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在此工作三年,和小老闆關係很好,因為他是本土人,小老闆是美國出生的,他倆有流利交流的快樂。而且他是小老闆雇的,小老闆對他也有些回護。關鍵此時小老闆啟動了告密機制,J就如魚得水的上任了。可惜他自己渾身是屎,一身爛瘡,怎麼指控他人? 比如他偷東西,手把手讓我抓住兩回,他卻來和我要辦公室的鑰匙。好大的臉啊。我不會給。他就去和小老闆要。他拿到鑰匙,我就讓H換了鎖。 比如打卡。 不是我自誇啊,我一生都秉承坐的正,走的直的原則。歪的斜的占那點便宜,不值!回顧一生,得到的和失去的,都不過過眼煙雲,根本就不需費心機浪費生命。雖然我打卡只是過場,因為我是年薪,不計工時的,但我仍是早來晚走。不是圖表揚,也沒人表揚,就圖一個自在心安。有時中午午睡過了頭,下班時也一定補足時間。去看我的工卡,應該夠評全國十佳了(此處傻笑一下)。 而J在工作三個月後,就開始三天打魚五天曬網了。有維修單,根本找不到他。他的手機,一個月換三回。辦公室有一排他的手機號碼,根本就打不通。H的一半工作量,就是滿世界找他。他不打卡,發工資時,管賬的就不給錢。J就去找小老闆。小老闆讓他記得打卡,他竟說他每次要打卡時,妮妮都不在辦公室!“非我不欲,實不能也!” 小老闆問我時,真恨自己沒有魯智深三拳打死鎮關西的本事。我說,你叫J過來,我來問問他什麼時候他來辦公室時,我不在!你看我不錘死他!J溜的遠遠的,根本就不敢對質。而小老闆,你個傻缺,這麼爛的人你也信,還當個寶。 J就是一個無賴,告密是他的專長。但我們有什麼密可讓他告?應該不叫告密,叫誣陷,叫造謠。J有時在我面前顯擺,小老闆底下給他錢。他仙人板板的,我們正經工作的不給長工資,他長年累月的摸魚,破壞,卻給他小灶,小老闆的腦袋是不是鏽掉了? J滾蛋已成定勢,他的宿舍讓他糟蹋成垃圾場(我以前說,他的屋子就是垃圾場被扔了炸彈的樣子),房頂全部掉下,沙發外皮和內容分離着,爬滿了蟑螂。飲料瓶,易拉罐,廢紙廢袋。。。。各種垃圾從廁所蔓延到客廳,一尺多高,下不去腳。我生拽着小老闆去看了一下,J,J的兒子,一個流浪女及一隻大狗,四條灰不溜鰍的什麼玩意兒排列在一堆垃圾中,正在睡覺!上午十一時!小老闆搖頭說,My God,想不到!他一直以為是我誇大其詞呢。而這景色我看到過不止一回。套用一句俗話:你無法叫醒一個裝睡的人,也無法讓一個流浪漢不去流浪,給他一個家,他也可以過成流浪的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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