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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們經常談起的言論自由實際上是指發表有關公共事務的意見或看法、提出有關建議或請求的言論的自由。如果與公共事務無關,有關的言論經常就無所謂言論自由的問題。有關私人事務的言論都在一個很小的範圍內存在,即使歷史上最專制的政府也沒有干涉過那樣的言論自由。換言之,與私人事務有關的言論很少對社會或國家構成直接的危害,因此沒有哪個政權禁止那樣的言論的自由。所以,在那個領域裡沒有言論自由的問題。
在公共事務內,存在言論自由的問題。法院裡經常處理有關言論自由問題的案件。人們經常需要法院就有關言論自由的問題進行解釋。例如,在美國,很多法院處理的案件會涉及到憲法的第一修正案。個人認為,所謂言論自由的問題,就是就有關國家的公共 事務或社會事務發表意見的言論自由的問題。發表的言論必須具有建設性。如果沒有建設性,這樣的言論通常不受言論自由法律的保護。誹謗言論、造謠的言論、罵人的言論、有傷社會風化的言論、對國家安全構成直接危險的言論都不在言論自由的法律的保護之列。除此之外,根據哲學家的解釋,法律應該儘可能對各種言論展示寬容態度,甚至對言論的寬容的幅度要大於對人的行為的寬容的幅度。
言論自由,也指所有合格公民享有的言論自由。不是一部分人享有的言論自由。有人認為,如果多數人堅持一種意見,少數人堅持另一種意見,可以無視少數人的言論自由。這是極端錯誤的。英國哲學家John Stuart Mill有一個經典的論斷:如果除一人之外的全人類持有一種意見,那個唯一的人持有相反的意見,全人類不讓那個人發言並不比一旦那個人掌權就不讓全人類發言具有更多的正義性。此話的意思是,如果多數派不讓少數派發言,一旦少數派掌權,也會不讓多數派發言。這不是言論自由。言論自由是所有人應該享有的自由。換言之,儘管你嗓門很大,也要讓其他人講話。
如果人們的言論都是具有建設性的或者說出發點都是好的,就是說,他們的言論對國家事務的管理都有可能帶來助益,那麼人們就要耐心地聽取他們的意見。有的人認為,我的意見肯定百分之百正確,其他人的意見肯定百分之百錯誤,講錯誤意見的人就不要講了。應該讓我一個人講。換言之,只要認為一種意見肯定正確,一言堂也不是壞事。這裡有幾個思維誤區。第一,每個人都有可能犯錯誤。你認為你百分之百一定對,那只是你的主觀願望。很可能不對。按照Mill的看法,一個人的意見是否正確需要在不同的意見的交鋒過程中進行檢驗。如果有兩種截然不同的意見各不相讓,就要將這兩種意見放到天平上互相比較和權衡。如果你說你的意見肯定正確,那也要在無數次的挑戰中證明你始終立於不敗之地。這樣才能證明你的意見正確。如果沒有言論自由,只允許一種言論一邊倒壓過來,不能證明你的意見正確。第二,如果一種意見被認為正確,那種意見也要經常接受人們的質疑和挑戰,定期地進行檢驗,看看是否還正確。主要是因為一段時間過後形勢會變化,以前正確的意見現在已經不正確。所以,要不斷進行不同意見之間的交流和交鋒,以確保被人們認為正確的意見始終正確。也就是說,如果不定期進行檢驗,這樣的意見儘管被人們認為正確,可能已經剩下一個空殼,其內涵已經不能正確解釋現在的情況了。這也要求有言論自由。就是允許人們對過去認為正確的意見進行質疑。第三,有一些人發表的意見看起來很明顯就是錯的。有人認為,既然大家都認為是錯的,就應該制止那個人發言。其實這也不妥當。按照Mill的解釋,如果用一種強制力斷然阻止人們發表明顯錯誤的言論也往往有害無益。原因就是,用強制力不讓人家講話,會讓外界感到不明所以,還會認為當局有意壓制言論自由。正確的方法應該是,讓發表錯誤言論的人講話,也讓發表正確意見的人講話,讓公眾了解到錯誤的言論為什麼錯,正確的言論為什麼對,這樣才能集思廣益和激發人們關心公共事務的積極性。
言論自由實際上涉及人們的言論與權力的關係問題。人們提出言論自由,實際上就是表明人們經常面對當權者壓制人們的言論的不利處境。所以,一個尊重人們言論自由的國家就要特別注意保護那些容易被權力壓制的群體的言論的自由。通常的情況是,當局直接支持的意見很流行,是主流意見。這樣的意見聲音很大。但是,由於當局支持的意見有宣傳工具的支持,聲音大的意見不一定正確。有時那些與之相反的弱小的聲音卻更接近真理。另一種情況是,在人們不斷反覆重申那些多少年來的陳詞濫調的時候,是那些提出獨到見解的意見更接近真理。換言之,當兩種意見互相對立的時候,是那個獨到見解代表真理。陳詞濫調實際上就是Mill所說的,經過很長時間以後一種一貫不容置疑的意見已經淪為一個空殼。所以,言論自由應該指特別給予少數派弱者的言論自由,給予能夠真正發表正確意見的人的自由,儘管發表錯誤意見的人的言論自由也一點也不能少。
言論自由當然是個西方人首先提出的概念,卻也是人類社會文明進步的最重要標誌之一。在民主、人權、自由這些價值觀中,言論自由可以最集中代表這些價值觀中最核心價值觀。如果一個國家沒有實行民主,人民肯定沒有言論自由。如果沒有人權,人民肯定沒有言論自由。至於自由的概念,言論自由可以代表其中的幾乎所有的自由。新聞自由、出版自由、集會自由都是言論自由的延伸。人身自由也與言論自由有關。如果一個人享有言論自由,他也一定享有人身自由。在一個專制國家裡,一個人不能享有言論自由,這個時候,他的人身自由也可能喪失。在中國,劉曉波召集一些人起草08憲章,想行使言論自由權利,當局通過限制其人身自由的方法剝奪其言論自由。許志永試圖通過街頭公民運動行使言論自由權,結果,當局再次通過限制其人身自由的方法剝奪其言論自由。就是通過將他們投入監獄的方法來限制他們的言論自由。所以,當一個人行使自己的言論自由權而又不被剝奪人身自由,這才能享有言論自由。
今天,海外華人在網路上享有言論自由,也應該懂得我們為什麼能享有言論自由。你享有言論自由,也要給予他人的言論自由。最好不要謾罵。理性討論問題。重複一遍伏爾泰的話:我看不起你說的,但我誓死捍衛你說這個話的權利(I despise what you say, but will defend to the death your right to say 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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