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维(Creaders.net)网友Paul来稿
01 暴力寻衅 “唐山打人事件" 上了微博热搜。街边一家烧烤店,三个女生在一起安静吃饭,一个壮汉蓦然上前骚扰。女生拒绝了骚扰,于是壮汉和他的几个同行一拥而上,拳打脚踢地毒打, 还轮番用凳子砸。 以下是女生被打成的惨状和警情续报。 02 社会的冷漠 当时店内除了当事的两桌顾客,周围的四五桌也坐满客人,店门外是人来人往的,然而,在整整4分多钟的毒打过程中,边上的无论是男是女,一概都无动于衷、熟视无睹,该吃该喝的一切照旧,无一人站出来制止犯罪。 《中国新闻网》的微博评论直言“唐山女孩被暴力围殴是所有人的噩梦”,提到“那个在河北唐山被围殴的女孩的遭遇,是我们所有人的噩梦。无法预知的恐惧,不受阻止的暴行,会让温良的社会崩塌。面对暴力,如果人人都是无动于衷的看客,吝啬伸出製止的手。终于有一天,我们会担心被暴打的那个女孩会不会是自己”。 鲁迅说过:说话不算数就是中国人最大的缺点。在《孔乙己》、《祝福》、《藤野先生》等作品中还刻画了中国人的麻木冷血、幸灾乐祸看客心理等等。鲁迅先生用犀利笔锋批判中国人的劣根性,当今看来不仅准确,且毫不过时。
03 媒体的耻辱 令人痛心的画面在网络上流传,引起了当局的重视,《环球时报》表示“此事件严重突破了社会公序良俗和道德底线,更是对法律的赤裸裸藐视。短短几分钟视频,每一帧画面都是对公平正义的拷问”,并喊话警方“唐山市相关司法机关有必要依法提前介入,加速推进案件的处理过程,以最快速度依法对嫌疑人进行严惩,尽快给受害者一个公道,还老百姓一份安全感,也给舆论一个交代”。
北京青年报隶属于北京日报报业集团,是一家有影响的传媒,北青旗下的北京头条也跟进发布了这则新闻。唐山的这起打人事件,已经让人非常愤怒,但读了北京头条发布的这条奇葩新闻以后,更让人气到想国骂。 首先,北京头条的这则新闻中,从文中写的“网传监控视频显示”可以判断,撰写这则新闻的记者,是已经看过视频的。其次,那么就来看看这位大记者的报道吧。
视频里明明是一个壮汉去骚扰在安静吃饭的女生,并且有明显伸手去摸女生身体的猥亵动作,但这位记者写的是,“一名男子靠近几名女子的餐桌后与对方交谈”,你家有这种方式的“交谈”吗?接下来,几个壮汉对女子的大肆殴打,在这位记者的笔下,成了“肢体冲突”,“双方扭打到一起”。 于是乎,在这位记者看过视频之后的笔下, 骚扰成了“交谈”, 群殴女性成了“对抗”,暴力犯罪成了“加入战局”,硬把一桩严重的刑事罪行描述得像是一场普通的民事互殴。
这篇报道貌似客观,却罔顾了事件真相,把事实如此清晰的暴力犯罪写的这么轻描淡写,不仅缺乏了对受害者最起码的同情心,更是在给受害者以及所有有正义感人们的情感上又捅上了一刀。 新闻记者应当不是在采访现场,就是在采访的路上。可是现在,一些记者不仅不再跑新闻现场了,而且坐在家里都不屑认真观看视频了:一切为了抢头条,自甘堕落到跟网络流氓一个水平了。首都一家正规媒体能发出这样一则罔顾社会公德的报道,在排除这位记者本人也实属犯罪分子之后,仍然也是媒体的耻辱。
04 好撒玛利亚人法 欧美各国法律中都有的“好撒玛利亚人法(Good Samaritan laws)”是源于圣经的路加福音,规定提供救助者可以免责,特别德国法例还规定“无视提供协助的责任”是违法的。
“善良的撒玛利亚人(The Good Samaritan)”是基督文化中的著名成语和口头语,意为好心人、见义勇为者。“好撒玛利亚人法”也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文明程度标志。
为了跟上世界文明的步伐,中国民法增设了关于见义勇为的条例,被俗称为“好人法”的第184条规定也在2017年正式实施。 虽然五年前已经立法在纸面上了,然而从今年所发生的本案来看,虽然在国内高大上的套话空话都一直司空见惯的,但距离真正的文明社会还真差个十万八千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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