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识他是因为要给人做灯泡,...了解他时, 他的太太刚为他生了儿子,.. 喜欢他, 是因为他有很多兵味,他有一米七八,当过兵的人都有肌肉的壮实,学校里的篮球场上,他的穿着短裤的大腿很长, 也很健美,..南方的男人里是不多见的.那时我20岁, 他是27岁吧. 开始只是为了他的同乡和我的同屋...有时大楼里会遇到,居然还能聊天,他会经常找些话说,记得有一次我在吃我同学特意买给我的小核桃糖,遇到他在楼梯口,他问我吃啥? 还给了他一块, 他居然还吃了. 好象是我的生日,从来也没有朋友给庆祝过的,好象还是他号召的, 就请了他和那对需要灯泡照明的, 来我家喝酒吃馄炖之类的,他还买给我一件白色红色的蝙蝠衫,我穿了好一阵子呢...那天晚上,好象玩得太晚喝的太多,都睡在我家里了.好象还是一张床,..当然大家都是和衣的, 打盹式的. 很奇怪也很纳闷,..他会邀请我出学校,到餐馆用餐,..那时候是无比的奢华,..湖滨饭店是当时只招待老外的档次,本地人没有人会在饭店吃饭的,杭州还没有改革开放到饭店吃饭的程度呐,吃的是杭州城里有名的龙井虾仁还有别的.聊天的主题是职场世故, 官场潜规则.对我这个傻气没有任何世故的人来说, 就是整个一个天方夜潭! 毕业以后,我过了一两年才又见到他,之间我们保持通信和电话,..我已经有了男朋友,大家还是单独一起吃顿饭, 聊聊天.他不停地开玩笑的说, 是不是很不想见我?!..我是不是很令你讨厌...我只是笑, 也说没有.还不时时机地问起他的太太儿子如何如何...除了一个好字, 他从不多说, 不过我会逼着他说,他也会挤点出来,都是真的, 又能怎样.... 待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