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想对谷开来说,我最近听别人说你收了很多钱,的确是不应该的,但我也听说,你收的钱里边大部分是合法的。”
注意这段话, 薄希来仅仅辩护不知情, 而且也认为谷开来也是被陷害的, 但是, 因为庭审时间有限, 当局不给机会辩解而已。
回头看, 别墅一定是徐明担保的投资, 知道2005年以前, 购房款还是谷开来的首付外加银行贷款。 看幻灯是2002年, 所以这个时候受贿还不存在, 因为担保不过是一个信用证而已。 所以, 即便薄熙来知道房子, 也不知道房子是受贿, 因为受贿还没有发生。 即便瓜妈说给孩子留点产业, 这产业在那个时候还真是谷开来的合法产业。
但是, 投资出了问题,房租被德先生给贪了或者怎样, 2005年以后才可能动用徐明的担保金, 并且不太可能是全部。 不但如此, 投资失败动用担保金之后, 房子产权归到徐明的二奶名下, 这个房子曾经是谷开来公司的产业项目, 现在变成了徐明的产业, 属于一次正常的商业往来, 所以连谷开来受贿都谈不上。
当然, 徐明和谷开来被迫证明的薄熙来知情,也只有2002年一次, 以后瓜妈闹分居,没机会谈了。 如果真有机会谈, 瓜爹会把房产关系处理的很干脆, 不会云山雾罩的。
500万元的工程款是绝对栽赃, 1. 工程开始就已经到省府上班,对工程没有管辖权, 对钱当然也不会了解, 所以没啥印象。 王正刚想引诱薄希腊说记不得, 然后就是默认,因为不存在的东西神仙也记不得。
但是说“没有直接的管辖权,怎么可能既不询问又无嘱咐,还当着王正刚在电话里毫无避讳地明确要贪占此款” 这话无懈可击, 何况王被挖出来多处谎话, 地址记不清, 谁知道前后矛盾。
但是, 薄熙来有最重要的事情没有质疑: 这500万真的进了谷开来的帐户吗? 严重怀疑,
1。 律师事务所交税没有和谷开来商量
2. 借出150万没有和谷开来商量
3. 追逃欠款的时候理直气壮, 不象是经营贪污赃款, 并且没有和谷开来商量。
你会把贪污的赃款用这样一种方式托给别人管? 是不是象李逵赌博的态度, 完全不把豆包当干粮。
所以, 回到薄熙来对谷开来的喊话:我也听说你收的很多钱都是合法的, 谷开来,你一个北大的高材生, 你一个曾经经营5家律师事务所, 生意场上日进斗金的女中豪杰, 你为了我的事业毫不犹豫地放弃了合法的赚钱机会, 你是在没有必要这样糟蹋自己。 温家宝就那么可怕吗? 大不了一死了之,至少名声是清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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