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捕的香港众志成员被释放,外籍法官早晚玩死香港! 作者:张迟有度
杜启华被保释 史佚之《志》有之,曰:非我族类,其心必异。楚虽大,非吾族也,其肯字我乎?。——《左传·成公四年》
7月14日晚22时左右被拘捕的港毒分子、“香港众志”“常务委员”廖伟濂、朱恩浩,目前已被保释,咬断港警手指的杜启华也大摇大摆地走出了法庭。 对,你没有看错,港毒组织“香港众志”的重要成员以及残忍咬断警察手指的恶人,已经被香港法官练锦鸿获准保释了! 保释,呵呵,说白了,就是放了呗! 廖伟濂、朱恩浩、杜启华扰乱社会治安、袭警的恶棍,在祖国的司法制度下,最多活不过两集,然而,在香港的法律制度下,却可以大摇大摆地走出法庭,继续牛叉哄哄地扰乱社会治安,甚至会被同伙视为“英雄”,为啥呢? 因为香港的法官有不少杂种。 了解法官制度的朋友们都知道,无论是中国还是英国,法官必须是本国国籍,而在香港就不一样了,香港的法官可以是外籍,也可以有双重国籍。 我们可以看一下近年来香港司法机构一些活动上的照片,充斥着大量的欧洲面孔。 如今的香港,虽然终审法院和高等法院的两个首席法官,“由在外国无居留权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担任”,但其余法官,却可以是外国人担任。 看看这些香港法官,有多少是外国人! 当年“占中”案法官外籍法官,对“占中”分子轻判的理由是,他们犯罪是出于良好的动机,即真心因自己政治理念或对社会现状的关心而“表达自己诉求”,这种说辞,跟英美政府对“占中”的立场和表态完全一致! 2016年,香港政府任命17人为2016年新一届香港终审法院的常任和非常任大法官,仅有两人为中国香港籍,其余均为外国籍或双重国籍。美其名曰外籍法官可以保证香港司法制度的“独立”,但这种制度的背后的本质,却是对香港司法主权的悖离,是摆脱了《基本法》的“独立”! 香港外籍法官的政治立场,从“占中”案的诉讼中就可以看得出来。因“占中”被拘捕的1000多名“港毒”分子中,最后仅有200余被判缓刑或社会服务,而香港警察却面临着严厉的审判,如果这种结果是公平的、令人信服的,那真是滑天下之大稽! 这次被抓获的“香港众志”“常务委员”廖伟濂、朱恩浩以及咬断港警手指的杜启华,很快就被香港法官“获准保释”,这种做法,实际上就是“占中”案司法审判过程的翻版! 香港的司法审理过程,给此次乱港的“港毒”分子释放了明显的信号——尽管闹,别怕抓,抓了我能放你! 香港白皮法官 说到底,香港的外籍法官之所以存在,还是97之前英国佬下的一步棋,这步棋,它们下得用心良苦。所谓“司法独立”下的“自由心证”就是英国佬给我们埋下的定时炸弹,“心”这玩意儿,真的不敢恭维,因为我们无论如何也无法相信,这些白皮儿之人能和我中华民族一心。 香港的外籍法官制度,已经成为香港的一大公害,甚至可以毫不讳言的说,这一制度已经成为乱港分子嚣张的重要原因之一。说到底,外籍法官制度,是与我们的意识形态完全相反的一种存在,这些接受港英意识形态教育而产生的外籍法官,根本不可能在一国两制的制度下维护香港的政治安全和社会大局! 是时候给香港动一次内科手术了。不怕乱港分子闹,闹得越欢,我们看到的问题就越多,而这些问题,就是以后给香港做内科手术的症结所在。 这次乱港分子搞了这么多事情,已经基本上作得差不多了,让他们作吧,作得越大,将来的内科手术就越彻底,包括搞定这些乱港的外籍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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