退一步,咱們不是還有網絡嗎,想進多少步,還不由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