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为啥喜欢莫言? 丑, 馋, 懒惰, 关键是会撒谎, 没人格, 没尊严,连父母,爷爷,奶奶都糟蹋。 拔不出政治泥土的“胡萝卜” 大于 小时候的莫言是有小偷小摸的毛病的。他自己说:“我是生长在一个很大的家庭里,但从小因为长得丑,又特别馋、懒,爷爷、奶奶、叔叔、婶婶都不喜欢我,没人理我,我是悄悄长大的。”一个又馋又懒的孩子,往往都会有点小偷小摸的坏毛病。 莫言自己也不忌讳这个问题,他在回忆童年时说过:“至今难忘的是,在挨饿的年代,叔叔当年从厂子弄回半袋豆饼,于是这半袋豆饼藏到哪儿,莫言就找到哪儿,老想偷吃,很长一段时间内夜不能寐。”在邻村一个石匠家里看《封神演义》时,“为了让这个小姑娘保持愉快的心情,我只好到邻居家的杏树上偷杏子给她吃。像我这样的馋鬼,能把偷来的杏子送给别人吃,简直就像让馋猫把嘴里的鱼吐出来一样,但我还是将得来不易的杏子送给那个女孩。” 所以对莫言来说,曾经因为偷过红萝卜,让他父亲狠狠打了一次,也算不了什么大事。问题是,他按照这次偷红萝卜和挨打的体验,编写出《枯河 》的故事和他的成名作《透明的胡萝卜》。说说故事也就罢了,谁也不会把小说故事当真。偏偏他又要把小说故事中自己想象出来的情节当成自己的真实经历,并且告诉大家:“父亲是好父亲,母亲是好母亲,促使他们痛打我的原因一是因为我在毛泽东像前当众请罪伤了他们的自尊心,二是因为我家出身中农,必须老老实实,才能苟且偷安。我的《枯河 》实则是一篇声讨极左路线的檄文,在不正常的社会中,是没有爱的,环境使人残酷无情。” 他这一说,他的兄弟于是也跟着这样说了,如管谟欣回答记者时就说:“因为饥饿莫言曾吃过学校的煤块,并在脑海中留下了终生难忘的煤香,偷吃过了一个生产队菜地里的红萝卜,为此遭父亲的一顿毒打,才写出了成名作《透明的红萝卜》。”这样一传开,人们就信以为真了。接着评论也跟上来了,如叶开在《身份的暧昧》中的评论是:富裕中农是墙头草随风倒,是丧家犬夹着尾巴做人。从这个角度,我们才能够理解,为什么少年莫言偷吃了一根红萝卜,回家会遭到一顿惨绝人寰的毒打。一个富裕中农家庭,在那个时期必须夹着尾巴做人,必须看贫下中农和村干部的脸色而行事,常常被弄得悲喜交集痛不欲生。 如此这般一炒作,莫言的这根“胡萝卜”就深深地扎进了政治的泥土。于是,故事成为了“故实”,“故实”自然就成为了控诉“政治”的罪状。 但是,莫言自己的说法也不一贯,如2012-11-23扬子晚报网据《南京晨报》报道:本周六晚18点,湖南卫视《新闻当事人》将播出前往高密专访莫言的成长故事。 莫言获得诺贝尔文学奖后,顺理成章地成为全国媒体追逐的焦点,他在高密的家一时间围满了来自各地的记者,以至于门前栽种的萝卜也被记者当做“纪念品”拔了个精光。有趣的是,莫言在《新闻当事人》此次的专访过程中透露,自己年幼时也曾偷过萝卜,后来还被父亲一顿暴打。熟悉莫言的人都知道,他对粮食有一种近乎疯狂的亲近本能。因为莫言出生没多久,就赶上了三年经济困难时期。12岁那年,莫言因为饥饿难耐,偷了生产队的一根萝卜回家吃。不想后来被父亲发现,遭到了一顿暴打。这段经历也成就了莫言奠定文坛地位的第一篇重要小说——《透明的红萝卜》。 如此看来,莫言偷“胡萝卜”时已经12岁,1967年早过了饥饿难耐的困难时期。而且偷的“胡萝卜”是“回家吃,后来被父亲发现,遭到了一顿暴打”,与什么“贫下中农”、“富裕中农”和“向毛主席请罪”等都没有关系。莫言这种新说法也许是想把这根“胡萝卜”从政治的泥土里拔出来。可是,没有几个人听出他这种声调的变化。 昨天,中新网有消息说,河南洛阳一个11岁的童工因为在店内盗窃,被店主殴打致死。有网友马上与莫言的“胡萝卜”联系起来,说“莫言偷了红萝卜,没有被打死,这个孩子却被实实在在地打死了,如果合作社是罪恶的,那么现在这又算啥呢,莫大师抓紧,说不定能再得个炸药奖呢!” 显然,这位网友是在批评莫言不应该把自己的小偷小摸行为培上政治的土壤。可以说,从古至今,小偷小摸行为在所有的民族所有的国家都难以避免的存在着,虽然小偷窃贼的多少与政治有关,但小偷小摸毕竟还是一个道德品质问题,为什么莫言要在一个“红萝卜”上添加那么多政治色彩呢?莫言口头上说,文学与政治,理所当然各不相干。可是实际上他所有的“胡萝卜”无不与政治息息相关,而且因为在政治的泥土里扎得太深,就是现在想拔也拔不出来了。 有关的文学评论把莫言的“胡萝卜”仍然划归为“伤痕文学”一类,大于认为这种评价太低,因为他描述的已经远远不是“伤痕”,而是“描黑”自己的民族和国家。实际上,为了登上他心目中的文学殿堂,他摸出了一条“描黑文学”的路子,今年的诺奖不过是对他取得的成果的鼓励和表彰。 ---------- 导读1—— 如果莫言的“胡萝卜”真的不相干政治,他在文学上哪会有出头之日。 导读2—— 媒体对莫言“胡萝卜”的新说法好像不太敏感,如果按他的老说法去追一追当年的当事人,一定会有很多吸引读者的新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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