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嫌之人
不经意之间认识了一个女人。
在一次活动时,乘大巴,她坐在我身边。旅途有四个小时,这女人竟嘚啵了三个半钟头。
在极度的困倦下,为了礼貌,强打着精神听她半中半英的毫无情节,毫无章法的东拉西扯。
她解释她半中半洋的说话方法,是因为她的工作性质所定。听了半天,知道她的工作是医院护理。我们在加州,遇斯坦福大学的音乐教授,来美国三十多年,指挥中国人合唱时,一个英文字都不说,开始以为他是从国内刚来的指挥。但报幕时,一口流利的英语,谈古论今,又让人以为是ABC。真是越是半瓶子醋,就越是晃荡。
聊天到两个小时时,知道了她原来是个老姑婆,六十多了,无婚姻无子女。最让她可炫耀的是插队时父母给了她二百元,在当时可让人羡慕死。重复了N多遍后,我以为她会用这笔钱和插队的同学分享,她说,我们记账,谁该花多少,都算的清清楚楚。我只好敷衍道:也是,亲兄弟,明算账。心里就有些不肖。
一会儿,她从包里掏出一小袋樱桃,高高扬起,大声道:Cherry,Cherry,谁吃cherry? 然后一颗颗往嘴里猛送,三五分钟的功夫,樱桃告罄。一个人从我们身边过,她大声道,刚才叫你们吃Cherry,现在没了,you
are late ! 那人莫名:我也没来和你讨吃的,晚什么晚?
她又从包里掏出点什么来吃, 我趁此机会赶紧合眼假寐,希望她不再说话。因为听她说话很累,不得要领,且她说话不断句,你连哼哈的机会都难得。但她好不容易逮住我这么一个有涵养,不反驳,不质疑她的胡嘞嘞的人,怎肯罢休。吃完她的点心,表示关心的问我:Are
you tired? 好吧,you take a break. 我就是奇怪了,为什么活动时带吃的都是女生,男的只管吃。难道他们没有wife 吗?我应付道,那你不带就是了。得,她就又开讲了。
下得车来,累的不行,受了一路的罪。谁知她到处找我,在餐馆里把我揪住,带到外面,向一个三十左右的白人男子介绍说,我是她的好朋友。我心里话说,也就认识四个小时而已,这种好朋友也太廉价了吧。
回程她理所当然地把我锁在了她的旁边。一路上又扯了半天她那个白人小男友。并嘱咐我要保密。两个人亲亲密密了两三天,大家都有眼,这个密要能保,真是难为人,她自己在那生活秀,却让我去保密,我能做的就是用鼻子哼三哼,不置可否。
其实要说八卦之人真不少,很多人来向我打听他们的关系,女的比男的大一倍多,也是有点人咬狗的新闻性。我一律以不知回绝。到不是为她保密,只是觉得那是他们个人的选择,只要男的愿意,别人无须置喙。
这种萍水相逢的交往,在自己的生活中几无痕迹。后来打过几次照面,点头而已。
周围人对她议论颇多,经常问我的看法。基本上一笑带过,“那里”人,大致如此。又无往来,议论她做什么。毕竟她对她男友说过我是她的“好朋友”,别辜负了她的“朋友”二字。
在另一个场合认识了一个女孩,聊了几句,突然问我认识这个女人不。得到肯定回答后,女孩问我,是否和她有过结。我说没有来往,哪有过结,认识而已。女孩说,她对你的评论坏的很,说你是一个无趣无聊的人。我说也许是吧,但从她嘴里说出来,还是有点郁闷。原本我对她的看法,却让她加在了我的身上。孰是孰非?问题是我的看法咽在肚子里,她却去和不相干的人议论,我又没招她惹她,她什么毛病呀。
我是一个不擅社交的人,很少有朋友,被背叛的次数多了,就缩回自己的书房成一统去了。这不,躺着也中枪了不是?幸好,我不认为我们是朋友,没有被背叛的感觉。只是中枪的滋味不愉快,降低自己的人格一下,在此还她一巴掌,排喧人,谁不会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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