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腐合法化:從“好人”溫家寶的家人開始 一個人,皮相生得好會氣死猴子,溫總就沾了這便宜,尤其是矗立在那九隻長尾猴子中就會顯得特別的鶴立雞群。 我們溫總還一便宜,就是官拜的位子好。拜了相爺,有了實權,且容易受關注,還會引來草民們的賊眉鼠眼。若拜了全總主席或計生主任啥的,就一定不會這麼扎眼了,要是不幸再拜了鐵道部長就很可能會比劉志軍還招鹹豬手。因拜相而沾便宜不是溫總的獨門,準確說是沾了周公的光,周公打了一個底子。當然周公也是沾了管仲、張居正他們的光。說來,還是中國官僚文化中,因拜相而沾便宜是有傳統的。 第三個便宜是溫總他人好 —“好人”一個。但是做好人不易,往往短命,這是海明威在《湯姆叔叔的小屋》中告訴我們的道理。好人啥時候都屬於稀缺資源,所以好人常常遭嫉,尤其是在一堆壞蛋中混日子討生活就更難,有時連躺着都中搶。 不過《紐時》向溫總開得這一槍還是要另當別論的。《紐時》是世界一流媒體,人家頗具專業精神,對這種消息一定要進行認真評估,不會不問青紅皂白,人家在意自己的名聲不會比在意溫總的名聲差,因為畢竟它要靠名聲吃飯。有人故意說這是薄粉使詐收買然後再爆料;有人乾脆指責《紐時》是在干涉中國內政,這都是些氣話而已。 《紐時》的文章本就清楚無誤地挑明只描述溫家人,而且沒有任何扣帽子和下定論之詞,所秉持的是一種專業的嚴謹和技巧:1、只是在做一個新聞報道;2、內容是關於溫家人的而不是關於溫家寶的。至於能引起中國讀者的反響和聯想也是《紐時》預估和想要的。這裡一定有算計,也一定有想法,這全世界都知道。 溫家人斂財與溫家寶斂財是不同問題;斂財與貪污也是不同問題。但詭異的是,這些看似不同的問題,其實又是相關的,又是同一個問題的兩個方面。《紐時》就是很好地拿捏了這裡面的分寸感,而這種分寸感也正是讓許多中國人深感不爽的關鍵所在。人家沒提溫家寶,而許多中國人的評論中卻直接替溫總照單全收代過和對號入座了。這種回應中的漏勺,其實也是人家《紐時》想要的。 這本來就是中國人自己的活兒,自己不願干,也幹不了,人家《紐時》才來幫俺中國人揩屁股,按理是應該對人家《紐時》說聲謝謝的,但這麼做的中國人不多。 滑稽的是,溫家人委託的律師出來聲明說:溫家人的所有收入都是合法收入,這等於在呼應和反證《紐時》的報道在內容上是真實的,但僅僅是不違法罷了。還可以有一個參照系來做比對,就是中國的官媒集體失聲。想想看,如果果真是《紐時》被薄粉收買並無中生有地在栽贓我們的好總理,那這些官媒還會如此地保持沉默而不做任何的反擊嗎?這不太符合中國官媒的以往風格,當然也很不符合常識。 這說明中國的官媒和《紐時》所知道的一樣多或者更多,也千萬不要以為《紐時》只掌握溫總的底細,其實所有九位猴子的底細都分別在案。之所以只瞄準溫總開槍,那是因為溫總會帶來更大的轟動效應。這裡不妨打個比方,假如《紐時》爆料的是那位假(賈)主席,那就沒有太大的意義,因為連胡同大爺大媽們都會知道俺假主席的屁眼兒不乾淨。 這本來就不是一個很複雜的問題: 1、《紐時》很腳滑,專吃我們溫總的豆腐,讓我們很為“好人”而感到蛋疼; 2、溫總個人也許真是乾淨的,因為他有潔癖; 3、但溫總的家人一定不乾淨,因為溫總管不住他的家人; 4、這一切也許都是背着溫總干的,溫太一定清楚,那位段姓女士只是溫太的白手套; 5、也許溫家人不會再出聲來配合《紐時》的表演了,以便把影響降到最低; 6、當然也許會象國際章一樣走一個起訴的法律過場,這不是為了說明真相和揭露真相,而是為了掩人耳目和轉移焦點。 以上各點不必一一解釋了,只解釋其中的3、4點: 第一、段女士太神秘了,擁有那麼多而大的財產,竟以至於才浮出水面,這不符合中國人對富人的一般關注習慣,即使她是一個特低調的人也白搭,她保密沒用,她身邊的鄰居街坊不會給她保密,天津的兩級政府不會給她保密,以我的經歷看地稅國稅也不會給她保密。憑她的財產數額不在中國出名可能,但在天津不出名那是不可能的。所以,只有一種解釋:她是溫家人的白手套,而溫太知情的嫌疑最大。這就順溜了:她只是在頂包管理別人的財產,所以不需要自己去經營打理,所以才能潛伏的很深。另外,段女士已經承認她認識溫太,作為旁證,這就夠了。她所盜用的那些溫家人的信息資料其實也都是溫太提供的,否則借她一萬個膽,也不敢打着溫家人的旗號出去招搖撞騙。天底下沒有這麼蠢的騙子,一旦這麼蠢了也就成不了騙子了。 第二、溫總自己乾淨不等於溫家人乾淨,即使如溫太和溫公子所說,他們的收入都是合法的也沒用。道理很簡單,如果沒有溫總就等於沒有他們家的一切,夫榮妻榮,父榮子榮,都不難理解。這裡的邏輯關係是:溫家寶雖然是憑個人本事奮鬥加機遇加運氣幹上去的;但溫太和溫公子能爬到今天這麼高位子,就一定是藉助或分享了溫家寶的權力所帶來的影響。也未必都需要由溫家寶出面來親力親為,主動上來拍馬屁替代辦的人一定數不勝數。原來溫總的所謂清白,只是他的確不知道太太和公子背着他究竟都幹了些什麼。當然,也可能溫總只是裝糊塗,在表演;在和假主席一樣鬧假離婚,在演出金蟾脫殼的苦肉計。 有人已經出來呼籲腐敗合法化了,如果將腐敗合法化就等於去罪化。溫家人的灰色收入一旦被證明合法,其對社會所造成的危害就可能會超越薄熙來案所造成的危害。因為薄熙來的斂財方式畢竟只是比較粗放、比較直接、比較骨感、比較清晰,關鍵是不合法;而溫家人的灰色收入就畢竟比較隱諱、比較曲線、比較溫柔、比較模糊,關鍵是被合法化。於是,從今以後,所有的貪官污吏們就可以效法我們的溫總家人,在斂財之前就把各種的準備工作都做足做好,合法化以後再下手,這樣就不會再像薄熙來那麼粗放地傻冒了 。 (首發萬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