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錄:13.1 集起;13.2 煩惱的名;13.2.4 箭;13.2.10 瀑流;13.3 煩惱的數

集諦,亦有彤弓素矢(如圖13-35至38)、愛經、業經等異名,談苦諦中苦的因是集。素矢是說貪嗔痴煩惱如同三支箭(如圖36),能射傷眾生。貪是八萬四千煩惱(參見13.3節)之首,是愛法的第一分(相分;參見10.1節),所以集諦又被稱作愛經。集諦總列了大千世界(如圖13-1至24)中的全部煩惱,都是業,所以集諦又被稱作業經。業是身口意三業。身業是身體行為習氣的積聚,此身即是;口業是語言習氣的積累,此口說的就是;意業是思想行為習氣的累積,此心所想的就是。業亦作身土,如圖35上部所示。圖23至31所示的九地,即生命之樹的樹幹,也是身土義。 13.1 集起集是心的功能,是收集,集合義,有三義:能集、所集、集起。能集是說心能收集諸法的種子。諸法的種子如第10章生命之樹中的百法。所集是說心即是那些收集來的種子。集起即心能發起被蘊育成熟的種子,使之現行。本小節先說一個集起的事例,然後談集起的四個必要因素,即四緣。 13.1.1 塵剎土 Dust Instant Soil 下段文字說的是純幻覺狀態,即獨影境(參見10.4.5-3和12.1節);從沒有身土開始,即從沒有思想意識和身體的感覺開始。 昏暗中,微弱朦朧的小我(注1)望見前面有個類似株杌(注2)的東西,心想:那是什麼?好像是棵枯死了的樹!?(注3;瞬間轉移。)小我站在了山坡上枯樹樁的近前。環境變亮了(注4),在山坡上的小我看清楚了,那東西確實是(注5)棵枯樹。小我想:這是什麼地方?四處張望。(此塵剎土世界隨我所望而生長廣大。)小我意識到了自己在一個山坡上。環境變得越來越清晰,風吹枯草,波浪蕩漾,天上還有已經腐朽了的死鳥在飛。我望見遠處有個破房子,那是什麼地方?(注6,瞬間轉移)小我到了房子的附近,看清楚了,這是座廟。廟的建築變得越來越清晰;光照度由昏暗而變亮。廟門是關着的,裡面什麼樣?(注7,瞬間轉移)我進了廟裡,廟門自動地關閉了(注8,瞬間轉移),裡面一片漆黑。

注1,此“昏暗”即是 “無明” ,愚鈍無知義。此中的光是內明,具有自證功能,即是覺悟之光。前意識,英語世界稱作夏娃識,總是執着些前面枯萎了的念頭,於是就在夏娃識執着的事物上具有了微弱的自我的功能。此 “小我” 是人思想內部的隨念自我,漢語作福,亦作大力神,佛教稱儒童(摩納婆),印度教稱婆羅門,墨西哥沙門教稱靈龍(如圖13.1-4中的嬰兒),伊斯蘭教、基督教、和古埃及文化稱亞伯(如圖13.1-5中的孩子),日耳曼文化中作馬格尼,。 前意識(即夏娃識)的行為很像一隻步屈蟲(如插圖6),它的後腳總是抓着些東西,張望、尋找去處;前腳抓穩後,後腳跟進。夏娃識也這樣,總是抓住些什麼,而被抓的事物就有了質量或生命,此執着處的光就有“小我”的功能。所以古埃及和古墨西哥人就用抱着孩子(即亞伯)餵奶來表示那個女人是夏娃。夏娃識是此;亞當識(即無意識的污染部分)是彼,是客觀對象,是客觀環境,沒有生命跡象。神識(即無意識的純淨部分)是常,無名、無數、無量。前意識是思想意識的工作平台,是意處,總是不斷更新,轉移場地,後面就留下了綿長的亞伯痕跡,就是轉移身見(參見10.4.4.1.4.6-1)。轉移如案例中標註點3、6、7、和8,都是場景轉換。轉移身見就是日常口語中的我,梵語中作薩迦耶見,英語中稱作塞斯,古德語位愛色,納瓦特語是提拉考安,道教中稱作蚩尤。 注2,株杌即枯樹樁,是一個異熟果(參見10.6.1 異熟果)。 注3,瞬間轉移,這是場景瞬間變化,就如同我瞬間從昏暗處來到了山坡上的枯樹樁旁邊,類似案例參見11.1.7天腿通。此後的注6,注7,和注8也是這樣的道理。 注4,環境變亮了,就是覺悟了。此亮光是內明,與注1的昏暗、無明相對。此亮光有自證功能,即有法四分中的第三分自證分的功能(參見10.1 法的四分)。 注5,是,古作系,認知義;結合上下文,“是” 是 “系縛結生” 義。 注8,漆黑義為無明,即我又陷入了本案例開始的狀態。 13.1.2 四緣 Four Necessary Elements 集起有四個必要元素:能緣緣,所緣緣,等無間緣,和增上緣。 (一)能緣緣是是主觀的核心,集起的原因。聖人說夏娃識(即前意識)與亞當識(即無意識的污染部分)輾轉相望為因緣(如圖1)。也可以理解為 “能做因” (參見10.6.3 士用果),此 “能” 就是前文塵剎土案例中的隨念自我,亞伯。與此相對應,圖1中也顯示了山羊睚眥和磨牙(即亞當和夏娃,參見9.9節《上帝的三和合》)的相望是他們倆婚姻的原因。 (二)所緣緣,就是客觀目標,有兩種,親所緣緣和疏所緣緣。什麼是親所緣緣?如上文事例的環境,是由內慮生出並支持的,沒有能緣心,那個塵剎土世界會消失。什麼是疏所緣緣?若與能緣心雖相離,為質能起內所慮托,應知彼是疏所緣緣。 (三)等無間緣,八現識及彼心所有法(參見10.4.5 識蘊)後聚於前,自類無間,等而開導,令彼定生。如上文的事例,想取來相,思辨別善惡美醜,夏娃識迅速賦予了臨近事務以生機,它們相應而轉,和合似一,把一個枯樹樁生長成了一個塵剎土世界。所以,它們彼此互為等無間緣。等無間緣即是生命之樹的等流果(參見10.6.2節)。 (四)增上緣,例如有法有勝勢功能,能於它法或順或違或不障。雖前三緣也有增上用,此處說第四緣除彼取余,為顯四緣差別相故。增上緣很多,但於中勝顯者唯二十二根(參見10.6.5 增上果)。那為什麼此增上緣是集起的必要因素?日常生活中的集起必須俱全生命之樹的六生長處。前文案例是定境,是純思想意識狀態,是幻覺狀態。若現實生活中的集起缺六處中的某一處,比如身處有缺失,那這個人就可能在光天化日之下,發現地球的引力變小了,太陽的亮度降低了,和月亮一樣,不刺眼。若身處再進一步缺失,就可能發現自己的牛突然具有了印度香象的超能力,會飛了;隨後美國人常遇到的外星人綁架事件就可能再一次發生。 返回《盧岩回憶錄》的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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