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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不准备谈案情, 也不准备谈李天一到底为啥没有留下精斑, 更不谈为啥大魏的精斑会弄到内裤外边, 是不是事后不上去的。 今天只谈海淀法院判决的效果。
当年毛泽东在中国大陆部分清理妓院,大陆妓女绝迹30年, 现在虽然卖淫违法,但是谁也不敢再说没有妓女。 但是,我并不准备指责妓女, 因为他们确实是弱势群体。 比如李天一案件的杨女士, 从半夜12点去陪酒, 这是伤身子的事情, 然后一直到早晨6-7点钟才被强奸,最后包里塞进4-5百元钱,或者按着大魏的说法,给了2000元,就假设李天一没有直接插入,但是,其他几个人强奸或者嫖娼, 杨女士脱光光的, 李天一在旁边一会呼呼睡觉, 一会跑外边打电话, 对女人来说也是很屈辱的事情。 何况, 李天一出了酒吧就对杨女士恶言相向, 让人家滚蛋。 站在杨女士的角度,能够算是开心的事情吗? 我觉得整个晚上或者事后的很多天当中, 杨女士不论如何都不可能开心,都会认为那个晚上相当屈辱。 所以,法院为杨女士要到45万赔偿我认为是对杨女士心灵受伤的补偿。
很多人指责大魏作为发起人给钱了就免刑不合法,但是,从保护弱者角度, 把大魏判无期徒刑也无法补偿杨女士的伤害,更不能解决杨女士的困难,而15万赔偿可以让她免受很多类似轮奸的屈辱。 这就是判决的效果。
另外,李天一蹲监狱对中国其他开着Q7嫖妓也好,强奸也好的少爷们, 以后要收敛一些,即便嫖妓, 也要尊重被嫖的对象, 也不要为嫖资金斤斤计较,否则告你强奸你就一定蹲监狱。 当然,少爷们因为这个案件的威慑而不敢嫖妓, 改称保大奶奶了,对生活没有来源的女性来说也算是一种进步解脱。
对于张先生,那个被判了12年的可怜虫, 你牺牲12年可以为其他寒门子弟提个醒, 你没权没势力不要攀龙附贵,出现问题别人可以破财免灾,而你没钱,别人可以疏通关系, 而你没有关系, 攀龙附贵的结果是你成为替死鬼,替罪羊,倒霉蛋。
对梦鸽我说李天一蹲监狱不是坏事,你们夫妇俩人的确无力管教孩子, 有前边打架斗殴被拘留的经验,你们还放任他坐飞机去结交狐朋狗友, 进监狱10年能够把李天一改造成一个正常的人, 至少可以打掉他高人一等的心态, 你这样有钱,有名,无权无势的家庭是标准的肥羊, 天一能这次磨难是难免的, 庆幸仅仅10年监狱而不是横尸街头或者被判死刑。
总之一句话,海淀法院是否贪赃枉法,是否勾结黑社会我不知道,并且认为不太可能,但是,对李天一案判决的社会效果是很好的。 法律的作用不就是保护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吗。
梦鸽不要上访, 否则你会在你儿子出狱之前被气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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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评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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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我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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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时间:2013-11-27 06:22: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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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言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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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时间:2013-11-27 05:22: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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